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宪法有什么关系呢?很多人可能会对这个问题感到很疑惑,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代表着法律的最高权威,它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社会制度,主要是调整与规范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性、全面性问题,属于母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 与宪法相比较,税法只是用来调整税收法律关系,主要规范国家税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缴纳税款行为的法律,属于部门法,其位阶低于宪法。税法从总体上讲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这种对宪法的依从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直接依据宪法中有关税收的条款规范税法的相关内容,税法是宪法有关税收条款的具体化和延伸;二是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制定税法,宪法对税法的这种影响更多、更大一些。税法既然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其立法、执法、司法就必须符合宪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任何税法,不管是税收基本法还是税收实体法或税收程序法,违反宪法的规定都是无效的。 税收是国家履行其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所以,尽管各个国家因国体、政体、国情的不同,宪法的内容、结构、规模有所不同,但是,不管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一般都将税收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宪法,以提高税法的地位,保证税收有效地发挥作用。列入宪法的税收内容包括征税的基本法源、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税收立法的基本程序、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等。例如,早期的美国宪法〈1787年9月17日制宪会议通过)短短七条规定中,就有五条属于涉税条款,规定了税权的划分、课税原则等内容。我国税法也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但是由于我国宪法概括性强、容量较小,因此宪法中直接涉及税收的规定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一条。宪法与税法缺少必要的衔接,宪法对税法的指导、规范、约束作用明显不够。因此,从长远来看,还是应当通过修改宪法,增设直接与税收有关的条款和制定税收基本法来加强两者的联系,增强宪法对税法的指导,适当提高税法的法律地位。 经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就会了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