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不太清楚,苏州市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工作怎么开展的?一、凡在江苏省地方海事局所属的市、县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应税船舶,其船舶车船税统一由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委托江苏省地方海事局代征。 二、海事管理机构代征船舶车船税的计算方法为:(一)船舶按一个年度计算车船税。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年税额标准。其中: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的计税依据为净吨位;游艇的计税依据为艇身长度(即总长)。(二)购置的新船舶,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年税额标准×应纳税月份数/12;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其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船舶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纳税人在船舶建造完毕前取得船舶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船舶建造完毕的当月计算。 三、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委托代征税款职责时,纳税人不得拒绝。清楚以上内容,就了解苏州市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工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