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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税局网站:https://www.xm-l-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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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税局网站:https://www.xm-l-tax.gov.cn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内设机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征收管理处、纳税服务处、计划财务处、信息技术处(税收风险管理控制中心)、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一、办公室(电话5319855):
  (一)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二)起草全市地税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关工作制度;
   (三)组织起草和审核本局重要文稿;
   (四)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税收宣传;
   (六)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七)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编发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其他行政事务;
   (九)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电话:5319866):
  (一)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
   (二)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等有关工作;
   (三)承担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四)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六)承担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指导和检查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法制建设工作;
   (七)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和科研等工作。

  三、税政一处(电话5319862):
  (一)负责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由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随“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的税(费)种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起草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二)对所管税(费)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三)组织实施所管税(费)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清算等工作;
   (四)负责所管税(费)种的减免税管理;
   (五)参与所管税(费)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六)承担税收调查工作。

  四、税政二处(电话5319864): 
  (一)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起草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二)对所管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三)组织实施所管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
   (四)负责有关减免税、税前扣除的管理;
   (五)参与所管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五、规费处(电话5311737):
   (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
   (二)研究制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
   (三)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收入统计分析、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省级政府授权(委托)的除随“三税”征收的费种之外的其他费、金(含工会经费,不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代)收管理和政策服务;
   (五)负责所管费(金)征(代)收管理软件的应用和数据维护。

  六、征收管理处(电话5319870):
  (一)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起草具体管理办法;
   (二)研究提出完善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
   (四)承担征管质量考核和风险管理工作;
   (五)组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和专门化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大企业税源监控分析,税务管理和日常检查。
 
  七、纳税服务处(电话5318500):
   (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地税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实施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四)组织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和协调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五)受理纳税人投诉;
   (六)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七)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八)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和维护;
   (九)承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
   (十)承办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等事项;
   (十一)承办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
   (十二)承办税务违法简易处罚;
   (十三)依法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
   (十四)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

   八、计划财务处(电话5319874):
  (一)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地税系统税收计划、税收分析、税收会计统计、重点税源监控、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编制、分配和下达年度税收计划,检查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评价税收收入质量;
   (三)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经济税源调查研究、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工作;
   (四)监督税款征收、解缴、入库、提退的执行;
   (五)负责与国库对帐,定期编报税收收入报表,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六)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管理,指导和监督系统各级地税机关财务管理;
   (七)审核汇编年度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九)加强内部审计,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和权限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督查落实各类审计结论;
   (十)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资产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基本建设、基建工程质量检查以及车辆、服装等装备的管理;
   (十一)承担税收票证(不含普通发票)的保管、领发、缴销、销毁。

  九、信息技术处(税收风险管理控制中心,电话5318509):
   (一)负责制定实施全市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纳税评估、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的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税收风险加工、识别、分析、排序、等级确定以及风险任务推送应对;
   (三)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开展及日常管理;
   (四)负责牵头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的收集、管理、应用。

   十、人事教育处(电话5319875):
  (一)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二)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岗(任)经济责任审计建议;
   (五)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十一、机关党委(电话5319883):
   机关党委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等工作。

  十二、监察室(电话5319879):
  监察室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一)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二)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三)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四)组织协调全市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组织开展巡视督察和各级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工作;
   (六)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
   (七)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八)开展执法监察、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

 

  各下属单位主要职能 、地址和联系电话
 
  1.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市国有重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地方税费征收管理。
  局机关地址:湖滨北路70号税务大厦3-5楼
  下属科所联系电话:
  综合科:5313718
   办税服务厅:5318528
  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岛内房地产交易):7703127 
  管理一科:5318552
   管理二科:5318536
  管理三科:5318553

  2.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负责注册地在思明区和湖里区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纳税收入100万元以上(含本数)或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外商投资企业。 
  局机关地址:湖滨南路152号1-4楼
  下属科室联系电话:
      管理一科:2215077
  管理二科:2221992
  管理三科:2220009
  综 合 科: 2230361
  办税服务厅:2221992  

  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负责税收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
  局机关地址: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10-11楼,联系电话12366(举报电话)

  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信息技术分局
  负责税收电子化工作的统筹、规划;计算机硬、软件开发、应用、培训等工作。
  局机关地址:湖滨北路70号税务大厦6-7楼,联系电话5318568

  5.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象屿保税区税务分局
  负责象屿保税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分局机关及科室地址:湖里区象屿路89号国际航运中心A 区3楼
   下属科室联系地址和电话:
  综合科:5669169、5682780、5682262 
   征收科:5655989、5686152、5655661(办税服务厅)
  管理科:5682893、5680355、6033752、5615626

  6.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负责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局机关地址: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北三楼
  下属科室联系地址和电话:
  征收科:5717189
  管理科:5657151、 5768522
   岛内办税服务厅: 5717681
  
   7.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思明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局机关地址:湖滨南路8号
   下属分局(科、所)联系地址和电话:
   税政科:2383529
   规费科:2383270
   征收管理和法规科:2383262
   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2383255
   计划财务科(电话2383287)
   厦港分局:思明区后埭溪路118号鹭腾花园5楼, 电话:5890850
   开元分局:禾祥西路49号惠盛花园二楼, 电话: 2219120
  滨海分局:思明区滨海街道曾厝垵380号1楼,电话:2511912
   开禾分局:故宫路99号禾祥苑, 电话:2282003
   中华分局:镇海路56-58号镇海大厦三楼,电话:2074009;鼓浪屿龙头路82号之三,电话2570538
   梧村分局:厦禾路1036号梧村街道大楼三楼,电话:5826351
   员当分局:仙岳路248号博士新村西侧二楼, 电话:5111227
   莲前分局:莲前东路920号华林花园华阳楼, 电话:5908395
   嘉莲分局:长青路1-3号通宝大厦2-3楼, 电话:5393977
   鼓浪屿分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湖滨南路8号10楼,电话:2388658

  8.厦门市湖里区地方税务局
  负负责湖里区所属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局机关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梧桐东路1号地税业务综合楼
  下属分局(科、所)联系地址和电话:
  征管法规科:6038104
  税政管理科:6038103
  规费科:5681162
  纳税服务科:6038856
   湖里办税服务厅:5650273 
  枋湖办税服务厅:6038129
   湖里分局:湖里区竹坑路财税大楼3、4楼,电话6035869
  江头分局:厦门市湖里区梧桐东路1号地税大楼三楼东侧,联系电话:5518870
   禾山分局:厦门市湖里区梧桐东路1号地税大楼三楼西侧;联系电话:5795120
   金山分局:厦门市湖里区梧桐东路1号地税大楼四楼西侧;联系电话:5587507 

  9.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海沧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局机关地址:海沧区滨湖东路966号
  下属分局(科、所)联系地址和电话:
  征收管理和法规科:6584810
   税政科:6587823
  规费科:6587817
  纳税服务科:6587801
   稽查局:6580872
   海澄分局:海沧区滨湖东路966号三楼  电话:6809062
   海沧分局:海沧区滨湖东路966号,电话6084856
   新阳分局:海沧区滨湖东路966号二楼,电话:6051793
   东孚分局:海沧区东孚镇政府社会服务中心地税办公楼,电话6041029

  10.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集美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局机关地址:集美区集美石鼓路141号
  下属分局(科、所)联系地址和电话:
  征收管理和法规科:6106968
   税政科:6068949
  规费科:6067756
  纳税服务科:6685127
  集美办税服务厅:集美区集美石鼓路141号,电话6064980
  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窗口: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2层,电话6252278
  杏林分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电话6251798
  杏滨分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电话6283268  
   后溪分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电话7791851
       集美分局:集美区石鼓路141号2楼,电话6067875
   侨英分局:集美区石鼓路141号2楼,电话6062304
   灌口分局:集美区石鼓路141号2楼,电话6060100

  11.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同安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
  局机关地址:同安区银湖路63-81号地税大楼
  下属分局(科、所)联系地址和电话:
  征管法规科:7020045
  税政管理科:7020043
  规费科:7891575
  纳税服务科:7200926
   办税服务厅:7028483
  洪塘分局:同安区银湖路63-81号地税大楼4楼,电话7891998
   大同分局:同安区银湖路63-81号地税大楼3楼,电话7033789
  祥平分局:同安区银湖路63-81号地税大楼4楼,电话7122600
  新民分局:同安区新民镇乌土村镇政府斜对面,电话7122366
  西柯所:西柯镇西福路,电话7113356  
  莲花所:莲花镇莲美街莲花派出所隔壁,电话7055725
  五显所:五显镇,电话7301795
  汀溪所:汀溪镇隘头村温泉路镇政府旁,电话7153978

  12. 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翔安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各项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
   局机关地址:翔安北路6939号
   下属分局(科、所)联系地址和电话:
   税政管理科:7889859
   规费科:7889879
   征管法规科:7889639
   纳税服务科:7889838
   办税服务厅:7889759
  内厝分局:翔安区翔安北路6939号二楼,电 话7880266
   马巷分局:翔安区翔安北路6939号204-206室,电 话7060699
  新圩税务所:翔安区马巷镇翔安北路6939号二楼,电 话7170218
   新店税务所:翔安区人民文化活动中心二楼南侧,电 话7889938
  大嶝税务所:大嶝街道龙田北二路18号,电 话709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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