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收到09年制作的企业专用定额发票,现在是否有效?例如发票代码144060921105,发票号码04894411的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自制的广东省佛山市成品油销售定额发票(20元版) ,现在还能作费用入账吗?
问题答复:
佛山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从2010年7月1日起分期分批在全省各地供应新版普通发票,原各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供应的旧版普通发票(含各市国税局监制)使用期限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逾期使用一律无效。从2011年1月1日起,广东省国税系统将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广东省佛山市成品油销售定额发票(20元版)属于旧版普通发票,使用期限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逾期使用一律无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