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收知识 >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怎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怎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时间:2017-02-01 来源:发票查询网
编辑:发票查询 人气:

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怎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1号文,一、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在依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14号),按5%税率缴纳实物增值税后,以合作油(气)田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作油(气)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缴纳事宜,由参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中国石油公司负责办理。

二、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的规定,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1%的税率。

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自营油(气)田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按照《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规定的日期执行。清楚以上规定,就明白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怎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了。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