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计算本期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正确反映这些预提费用在各期的计提数及实际支付的情况。 企业为了核算和监督预提费用的计提与支付情况,应设置“预提费用”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帐户,其贷方登记企业预提的各项费用;借方登记预提费用的实际支出数;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已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该账户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表示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额,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或当期损益。“预提费用”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预提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或结转大修理成本时,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预提费用的核算举例 例一、假定某工业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 管理费用——保险费900 营业费用——保险费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例二、假定某工业企业某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采用按年度的计划修理费用分月平均预提、年末将预提修理费用与实际修理费用结平的方法。该企业该生产车间年度计划修理费用为26400元,每月平均预提2200元。该车间实际支付的修理费用为:4月份13000元,8月份14000元。修理费用均用支票支付。 企业根据年度计划编制预提费用分配表(略),其会计分录如下: 1—3月份,每月末预提修理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2200 贷: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2200 4月份支付修理费用时: 借: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13000 贷:银行存款13000 4月末预提修理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2200 贷: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2200 此时,4月末预提费用账面是借方余额4200(元) 5—7月份,每月末预提修理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2200 贷: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2200 此时,7月末预提费用账面是贷方余额2400(元) 8月份支付修理费用时: 借: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14000 贷:银行存款14000 此时,预提费用账借方发生额=13000+14000=27000(元) 而实际的预提数=2200×7=15400(元) 所以还应预提数额=27000-15400=11600(元) 即8-12月5个月内每月应提修理费用=11600÷5=2320(元) 8-12月份,每月计提修理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修理费2320 贷:预提费用——预提修理费用2320 此时,12月末预提费用账面已无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