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申报 > 淮安地税网上申报系统_淮安地税网上办税系统

淮安地税网上申报系统_淮安地税网上办税系统

时间:2015-10-12 来源:发票查询网
编辑:发票查询 人气:

  淮安地税局网站:http://dsj.huaian.gov.cn/

  淮安地税网上申报系统:http://wsbs.jsha-l-tax.gov.cn:7060/loginAction.do

  淮安地税发票查询:http://wsbs.js-l-tax.gov.cn/kpgl/rzxt/query2.jsp

  淮安地税局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1

淮安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

 223300

83639059

2

楚州区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楚州区镇淮楼东路5号

 223200

85881838

3

淮阴区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淮阴区北京东路2号   

 223300

84967115

4

涟水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涟水县城常青路24号 

 223400

82662808

5

洪泽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洪泽县东九道19号

 223100

87296035

6

金湖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金湖县神华大道203号  

 211600

86931048

7

盱眙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

  盱眙盱城五墩西路27号

 211700

88279866

 

网上报税和网上申报的流程

  一、纳税人的申报程序

  (一)纳税人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办理纳税申报时办税员应携带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扣缴报告表或基金(费)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重点税源户包括财务分析报告)。

  (二)纳税人当月无营业收入或者正处享受减免税待遇期间以及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代扣代缴税款的也必须按期申报。

  (三)纳税人必须如实填报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就其申报的内容,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四)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理申报;纳税人经批准可以邮寄申报或者电子申报。

  (五)符合条件的,受理窗口当即受理。

  二、各税种申报期限

  (一)营业税、城建税:按月申报,缴款期限在次月10日前,其中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按季申报,期限为季后10内。

  (二)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缴款期限在次月10日前;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在次月15日前。

  (三)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所得税,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在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四)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季申报,缴款期限在季度终了后10日内。

  (五)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

  (六)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企业按季在季后10日内缴纳,个人按半年缴纳。

  (七)印花税:合同为签订时,书据为立据时,帐簿为启用时,证照为领受时;汇总缴纳按“汇总缴纳许可证”明确的纳税期限;代扣代缴税款缴纳期限为次月10日前。

  (八)资源税:以一个月为纳税期,期满后10日内申报缴纳。

  (九)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的应纳税款,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于次月7日前缴纳;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纳;

  3、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从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