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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应该怎样缴税管理?

时间:2017-02-01 来源:发票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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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应该怎样缴税管理呢?很多人可能会比较好奇,那么现在就为大家介绍车辆购置税缴税管理的方法。

(一)车辆购置税缴款方法的选择

我国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方法很多,如自报核缴、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集中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征、代扣、代收等。车辆购置税缴纳税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报核缴。即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完税凭证,由纳税人持完税凭证向当地金库或金库经收处缴纳税款。这种缴纳方法可以避免错漏现象,适用于各种纳税人的缴纳。

2.集中征收缴纳。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纳税人集中向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纳税。它适用于实行集中购置应税车辆的军队、武警系统的缴纳和经批准实行代理制经销商的缴纳。二是由税务机关集中报缴税款。即在纳税人向实行集中征收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后,由税务机关填写汇总缴款书,将税款集中缴入金库或金库经收处。它适用于税源分散、税额较少,税务部门实行集中征收管理地区(如县、市级)的缴纳。

3.代征、代扣、代收。即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委托征收单位代征税款的征收方式。它适用于税务机关委托征收或纳税人依法受托征收税款。

(二)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

1.税款缴纳方式。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一次性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的缴纳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支票、信用卡和电子结算及委托银行代收,银行划转等。

2.完税凭证及使用要求。完税凭证是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各种凭证的总称,由税务机关填发,是纳税人完税的依据。税务机关在征收车辆购置税时,应根据纳税人税款缴纳方式的不同,分别使用税收通用完税证、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和税收通用缴款书三种税票,即纳税人以现金方式向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用完税证》(一式四联);纳税人以支票、信用卡和电子结算方式缴纳及税务机关委托银行代收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一式三联);纳税人从其银行存款户直接划转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一式六联)。

纳税人缴纳税款或者办理免税手续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缴税车辆分别开具上述完税凭证,并据以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包括减税车辆),对免税车辆核发《车辆购置税免税证明》。在车辆购置税由交通部门代征期间,纳税人缴税后,代征机构向纳税人开具的缴税票据,使用由交通部统一印制的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代征车辆购置税退税凭据和代征车辆购置税一般收据,并据以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2005年1月1日后,车辆购置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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