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换证) 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换证需要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http://wsbm.fjkj.gov.cn/fjkjryglxt/web/)”在网上打印的《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换证)》一份 一、本系统可为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网上申请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此次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14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容有所调整,内地居民原则上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部队和武警的现役人员可根据管理需要,采用军人或者武警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居民采用“HK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澳门居民采用“MO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台湾居民采用“TW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外国公民采用“WJ” 6位发证机关所在县(区)行政区划码 4位办理年份码 3位顺序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 三、申请对象 原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IC卡)遗失的,请按遗失补办程序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受理部门 对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档案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新版证书”换发手续。 五、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 需携带下列资料: (1)在网上打印的《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换证)》一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姓名、身份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其职务、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变更,应当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份的审核,按如下要求把握: a、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2008年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的继续教育情况(例如2015年换新证,审核继续教育年份为2008-2014年); b、从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底办理的会计证,上半年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从领证当年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下半年做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领证的次年开始至换证当年度的前一年。 c、从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底办理的会计证,上半年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从领证当年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下半年做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领证的次年开始至换证当年度的前一年。 d、2014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从领证的次年开始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