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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时间:2017-01-31 来源:发票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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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所得税是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课税对象:企业在纳税年度内从境内外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对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实行一定程度的减免。

国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需将其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除另有规定者外都必须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税率分为:大中型企业按55%的固定税率,其余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最低为10%,最高为55%。纳税人遇有特殊情况,按规定缴纳所得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免税的,可提出申请。纳税人在某一年度发生亏损的,也可以提出申请,核实后可以给予不超过三年的抵补机会。国营企业所得税个别情况除外(如跨地区经营的企业、联营企业所得等)由纳税人就地缴纳,由税务机关按照国营企业的财务制度审查、核定,征收和管理。

缴税义务人不管经营状况如何,都应该在月末终了后十个工作日内,年度终了后三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的申报表,年度、季度财务计划以及有关的会计报表,缴税义务人发生了交税义务却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当地的税务机构有权力确定它的应纳税额。

以上就是关于国营企业所得税缴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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