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从事幵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从事幵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