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企业有哪些增值税政策? 对于核力发电企业国家有增值税优惠政策么?今天就为大家介绍核力发电企业政策。 ①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具体返还比例为: 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7。;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7。;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7。;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②核力发电企业采用按核电机组分别核算增值税退税额的办法,企业应分别核算核电机组电力产品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③原已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但该政策已于2007年内到期的核力发电企业,自该政策执行到期后次月起按上述统一政策核定剩余年度相应的返还比例;对2007年内新投产的核力发电企业,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日期的次月起按上述统一政策执行。 核电发电企业就是遵守这些增值税政策,大家看明白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