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那一般纳税人如何进行纳税计算? 1、一般纳税人,其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用公式表示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用公式表示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给销货方的增值税额。 用公式表示为:进项税额=所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买价×税率 4、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 用公式表示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 当期应纳税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用公式表示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除了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计算销项税额外,在发生以下各项视同销售行为时,也应计算销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满足: 2、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或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