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基础知识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税务部门便民办税新举措,目的是切实提高办税效率,不断开拓网上办税功能,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减少纳税人上门办税次数。此外,通过所有纳税人开具发票实行网络化管理,建成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实现发票“真票真开”,极大地压缩虚假发票的空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即不须纳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