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有哪些?到底哪些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哪些不需要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吧! 通常一般规定如下: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也有一些特殊规定,具体如下: 1、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中如果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联营的就不能暂免征税;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产转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如果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3、房地产的互换,由于发生了房产转移,因此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对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的行为,经过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有哪些的具体介绍,在进行税务缴纳的时候,应该要充分的了解到自己是否在缴税的范围内,并且做到主动缴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