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 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时间。这一规定在增值税管理中非常重要,说明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一经确定,必须按此时间计算应缴税款。目前实行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 要依据权责发生制或现金收付制原则确定。这主要是考虑与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进行衔接, 同时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确保及时取得财政收入。《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增值税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以下两个方面: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 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