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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会计知识大全】第六章 存货的核算(第四节)

时间:2015-12-29 来源:发票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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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企业会计是财务人员就业的热门行业,收入稳定,发展可观。但由于零基础学员入行后对其账务处理程序、成本核算要点、流程环节陌生导致屡屡犯错。下面通过 【工业会计知识大全】帮助学员迅速地掌握工业企业成本计算方法和全盘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提高学第一节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六章 存货的核算
      第一节  原材料的核算  
      第二节周转材料的核算   
      第三节库存商品的核算   
      第四节:专家点拨


       第四节:专家点拨 


      在企业资产中,存货占有较大的比重,存货管理的好与不好,将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在日常的存货过程中,会计人员应加强存货的管理,正确核算存货的收、发、存成本。在对存货进行核算过程中,还需了解以下相关事项。

      一、加强材料管理的意义

      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需要,企业必须按时供应足够数量的材料。企业必须加强供应工作的计划管理,按时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用于采购材料的资金限额,并按计划采购原材料,不断地降低采购费用,合理地节约使用采购资金。采购计划由供应部门编制,计划部门起综合平衡作用,而财务部门应本着“既保证生产需要,又能节约资金使用”的原则,对计划进行审核。

      工业企业对库存的材料必须进行妥善的保管,建立和健全材料的检验、收发、领退、保管和清查盘点制度,以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为此,就要对材料进行合理的分类和计价,正确地填制各项原始凭证,健全账簿记录,合理地组织材料采购、收发业务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按时清查库存的材料存货,做到账实相符。

      二、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特点

      (一)材料采购的总分类核算

      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总分类核算中,除了设置“材料采购”账户外,也要设置“原材料”账户。所不同的是,借贷双方都按计划成本进行记账。

      (二)材料采购的明细分类核算

      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存在一个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问题。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称为节约差异额(简称节约额);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称为超支差异额(简称超支额)。为了分类计算材料的采购成本,以及配合材料成本差异额的计算,对材料采购必须按材料品种或类别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一般情况下,为正确计算材料成本,对原料及主要材料可按其品种,进行材料采购的明细分类核算;对辅助材料和修理用备件和燃料等,可按大类进行材料采购的明细分类核算。同时,材料采购的明细分类核算应与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相一致,凡是要单独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的,必须单独设置材料采购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三、存货核算注意事项

      (一)购入的存货短缺毁损的会计核算

      企业购人存货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和毁损,应根据造成短缺毁损的原因分别处理。属于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应计人材料的实际成本,视同提高入库材料的单位成本。属于供货单位责任造成的,如货款尚未支付,应按短缺的数量和发票的单价计算拒付金额,填写拒付理由书,向银行办理拒付手续,然后按实际承付的数量和金额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果已支付货款,应向供货单位索赔,冲减采购成本,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存货采购”账户.属于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应按采购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材料采购”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其中,经批准计人材料采购成本的超定额损耗,应借记“材料采购”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二)购入存货已收、结算手续未办理的会计核算存货已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

      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账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账户。

      (三)预什货款情况下的会计核算

      收到已经预付货款的存货后,接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账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变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发票账单上注明的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账户。

     (四)存货已入库、账单已到、贷款未付的会计核算购人的存货已经到达并已验收人库,已收到发票账单,但尚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贷记“应付账款”等账户。

      购人存货与存货发票账单同时到达,存货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账户,均不能过“材料采购”账户核算。

      (五)做好存货清查工作

      存货的清查,是企业财产清查中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清查,可以反映企业存货的实有数额,保证存货核算的真实性,对监管存货的安全完整和进一步发掘企业内部资源都起着重要作用。

      工业企业中储存的存货,品种很多,收发频繁,难免在日常收发、计量和计算上出现差错,再加上自然损耗和丢失等情况,往往会造成盘盈、盘亏和毁损等账实不符的现象。

      存货的清查,就是要核对账存和实存,查明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数额,弄清原因,明确经济责任,以便加强仓库的收发、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存货收发制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其次,还要查明超储和呆滞积压的材料存货,提出处理意见,做到物尽其用。

      (六)存货的期末计量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5条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即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进行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期末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这里所说的“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即按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存货计价方法(如先进先出法等)计算得出的期末存货价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了现金流入的递减项目。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上述递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1.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考虑的因素

      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 应当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应建立在取得可靠证据的基础上。“可靠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确凿证明,如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企业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供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生产成本资料等。

      (2) 持有存货的目的。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如用于出售的存货和用于继续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就不相同。因此,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在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不仅要考虑资产负债表日与该存货相关的价格与成本波动,而且还应考虑未来的相关事项。

      2.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不同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也各有不同,如下:

      (1)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 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4) 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推荐阅读
      第一章:工业会计概述
      第二章: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三章 筹集资金的核算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五章 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第六章 存货的核算
      第七章 产品成本的核算
      第八章 利润与所得税费的核算
      第九章 财务报表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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