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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是怎么征收反倾销税的?

时间:2017-02-01 来源:发票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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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在问,对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是怎么征收反倾销税的?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12号文,一、自2013年3月13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税则号列:2929101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适用税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税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二、凡申报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的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欧盟的,还需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对于申报进口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原产地的,海关按现行对甲苯二异氰酸酯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中的最高税率(即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号中规定的对其他韩国公司适用的61.14%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三、有关对加工贸易保税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和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9号的规定执行。

四、对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后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已经缴纳的反倾销保证金,按本公告规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与之同时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一并转为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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