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企业年度报告制度需知。更多企业年检相关内容尽在实用资料企业年检专题。 企业年度报告制度需知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一、企业申报年度年报的时间: 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为年报申报时间 二、年报的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机关登记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分公司)、个体工商户。当年设立的主体自下一年度起申报年报。农民专业合作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年报。 三、年报及公示的内容 年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一)、(二)、(六)项为填报年报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截止年报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企业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可在年报截止时间之前进行修改,但修改前、修改后的信息记录都将公示。本企业或其他社会公众均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公示的信息进行查询。 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年报内容。 四、年报的途径和方式。 各企业均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hagsj.gov.cn),链接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或通过网址“www.jsgsj.gov.cn:58888/province”直接登录该系统。系统默认为查询页面,请点击“企业用户登录“,先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每个用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成功以后,凭注册时的注册号、密码、验证码,从“企业用户登录”模块登记,选择“年报申报”,按照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后,年报完成即对外公示。(企业无需再向工商部门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营业执照无需加盖年报戳记)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该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到辖区工商所申领表格填写后提交。 五、对未按规定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如何处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的企业,将按照规定,在互联网“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进行公示。 六、对在年报公示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况的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对企业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在公示信息中隐瞒、弄虚作假的企业,将通过互联网上的“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友情提醒:请各企业在填报时,务必慎重,认真填写,特别是投资人及出资信息,请对照公司章程填写,防止填写错误,被当作隐瞒信息或弄虚作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