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收知识 > 出口转内销账务处理

出口转内销账务处理

时间:2016-07-20 来源:发票查询网
编辑:发票查询 人气:
  【行业会计】外贸企业上年的出口货物转内销的账务处理
 
  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去年的出口货物,转内销,帐务处理是什么?我是这月计提的销项税,如果这月出口转内销申请没开出来,我就不能这月抵扣进项税了?那就要交增值税了?
  答:
  (1)上年出口货物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现在是2014年9月22日,月底前出口转内销证明应该能够开出来,在2014年10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可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冲转原有关增值税处理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不退税成本)红字(假定为-C)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外销) 红字(-C)
  借: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红字(假定为-D)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红字(-D)
  且C+D=“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中的“可抵扣税额”栏数值。
  (3)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出口视同内销) (假定为E)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外销) E
  且E=E+D=“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中的“可抵扣税额”栏数值。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