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税务总局是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 《征求意见稿》指出,税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取得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可以从事鉴证服务、申报准备、和接受委托审查纳税情况等特定行为以及税务咨询和其他涉税代理等普通行为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是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负责全国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加入行业协会。税务师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负责税务师行业的自律管理。税务机关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管。 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有两类 《征求意见稿》明确,税务师事务所应当采取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的组织形式。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分为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各类所对税务师的配置要求不同 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的合伙人和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股东,均要求具备税务师职业资格。 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3名以上的税务师; 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有5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10名以上的税务师;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5名以上的税务师、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包括哪些 (一)按照《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有关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按照《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文号)有关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税务师事务所如何办理行政登记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全体股东提出申请。自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地省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申请行政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申请表; (二)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 (三)税务师情况;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书面合伙协议或者章程; (六)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不再担任其他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承诺书。 税务师事务所可从事下列特定行为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执业规范、标准,通过执行规定的审核鉴别程序,对委托方涉税事项真实性或者合法性进行职业判断,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涉税鉴证报告或者专业结论。 (二)准备和签署纳税申报表、扣缴税款报告表、减税、免税、退税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以及其他提交给税务机关的文件。 (三)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委托方的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做出事先筹划和安排,为委托方取得合法的税收经济利益。 (四)接受税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监会等部门委托,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信息披露进行审查。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特定行为的范围进行适当划分。 税务师事务所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冒用其他单位名义执业; (二)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所名义执业; (三)雇用在其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 (四)允许税务师在本所挂名而不在本所执业; (五)允许本所人员以他人名义执业,或者明知本所的税务师在其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而不予制止; (六)采取强迫、欺诈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七)向税务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不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八)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