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是运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的商品流通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专业会计。商业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之前,需要了解以下知识。能够帮助学员迅速地掌握商业企业成本计算方法和全盘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提高学员对会计技能的运用水平,并获取相关的实践经验。最终顺利获取商业企业实战经验,提高2年以上工业企业实战技能。
第三章 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商品购销概述
第二节 商品零售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商品批发业务的核算
第四节 专家点拨
第二节 商品零售业务的核算
零售商品流转是指零售企业由批发企业或者生产单位购进工农业产品,供应给城乡居民和集体消费者的活动。
一、零售业的特点
商品零售业有着其特有的特点,其经营特点主要表现在
(1).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交易次数频繁,数量零星。
(2).交易方式主要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金交易,成交时间短。除集团购买或贵重商品外,一般不需填制销货凭证。
(3).按照零售商品经营的这些特点,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零售企业的库存商品,除了一部分存放于仓库外,在营业柜组必须存放一定数量的商品,柜台与仓库的商品一般由同一实物负责人经营。
按照零售商品经营的这些特点,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
二、零售业商品明细账的设置
零售商品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条件下,商品明细账是按实物负责小组(人)分户的,只记售价金额,不记数量。商品明细账通常采用的有三栏式、多栏式,也可以营业组报送的“商品进销存报告单”代账。
零售业需设置的商品明细账的格式一般如表3-1、表3 2、表3 3、表3 4所示:
对于特种商品和贵重商品,可设置分组商品数量账,商品数量账应每天结出结存数量,与实物核对相符。
三、零售业购进业务的核算
零售商品购进,一般由实物负责人根据商品库存和销售情况,自行组织进货。
设有专职采购员的企业,可由实物负责小组提出要货计划,由采购员组织进货。
(一)购进商品的程序
零售企业一般是由本地的批发企业或生产企业购进商品,但为了扩大花色品种、增加货源,也可以从外地组织进货,或从国外进货。零售企业同城购进商品,一般采用提货制或送货制;异地购进商品,一般则采用发货制。
不论采用何种商品交接方式,在商品运达后,由实物负责人根据发票所列内容,逐一清点商品数量,检查商品质量,核对商品编号、品名、数量、质量、单价和金额无误后,填制“商品验收单”一式数联,分送有关部门入账。“商品验收单”格式如表3-5所示:
(二)购进商品的账务处理
1.科目的设置
商品购进过程是货币资金转化为商品资金的过程。购进的商品应用商品实际进价核算。在支付了货款、尚未验收入库之前,建立“商品采购”科目,以核算商品采购成本。但由于零售商品实行“售价金额”核算,购人商品在验收入库时,不是按照原来进价而是按照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这样“库存商品”中就包括商品的实际进价和未实现的进销差价(含销项税额)两部分。因此,当购进的商品经实物负责人验收之后,按照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与售价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是资产类科目,实质上它是资产的调整科目,对库存商品起调整作用。在商品购进、溢余、调价增值等发生差价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结转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商品短缺、削价、调价减值等而注销差价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余额在贷方,表示期末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期束,“库存商品”科目的余额减去“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余额,就是库存商品的进价金额。
2.购进商品的账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零售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比批发商品较为复杂,既要保持多年形成的售价核算方法,叉要按照增值税的要求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等有关内容。因此,在核算上要求采用一种简便可行的办法。
目前大多数企业对零售商品购进作如下处理:在购进时按不含税成本记入“商品采购”科目;按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全部价税总额付款数记人“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而在商品入库时,则按含税的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按含税的进销差价记人“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按不含税的进价转销“商品采购”科目数额。具体地说,由于商品交接货和结算方式不同,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1).本地商品购进。本地商品购进,一般是购进和货款结算同时办理的,商品的交接方式一般采用提货制或发货制,货款结算方式可以使用支票、本票或委托收款等。财会部门应根据实物负责小组转来的商品入库验收单、专用发票和付款凭证入账。
【例3-1】乙零售商业企业从本地购人一批A商品,货物重量为100吨,单价500元/吨,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款项已通过银行转付。这批A商品出售取得销售收入72 000元。
购进A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A商品验收入库对: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商品进销差价
(2).异地商品购进。异地商品购进,由于商品的发运时间和结算凭证的传递时间不一致,通常会发生先付款,后到货;先到货,后付款以及到货与付款同时进行三种情况。
a.先承付货款和运费,后到货。接到银行转来托收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承付货款,根据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应变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售费用——进货运费
贷:银行存款
商品运到,由百货组验收,根据有关凭证,按含税售价人账,作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商品进销差价
b.商品先到,后付款。商品运到,验收入库,平时不作账务处理,月末如仍未付款,按暂估进价人账,作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商品进销差价
下月初用红字冲回: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商品进销差价
接到银行转来托收凭证,承付货款,作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售费用——进货运费
贷:银行存款
c.承付货款与到货同一天,作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售费用——进货运费
贷:银行存款
(三)购进商品发生溢余、短缺的核算
企业在组织商品购进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和差错事故等因素,发生商品溢余和短缺.应及时按规定转人“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购进商品溢余的核算
购进商品发生溢余,先按实收数人库,将溢余数按不含税进价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分情况进行处理。如系供货单位多发,在企业同意作为购进情况下,由供货单位补开发货单,补付货款;如系运输途中自然升溢,作减少商品损耗处理。
【例3-2】乙零售企业从本地购进B商品2 000个,单价为5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售价为每个1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付。商品运到企业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多出了200个,原因待查。后经查明,原来是供货单位多发了200个,经协商,甲零售企业购入,并补付货款。
承付货款时:
借:商品采购——B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7000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B商品 220000
贷:商品采购——B商品 100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0
商品进销差价 100000
查明原因,补付货款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700
2.商品短缺的核算
购进的商品发生短缺,原因查明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如果是定额内的损耗,可不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属于自然损耗,应列作经营费用;如果是供货方少发商品,经与供货方协商,可由供货方补付商品或者退还货款;如果是属于运输途中的事故,应该由保险部门、运输部门或有关责任人员赔偿,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及残料价值后的余额列作“营业外支出”。购进的商品发生毁损与短缺,属于正常情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属于非正常情况的,则不得抵扣。
【例3-3】乙企业从外地购进食品5 000千克,单价为20元,增值税额为17 000元,售价24元(不含税),供货单位垫付运费500元,货款巳承付。
食品运到后,验收时发现短缺200千克。后经查明,短缺的食品系供货单位少发了货。
购进食品时:
借:商品采购——食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销售费用——运杂费 500
贷:银行存款 117500
食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食品 115200
待处理财产损溢 4000
贷:商品采购——食品 100000
商品进销差价 19200
经查明上项短缺商品中10千克系供货单位少发,经联系由对方补发商品商品已收到。另10千克系运输部门责任事故,应由其赔偿。
借:库存商品——食品 4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
贷:商品进销差价 1480
待处理财产损溢 4000
四、零售业销售业务的核算
(一)销售商品的方式
零售商品销售的对象是广大消费者。其销售方式是以门市销售为主,一般为现款交易,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1.一手钱,一手货
这种销售方式,消费者可在同一地点选购商品、付款和取货,手续简便,交易时间短,服务效率高。但由于营业员既发货又收款,容易发生差错。一般适用于品种简单、价格划一、成包成件的,如大量的日用商品销售。
2.集中收款,贷款分管
采用这种销售方式,营业员负责发货,收银员负责收款,钱货分开,责任明确,不易发生差错。但由于开票、交款、取货分处两地,顾客往返比较麻烦,且影响商品销售速度。
对各商业企业来说,不论采用什么销售方式,都必须加强销货款的管理。企业每日销货收入数,必须当天送交财会部门或直接送存银行,销售额大、收入款多的企业,可分次送存银行。每日营业终了,由实物负责人或收银员根据本人销货款收入,填制“内部交款单”(如表3-6所示)和“商品进销有关凭证”(如表3-7所示),一并交财会部门作为记账依据。
(二)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零售商品销售的核算业务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进行核算的。在实行售价金额核算情况下,“库存商品”科目按零售价(含税)登记,其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及销项税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中反映。
因此,当已销商品在“库存商品”科目中转销后,理应同时转销这部分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从而求得商品销售成本。但由于逐笔计算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工作过于繁琐,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在月末一次计算转账。在平时,为了反映各实物负责人的库存商品收、付、存情况,在商品销售后,从“库存商品”科目上注销已销商品时,直接按零售(含税)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这样处理的结果,通常使“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平时的数额相等,到一定时期(一般是月末),再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算出全月已销售商品实现的进销差价后,一次转销“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经过调整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所反映的是销售商品的进价成本。
【例3-4】为民商厦3月10日共取得含税现金收入15 000元,其中:百货组7 000元,针织组6 000元,服装组2 000元,款项于当日全部送存银行。
取得销售款时:
借:库存现金 1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百货组 7 000
——针织组 6 000
——服装组 2 000
月终调整已销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时: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月内销售收人发生额÷(1+17%)×17%
=15 000(1+17%)×17%=20000×l7%
=2179.49(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2 179. 4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179.49
五、库存商品的盘点
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的企业
由于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按营业柜组或实物负责人设置,平时只登记进、销、存的售价金额,而不登记各种商品的结存数量。
只有通过盘点,计算出各种商品的零售总金额,再与当日“库存商品”科目余额相核对,才能了解各种商品的实存数量,确定各种商品是否账实相符。
库存商品盘点溢余时,在查明原因之前,按盘点表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其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查明原固并决定处理后,再予以转销。如溢余商品为自然升溢,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冲减“销售费用”科目。
零售企业盘点库存商品发生短缺时,在查明原因之前,应按进价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调整账实差额,并及时查明原因报请领导批准处理;待领导审批后,再视审批意见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有关科目。短缺商品如系自然损耗,经批准后列入“销售费用——商品损耗”科目,其进项税额仍可抵扣;如系自然灾害造成,应按短缺商品的进价和进项税额向保险公司索赔(指已投保商品),扣除保脸赔款后的净损失经批准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如系实物负责人过失,则应责令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例3-5】一商品零售企业,月末盘点时发现实际库存商品售价总额比账存数多出了1 000元。已知上月进销差价率为10%,根据库存商品盘点表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发现商品溢价时:
借;库存商品 1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00
商品进销差价(1000×10%) 100
报批准后,将溢余冲减销售费用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00
贷:销售赞用 900
【例3-6】一商品零售企业,月末盘点时发现实际库存商品售价总额比账存数短缺了1000元。已知上月进销差价率为lO%。经查明原因,商品短缺是由于自然损耗造成的。
发现商品短缺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00
商品进销差价(1 000×10%) 100
贷:库存商品 1000
查明了原因,经批准后:
借:销售费用——商品耗损 9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00
如果查明原因,系过失人责任,应由其负责赔偿损失的,则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姓名 9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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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三章 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 商业企业其他存货的核算
第五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六章 金融资产的核算
第七章 负债的核算
第八章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九章 费用与利润的核算
第十章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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