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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程序法有哪些主要制度?

时间:2017-02-01 来源:发票查询网
编辑:发票查询 人气:

大多数人可能对税收程序法可能不大了解,那么税收程序法又有哪些主要制度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①表明身份制度

表明身份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行政行为之始,向税务行政相对人出示履行职权证明的制度。这一制度不仅是为了防止假冒、诈骗,也是为了防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②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税务人员同所处理的税务事务有利害关系的,应由税务机关另行指定其他税务人员处理该事务的制度。这是实现公正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税收征管法》第十二条规定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③职能分离制度

职能分离制度直接调整的不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而是税务机关内部的机构和人员的关系。该制度要求将税务机关内部的某些相互联系的职能加以分离,使之分属于不同的机关或不同的工作人员掌管和行使。该制度的法律意义在于保障税务行政的公平、公正,加强对税务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征管法》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上面为大家介绍的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相信大家都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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