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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哪些?

时间:2017-01-31 来源:发票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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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 产〉,不征收增值税。

3^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 入,不征收增值税。

4对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5^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6^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0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 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7,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 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8^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

自2011年3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 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 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不征收增值 税。资产的出让方需将资产重组方案由文件资料报其主管税务机关。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按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9,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有关增值税问题。

自2013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 值税。

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

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10. 试点纳税人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1. 存款利息。

12.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13. 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 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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