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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网上年检

时间:2016-10-02 来源:发票查询网
编辑:发票查询 人气:

  下面是整理的营业执照网上年检,欢迎参考。

  普通网上(预审)年检操作指南

  一、办理对象

  未办理数字证书,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其他经营单位。

    二、办理流程

  (一)领取网上年检密码

  未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前往其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工商年检窗口领取密码;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到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场所领取密码。

  往年已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可凭原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进行申报。

  (二)企业网上(预审)填报

  1.申请人注册号、密码登录年检申报系统。

  注意:如登录时系统提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位”等内容,需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免费更换营业执照,再进行网上登录和填报。

  2.企业根据操作提示进行填报。

  注意:请企业按顺序填报每一项填报内容,点击“下一步”之前请确认完成“保存”操作。

  3.填报完成后,提交工商部门网上预审。

  4.网上预审被驳回的,请按驳回意见完成整改并修改填报内容后,再重新提交网上预审。

  5.网上预审通过后,请按预审意见打印年检报告书、财务报表,签字(盖章)后,会同预审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工商年检窗口进行现场终审。

  (三)工商部门网上审查

  工商部门年检审查人员对企业提交的全程网上年检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以下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网上预审通过的,回复企业审查意见,提示企业尽快准备书式材料现场终审。

  2.网上预审不通过的,回复企业不通过的审查意见,提示企业应整改或规范的内容。

  (四)年检不收费

  根据《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企业年检不收费。

  (五)年检结果公示及加盖年检章

  企业现场终审通过年检后,当场加盖年检戳记,并由工商部门在工商门户网站及企业信用网上予以公示。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延期年检的企业应到工商部门提交书面延期年检申请材料,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年检。

  (二)企业在6月30日前完成网上预审,未到年检窗口现场提交书式材料的,且未提交延期年检申请的,视同逾期未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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