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是运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的商品流通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专业会计。商业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之前,需要了解以下知识。能够帮助学员迅速地掌握商业企业成本计算方法和全盘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提高学员对会计技能的运用水平,并获取相关的实践经验。最终顺利获取商业企业实战经验,提高2年以上工业企业实战技能。
第二章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二节 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三节 专家点拨的方法
第二节 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它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一、事业单位资产的类别
按不同的标准可进行不同的分类:
(1)按其是否具有实物形态,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2)按其与货币的关系,可以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3)按其流动性,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4)按其来源划分,可以分为自有资产和租入资产等。
在事业单位会计中,资产通常是按流动性进行分类的,即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能随时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非流动资产是指不能随时变现或者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周转一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二、事业单位库存现金的核算
在事业单位会计中,与企业会计一样,现金属于货币资金。
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商品和劳务的交换必须通过货币计量来进行。
事业单位办理各项现金收付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严格现金的收支手续,如实反映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保证现金的安全,提高现金的使用效果。
(一)事业单位库存现金管理的要求
现金是立即可以投入流通的交换媒介,可以随时用其购买所需的物资,支付有关费用,偿还各种债务。在所有资产中,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资产。现金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钱账分管
为了防止各种错误、弊端的发生,现金的收付、结算、审核、登记等工作,不得由一人从事。一般来讲硌单位应单独设置现金出纳员岗位,由出纳员专门负责现金的收付工作,并登记现金账。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档案保管工作。会计和出纳分开,实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的内部控制制度。
2.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在下列范围内可使用现金:
(1)职工的_丁资,津贴。
(2)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 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严格现金收付手续。事业单位办理任何现金收支,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依据。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单据,应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审核,出纳员按月连续编号,作为现金出纳账的顺序号。出纳员付出现金后,应当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在当天人账,不准以借据抵现金入账。收到现金后,属于后项收入的现金,使用借款单的由会计人员退还原借据副联,出纳人员不给对方另开收据;不使用借款单的,由出纳人员另开给收据。
3.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需要将库存现金进行限额管理的单位提出计划,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一般为3~5天零星支付所需现金。需要调整库存现金限额时,应向开户银行申请报批。
4.不准坐支现金的规定
坐支是指用收入的现金直接办理现金支出。各单位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或规定的时间内送存开户银行,需要支付现金时,从本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5.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会计、出纳分开,实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是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制度。
6.办理任何现金收支·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单据,应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出纳员按月连续编号,作为现金出纳的顺序号。
出纳员付出现金后,应当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在当天入账,不准以借据抵现金不入账。收到现金后,属于各项收入的现金,都应开给对方收据。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尽可能在当天存人银行,不能当天存人银行的,应于次日上午送存银行。
7.如实反映现金库存情况
收付现金要及时记账,每天业务终了要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不得以借据或白条抵库。出纳人员在将账面库存与实际库存核对时,如发现长款或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事业单位库存现全的核算
为了加强现金的管理和核算,系统了解现金收付的动态,除了进行总分类核算外,还应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事业单位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核算现金收支与结存。本科目属资产类。
收到现金时,借记该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在借方,反映库存现金数额。如果单位有外币现金的收付业务,还应在“库存现金”科目下分别设置外币现金专户进行核算。现金收支的明细分类核算通过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现金日记账”是反映和监督现金收支和结存情况的序时账簿,它由出纳人员每日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月终,应将“现金日记账”余额与“现金”总账借方余额核对相符。
1.现金收入的核算
事业单位收入现金的主要途径是:从银行提取现金;收入转账起点以下的余额销售款;职工交回的差旅费剩余等。单位收入现金时,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现金支出的核算
事业单位支出现金必须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办理现金支出业务。企业支出现金时,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3.现金清查的核算
为了加强对现金出纳保管工作的监督,防止盗窃和营私舞弊,保护现金安全完整,必须建立并认真执行现金清查制度。库存现金的清查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的清查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期盘点。清查现金时,出纳人员应当在场,盘点后将实存数与账存数核对,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列明实存、账存和余缺金额。
如有余缺,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请领导审批。
发生现金溢缺,在未查明原因之前,应根据“库存现金日报表”调整账务。现金短缺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一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现金溢余”科目。在查明原因并报经领导审批后,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现金短缺,由责任人赔偿收回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现金短缺”科目;如果是属于正常误差而产生的短缺,经批准可列入“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对于溢余的现金,如属错收的,应退回;如属无主款,应作应缴预算款,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科目。
4.备用金的核算
有效和严格的现金内部控制要求把每天收到的现金全部、及时地存人银行,又要求对每笔现金的支出须经严格的审批手续后用支票支付。为r使频繁发生的日常小额零星支出,摆脱常规的逐级逐项签发支票的繁琐手续,按照重要性原则,可对那些供零星开支或小额差旅费等需用的现金,建立定额备用金加以控制。
事业单位备用金的会计处理,一般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也可设立“备用金"科目。
三、事业单位银行存款的核算
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除不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少量现金外,其余必须存人开户银行。货币资金的收付,除国家规定可以用现金办理结算外,其余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一)开设银行账户
各单位应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户,并加强对银行存款户的管理,遵守国家规定的结算纪律,做好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都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户,各单位在办理银行存款开户时,应按银行规定填写“开户申请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机关审查同意后,连同盖有单位公章和有权支配款项的个人名章的印鉴卡片一并送开户银行,再经银行审查同意后方可开户。
事业单位在银行开户后,即可通过银行与其他单位办理结算。各开户单位应加强对银行存款户的管理,通过银行存款户办理资金收付时,必须切实遵守银行规定的下述管理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接受银行监督。
(2)银行存款户只供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3)银行存款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加强支票管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其他远期支付的凭证。
(4)各种收支款项的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的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套购物资,严禁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
(5)重视与银行的对账工作,认真及时地与银行寄送的对账单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如果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金额不符,要及时与银行核对清楚,查明原因。
(二)银行结算的方式
事业单位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业务,按照现行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结算的方式主要有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七种。
1.支票结算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82条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可在现金管理的范围内直接向银行提取现金,如发放职工工资、提取备用金等,不能转账;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在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时均可以使用支票。
2.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其结算的基本规定为:
(1)银行汇票一律为记名式,即必须记载收款人的姓名。
(2)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3)付款期为1个月。应该从签发日起算。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原汇款人只能向签发行请求退款。
(4)汇票上记载的事项有:汇款人、发票日(签发日期)、付款地(兑付地点)、三个金额(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付款日(兑付日期)。
(5)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汇票反面有背书栏,有填写被背书人和背书人的地方。亍[票反面有记载收款人的证件的地方。
(6)汇款人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向签发行申请办理银行汇票,要详细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汇款用途(军工产品可免填)等。
(7)签发银行受理委托书,在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将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汇款人。
(8)汇款人持汇票到兑付地点,或者支取现金,或者与填明的收教人办理结算。收款人也可以用背书方式将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办理结算。
(9)被背书人在收受汇票时应审查:汇票未逾期,日期金额等填写无误,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齐全相符,汇款人或背书人证件无误,背书人证件上的姓名与其背书相符。审查完毕后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入汇票和解讫通知。
(10)收款人(包括被背书人)将汇票与解讫通知提交兑付行。收款人在银行开有账户的可在汇票背面加盖印章,并填写进账单,连同汇票、解讫通知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在交验证件后可支取现金。
(11)兑付行转账或付款后将解讫通知送交签发行。签发行将多余款收账通知单交给汇款人。汇款人可凭此领取多余款项。
(12)汇款人可以要求签发行办理退款。
(13)汇票遗失时·持票人应立即向兑付行或签发行挂失。挂失前被冒领,银行不负责任。如在付款期满后1个月未被冒领,银行可以退款。
3.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适用于单位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并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允许背书转让,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到期承兑人(付款人)必须无条件付款。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1)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规定。
商业承兑汇票按购、销双方约定签发。由收教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交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本人承兑。承兑时,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下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再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
商业承兑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对在同一城市的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日将汇票送交银行办理收款,对在异地的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日前5天内,将汇票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对逾期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日的次日起10天内,将汇票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超过期限,银行不予受理。
办理商业承兑汇票收款时,均需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在“委托收款货物名称栏”注明“商业承兑汇票”及汇票号码,将汇票随托收凭证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收款人在商业承兑汇票审查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a.是否为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商业承兑汇票。
b.汇票的签发和到期日期、收付款单位的名称(必须是全称)和账号及开户银行(大小写金额)等栏且是否填写齐全正确。
c.汇票上的签章(签发人处应加盖签发单位的法人印章,承兑人盖章处盖付款人预留银行印章并填写承兑的日期)是否齐全正确。
d.汇票是否超过有效承兑期限(最长为6个月,但应注意:有效期是从承兑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汇票的签发日开始)。
e.汇票上有无批注“不得转让”的字样。经转让的汇票,背书是否连续(每一手的背书是否为前一手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背书的签章是否正确(是否为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
(2)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规定。
银行承兑汇票按双方约定签发。由收款人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交承兑申请人持汇票和购销合同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由承兑申请人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由本人持汇票和购销合同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a.每张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承兑申请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和购销合同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
b.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审查,符合承兑条件的,与承兑申请人签订承兑协议,并在银行承兑汇票上盖章,用压数机压印汇票金额后,将银行承兑汇票和解讫通知交给承兑申请人。
c.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手续费每笔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
d.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应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将银行承兑汇票、解讫通知连同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对逾期的汇票应于汇票到期日的次日起10日内,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账,超过期限的银行不予受理。
e.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俟到期日凭票将款项付给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
f.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无条件支付外,应根据承兑协议规定,对承兑申请人执行扣款,并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4.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申请人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本票是应客户请求而签发,以代替现金流通,节约现金使用,缓冲货币投放压力。银行本票一律为记名式,允许以背书转让,简化了结算手续,有利用于实现资金清算的票据化,加速资金周转,扩展资金来源。
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在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时均可使用。其结算的基本规定为:
(1)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2)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银行本票面额分别为1 000元、5 000元、1万元和5万元。
(3)银行本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一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到节假日顺延)。逾期的银行本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4)申请人办理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一,详细填明收款人名称,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转账一字样,填明“现金”字样。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压印金额,将办妥的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
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第一联由签发单位或个人留存,第二联由签发行办理本票的付款凭证,第由签发行办理本票的收款凭证。
(5)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收款人,凭具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银行支取现金,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向银行交验有关证件。
(6)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遗失的不定额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1个月,确未冒领,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7)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可持银行本票到签发银行办理。
5.汇兑
汇兑是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有信汇和电汇两种,汇款人可根据需要选用。
汇款人办理信汇时,应填写信汇凭证一式四联,送交本单位开户银行办理信汇。银行受理后,将第一联回单退给汇款人记账,留下第二联用于银行记账,将第、第四联传给收款银行。收款银行收到凭证后,留下第收款凭证用于记账,将第四联传给收款人,收款人收到第四联收款通知后,进行账务处理。
汇款人办理电汇时应填写电汇凭证一式,送交本单位开户银行办理电汇。银行受理后,将第一联回单退给汇款人记账,留下第二联凭证用于银行记账,依照第编制电划代收电报单向收款银行拍发电报。收款银行收到电报后,签发电划代收补充单一式,将第传给收款人。收款人凭代收补充单第进行账务处理。
6.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结算。其结算规定为:
(1)委托收款结算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2)委托是指收获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手续的行为。委托收款凭证即是如前所述的按规定填写凭证;有关债务证明即是指能够证明付款到期并应向收款人支付一定款项的证明。
委托收款凭证一般一式五联:第一联为回单,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审查无误后加盖印章退给收款人;第二联为收款凭证,由收款人开户银行作为收入传票;第为支款凭证,由付款人开户行作付出传票;第四联为收款通知,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第五联为付款通知,由付款人开户银行转给付款人作按期付款的通知。
(3)付款是指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并经审查无误后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可根据付款人的不同而在不同的时间付款,从而改变了原《银行结算办法》统一为3天的付款期。具体而言:
a.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b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按照有关办法规定,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的应交给付款人,并签收。付款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4)付款人拒绝付款。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付款人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全部拒绝付款的,r在付款期内填制“委托收款结算全部拒绝付款理由书”,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连同有关单证送交开户银行,银行不负责审查拒付理由,将拒绝付款理由书和有关凭证及单证寄给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需要部分拒绝付款的,应在付款期内出具“委托收款结算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办理部分划款,并将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寄给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5)无款支付的规定。付款人在付款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前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全部款项,即为无款支付。银行于次H上午开始营业时,通知付款人将有关单证(单证已作账务处理的,付款人可填制“应付款项证明书”),在两天内退回开户银行,银行将有关结算凭证连同单证或应付款项证明单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6)付款人逾期不退回单证的,开户银行应按照委托收款的金额自发出通知的第3天起,每天处以0.5‰但不低于50元的罚金,并暂停付款人委托银行向外办理结算业务,直到退回单证时为止。
7.异地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是收款单位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货款,付款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据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订有合同的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以及由于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和供应等款项的结算。结算的金额起点为10万元。
(三)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
“银行存款”科目可直接根据银行收付款凭证登记,为了减少记账的工作量,也可以把银行收付凭证定期地进行汇总,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总账和其他有关科目。
事业单位收入银行存款时,根据银行存款凭证及有关单据,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事业单位支出银行存款时,根据银行存款凭证及有关单据,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午斗日。
(四)银行存款的核对
事业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的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对主要包括=个环节:一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要互相核对t做到账证相符;二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要互相核对,做到账账相符;三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要互相核对,以准确地掌握单位可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产生差额的原因是双方记账可能有错误或存在未达账项。未i账项是指因凭证在传递过程中,造成单位与银行之间人账时间不一致,一方已经人账而另一方尚未人账的账项。产生未达账项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1)银行已收款入账,而单位尚未收款人账。
(2)银行已付款入账,而单位尚未付款人账。
(3)单位已付款人账,而银行尚未付款入账。
(4)单位已收款人账,而银行尚未收款人账。
对未达账项进行调节的方法是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各自加进对方已收而本单位未收的未达账项,减去对方已付而本单位未付的未达账项以后,检查两方余额是否相等。在实际工作中,对未达账项的调整是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的。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主要是将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与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都调整为正确数额,以相互核对。调整的计算公式为:
四、事业单位应收款项的核算
应收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因产品、商品已交付或劳务已经提供或因购买货物等而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货款,从而取得的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索取货款及劳务补偿的要求权。这种要求权有的来自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有的在业务活动之外产生。前者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后者则有各种其他应收款,如备用金、应收的罚款、应收的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一)应收账款的核算
应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而形成的债权,而不应包括应收的非销账款。
1.应收账款计价方法的选择
应收账款是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一般而言,事业单位赊销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按买卖双方在交易成交时的实际金额入账,但如果应收账款有现金折扣时,要考虑折扣因素。所谓现金折扣是指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付款而给予的一种优惠。客户付款时 间不同,对事业单位应收账款的实收金额有重要影响。在存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人账金额的确定有总价法和净价法两种方法。我国目前会计实务中,采用的是总价法。总价法是将未减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作为应收账款的人账金额,这种方法把现金折扣理解为鼓励客户提早付款而获得的经济利益。销售方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从融资的角度出发,属于一种理财费用。
总价法可以较好地反映销售的总过程,但在客户可能享受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会引起高估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
2.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
为了正确核算应收账款,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收或待核销的以及因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开展服务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从事产品生产的事业单位,还要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坏账准备的计提
账龄分析法是按照应收账款欠账日期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和计提坏账准备的。一般认为,欠账的时间越长即账龄越长,账款收回的可能性越小,应估计的坏账损失和计提的坏账准备也趱多。通常,在估计时,将应收账款按欠账期限的长短分成几个区段,按不同区段估计一个坏账百分率;然后,用坏账百分率乘账面余额,所得的积相加后即可确定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总额和坏账准备金额;再与“坏账准备”科目期末的账面余额比较,以其差额作为本期应提的坏账准备数。
为了正确核算坏账准备的提取和使用,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本科目是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及使用情况的一个会计科目,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坏账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叉收回的,应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本科日的贷方余额为已经提取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核算坏账的方法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确认坏账损失发生时,直接将实际的坏账损失从应收账款中转销,列入当期费用的方法。企业在这种方法下确认坏账损失时应借记“管理费用——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使用起来很容易,但它不能使收入与费用配比,因此仅在坏账金额很小时才用。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作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备抵法。
备抵法是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转作管理费用,同时记A坏账准备账户。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减坏账准备,按照制度规定,企业可按月预提坏账准备,于年度终了再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5‰清算,计入各期费用。为了反映和监督坏账准备的提取和抵消情况,应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借记“坏账准备”抵消额,贷记“坏账准备”提取额。
【倒2-7】某企业根据赊销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本期坏账损失5 000元,提取坏账准备并作为当期管理费用处理。
借:管理费用 5 000
贷:坏账准备 5 000
【例2-8】某企业期末确认应收乙厂的账款2 000元无法收回,将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抵消坏账准各。
借:坏账准备 2 000
贷:应收账款 2 000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因债务人情况好转或其他原因而又收回的,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以冲减原记录的坏账。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反映账款收回情况。
【例2-9】某企业去年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1 000元,今年又得以收回。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坏账准备 1 000
【例2-10】某企业2010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科目的账面余额应为1 300元,调整前“坏账准备”科目的账面余额为贷方300元,则本期调整分录的金额应为1 000 元(1 300-300)。调整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 000
贷:坏账准备 1000
(二)应付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的分类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它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也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但必须由付款人承兑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银行申请,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应收票据按是否计息划分,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带息票据是指注明利率及付息日期的票据,带息票据可在票据到期时一次付息。不带息票据是指到期只按面额支付,无需支付利息的票据。带息票据到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面额×利率×时间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时间则以日或月表示。因此,应把年利率调整为月利率或者日利率,1年以360天计算。
2.应收票据的人账价值
不论票据是否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收到或开出并承兑时,以其票面金额人账。
3.应收票据的贴现
事业单位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可以用背书形式转让给银行。银行同意接受时,要预扣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将其余额即贴现净值支付给企业。
这种票据向银行融资的做法,被称为应收票据贴现。银行所预扣的利息,称贴现息。计算贴现的利率,称贴现率。
计算贴现的净值的步骤为:
(1)计算到期值。
票据到期值一面值×(1-利率×期限)
对于无息票据来说,到期值就是其面值。
(2)计算贴现息。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银行贴现率×贴现期限
贴现期限=票据有效天数-企业持有天数
(3)计算贴现净值。
贴现净值一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4.应收票据核算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应收票据的核算。该科目是一个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应收票据的金额,贷方登记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和已办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期末余额的借方,反映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
事业单位还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笔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交易合同号、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应收票据核算的主要经济业务有收到票据、到期收款、贴现等。
(1)收到应收票据。
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2)票据到期收回款项。
按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3)应收票据的贴现。
事业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日。
(4)贴现票据到期。
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如果付款人按期付款给贴现银行,则办理贴现的事业单位的责任完全解除。该事业单位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上注销该票据。
如果贴现的商业汇票到期,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事业单位将会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和支款通知,银行已从贴现单位的账户中将票款划出。此时,贴现单位要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若申请贴现的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贴现单位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借人款”科目。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按实际发生的金额人账。会计期末,预付账款按历史成本报告,预付账款包括预付货款和预付工程款。
为了反映和监督预付贷款的支出和结算情况,事业单位应设置“预付账款”
科目。该科目是一个资产类的科目,借方登记本单位向供应单位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本单位收到所购物品对应结转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本单位向供应单位已预付尚未结算的货款。该科目有时也会出现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款超过货款的数额。其性质属于应收款项。预付账款不多的单位,可以不设此科目,而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仍然要将“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的金额分开报告。
1.支付预付账款
事业单位按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收到预订货物
单位收到预订的货物时,应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的金额,借记“材料”、。应交税费”等有关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补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预付账款大于发票账单列明的金额,退回多付的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四)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是指事业单位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以外的账务活动所形成的应收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账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其他应收款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一般另外设立一些科目来专门反映,不与应收账款混在一起。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和结存情况,事业单位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该科目是一个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其他应收款,贷方登记单位收到的款项和结转情况,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反映应收未收的其他应收款项。
发生其他应收款。事业单位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其他应收款的结算。其他应收款在结算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五、事业单位存货的核算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过程及其他活动巾为耗用或者销售而持有的各种财产,包括材料、产成品等。
(一)存货的类别
一般事业单位的存货可分为以下几类。
1.原材料类
原材料类是指使用以后即消耗或改变原有形态的各种物资。如原料、燃料、实验材料、改装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
2.低值易耗品类
低值易耗品类是指因价值低、易损耗等原因而不作固定资产管理的劳动资料。如仪器、仪表、工具、量具、器皿、一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3.办公用品类
办公用品类是指事业单位在办公活动中使用的各种物料,如纸张、笔墨等。
4.产成品类
产成品类是指事业单位生产完工并已验收人库的产品。
存货的类别因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同而不同。
事业单位在办公活动中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如纸张、笔墨等,可在购进时直接列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二)材料的核算
事业单位的材料,通常品种较多、数量较大,某些专用材料的采购周期较长。
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需要,要加强材料的核算与管理。为此,要设置“材料”
科目,“材料”科目核算的内容比较广泛,除事业单位的各种物资材料外,对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也在本科目中核算。
1.材料人账价格的确认
购人材料,应将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人账价格。实行增值税条例后,材料核算价格作如下规定;事业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事业单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核算;事业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2.材料的计价
材料计价是材料核算中重要的前提,材料计价的一般原则是:
(1)事业单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按购进材料专用发票上的含税价格计算。
(2)事业单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3)购人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人账价格。
(4)材料发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材料采购、入库的核算
收入的材料,应由材料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后方可入库。要根据发货票、供销合同等检查材料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性能、化学成分等有关内容,经查验无误后,在有关凭单上加盖“验收”戳记和验收人名章,并填制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作为登记材料明细账的依据,一份连同购人材料的原始单据送会计部门报账。
会计部门收到材料管理部门送来的材料购入的原始单据及入库单后,应认真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材料发出的核算
事业单位在发出材料时,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现分别予以说明:
(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购进的材料先发出,并根据这一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材料和期末材料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计价方法,收入材料时要逐笔登记购入的每一笔材料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确定单价,逐笔登记材料发出和结存金额。
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的存货按最先购入的计价,库存存货按最近购货的价格计价。其优点是利于分批控制材料的价格,缺点是核算工作比较麻烦。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
(2)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次购进材料的成本与原有库存材料的成本之和,除以本次购进数量与原有库存数量之和,来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据此确定材料成本的一种计价方法。移动加权平均单价的计算公式为:
移动加权平均法的优点在于能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材料的结存情况,而且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材料成本比较客观。但采用这种方法,每次购货后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
(3)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简称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月初结存材料成本与本月购人材料成本之和,除以月初结存材料数量与本月购人材料数量之和,计算出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并据此确定发出材料成本和库存材料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采用这种方法,平时无法得知发出和结存材料的单价和金额,不利于加强对材料的管理。
(4)材料核算使用的主要科目。事业单位的材料核算,由会计部门和材料管理部门配合进行。会计部门为了反映和监督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应设置“材料”科目。该科目是一个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外购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贷方登记发出、领用、对外销售、盘亏、毁损等各种原因而减少的材料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月末材料的成本。
保管部门则按材料的品种规格等分设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材料明细账的格式采用数量金额式,既提供数量指标,又提供金额指标。会计部门的总账应和保管部门的明细账定期核对,以便从金额和数量两个方面来加强对材料的控制。
(三)产成品的核算
产成品是指从事产品生产的事业单位生产的、已经通过全部生产工序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
为了加强产成品的核算,应设置“产成品”科目,用以核算事业单位生产的并已验收入库的产品实际成本。生产完工验收入库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可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计算产成品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科目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品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从事产品生产的事业单位必须加强产成品的管理,建立健全产成品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产成品的核算工作。为此,在建立健全产成品收发、保管责任制的基础上,认真执行产成品收发凭证的填制和审核程序,正确计价,设置账簿,进行产成品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并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存货盘点
1.存货盘点的方法
正确确定存货数量是正确核算的前提,确定存货盘存的方法通常有两种:
(1)实地盘存制。实地盘存制是指事业单位在每个会计期间增加的存货,要依据会计凭证,依次记入存货明细账及其总账,但对各个会计期间销售或耗用的存货平时不予记录;会计期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期末结存数量,并按一定的存货计价方法确定期末存货的金额,然后通过倒挤的方法确定本会计期已经销售或耗用存货的数量和金额。
采用这种方法时,平时对有关存货只记借方,不记贷方,每期期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存货数量,据以计算期末存货成本,并以“期初成本十本期购货成本一期末成本”的公式计算出当期耗用或销货成本,计入有关存货的贷方。定期盘存制不便对存货进行计划和控制。
(2)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指按存货的种类、品名设置存货明细账,逐笔或逐日地登记存货的收入和发出,并随时结出库存数。
永续盘存制的优点是有利于对存货的管理。在各种存货明细记录中,可以随时反映每一存货的收入、发出、结存的动态。并通过不定期的实地盘点,将实存数与账存数进行对比,可以查明溢余或短缺的原因。通过账簿记录,还可以随时反映出存货是否过多或不足,以便及时合理地组织货源,加速资金周转。永续盘存制的缺点是存货的明细记录的工作量较大。
永续盘存制的应用,要求为存货设置明细的辅助分类账,以反映每种品名及型号及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余的数量和金额。有了这种明细记录,一方面可据以同存货总分类账相互核对,以便在它们之间保持数量和金额_上的钩稽关系,增强存货核算的正确性;另一方面也便于存货的管理和控制,可以弥补实地盘存制的缺陷。
2.存货盘点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进行清查盘点时,应当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存货经过盘点以后,若账面存货小于实际存货,为存货的盘盈;反之,为存货的盘亏。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要接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为了正确核算存货的盘盈、盘亏,要使用“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存货盘盈时,借记“材料”、“产成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存货盘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产成品”等科日。另外,还要根据盘盈、盘亏的具体原因,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科目,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科目。
(2)清查盘点发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产成品”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科目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六、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
事业单位在增加固定资产时,必须有原始凭证,按规定办好交接手续,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一般有“固定资产交接单”、“发货票”、“固定资产调拨单”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各单位增加固定资产的方式,主要有基建完工移交的房屋、建筑物和设备,购人、调入,自制、接受捐赠、盘盈固定资产等。
1.购人周定资产的核算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例2-11】某事业单位用事业经费购入一台计算机,价款为8 2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事业支出 8 200
贷:银行存款 8 2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 8 200
贷:固定基金 8 200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借记“待核销固定资产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基金”科目。
【例2-12】某事业单位以融资方式租入一台设备,按租赁协议规定,设备融资租赁费为200 000元,运输费2 500元,途中保险费3 600元,已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6100
贷:其他应付款 6100
支付融资租赁费时:
借:固定资产 200 000
贷:固定基金 200 000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 6100
事业支出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6 100
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核算
单位收到捐赠固定资产时,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单据或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人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例2-13】某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全新设备一台,根据其发票等单据确定价值为56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56 000
贷:固定基金 56 000
(二)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
1.固定资产转让的核算
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
科目。
【例2-14】某事业单位将一台计算机出售,该计算机原值为9 000元,双方议定售价为5 000元,已通过银行收回价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专用基金 5 000
同时:
借:固定基金 9 000
贷:固定资产 9 000
2.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核算
因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发发生的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
【例2-l5】一台机器设备老化严重,决定予以报废。在清理过程中,通过银行支付清理费用1 600元,残料变价收入6 000元已存人银行。该设备原值44 000 元。
注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
借:固定基金 44 000
贷:固定资产 44 000
收回残料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6 000
贷:专用基金 6 000
支付清理费用:
借:专用基金 1600
贷:银行存款 l 600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核算
1.固定资产的盘盈与盘亏的会计处理准则
盘盈的固定资产,重置价值与估计累计折旧的差额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与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2.固定资产盘盈与盘亏的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盘盈。事业单位盘盈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盘亏,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例2-16】某事业单位年终进行财产盘点,盘盈设备一台,重置价值为3 200元。
借:固定资产 3 200
贷:固定基金 3 200
【例2-17】某事业单位年终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发现盘亏录像机一台,账面价值3 3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基金 3 300
贷:固定资产 3 300
(四)固定资产清查的方法
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每年都必须清查一次。清查时,以财产管理部门为主,由会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和职工代表参加。清点结果,要写出清查报告,报告单位负责人。
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前,首先必须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将全部科目登记入账,结出余额,做到账款相符,对固定资产清查时,进行账实核对。清查的具体方法一般有以下三种。
1.账实核对法
账实核对法即根据固定资产账目与实物进行逐一核对以查明固定资产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2.抄列实物清单法
抄列实物清单法即在进行清查时,直接根据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实地逐项登记各种财产物资的品种、数量、价值等,以此查明单位固定资产实存数量的方法。这种方法工作量较大,一般在单位账目不清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查明实有固定资产数量时采用。
3.卡实直接核对法
卡实直接核对法即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时,将固定资产实物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逐项核对,以查明固定资产卡实是否相符并查明固定资产现有数量的一种方法。
通过清查,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对盘盈固定资产应增设固定资产卡片,对盘亏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另行归档保存。
七、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1.无形资产可辩论性标准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2.无形资产的确认
无形资产确认是指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记录并将其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过程。无形资产的确认应符合如下标准。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确认的首要条件是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企业能够控制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有权获得某项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约束其他人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则说明企业控制了该无形资产,或者说控制了该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具体表现为企业拥有对该无形资产的法定所有权,或与他人签订了协议,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反之,凡是没有通过法定方式或合约方式认定企业所拥有的控制权,则说明相关项目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例如,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通过申请依法取得专利权后,在一定期限内便拥有了该专利技术的法定所有权;又如,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台约受让商标权。由于合约的签订,使商标使用权受让对方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2)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基本条件是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
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人企业,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在进行这种判断时,需要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实施职业判断。如是否存在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冲击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技术或利用其生产的产品的市场等。总之,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人企业时,企业管理部门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作出稳健的估计。
(3)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基本条件,在无形资产的确认中,这一条件更为必要。凡是取得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的无形资产,如自创商誉,即使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也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a.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如下。
(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没有实物形态是无形资产最基本的特征,同时也是无形资产区别于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的显著标志。无形资产虽然没有实物形态,却具有价值,或者能使企业获得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的盈利能力,它一般表现为某种权利、技术或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如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可辨认性是无形资产的基本定义特征,凡是不具有这一特征的,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如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由于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因而不属于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除了具有没有实物形态这一基本特征外,区别于其他资产的另一特征是它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与货币性资产都没有实物形态,仅仅以是否有实物形态作为区分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标准是不够的,无形资产同时又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能够在超过企业的一个经营周期内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其受益年限在1年以上。那些虽然具有无形资产的其他特征却不能超过一个经营周期内为企业服务的资产,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核算。需要说明的是,长期待摊费用虽然也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但它不属于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资产,因而不属于无形资产。
(4)无形资产在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形资产得以作为资产存在的前提条件是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但是,它们必须和其他资源共同发挥作用,即必须与企业的其他资产(设备,材料等)结合,才能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同时,无形资产的经济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企业外部因素的影响,如相关新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利用无形资产所生产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等,其预期的获利能力不能准确地加以确定。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不能代表其经济价值,一项取得成本较高的无形资产可能为企业带来较少的经济利益,而取得成本较低的无形资产却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
(三)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经国家专利机关审定并授予发明者在一定年限内对其发明创造的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专利权一般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事业单位不应将其所拥有的一切专利权都予以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只有对那些能够给事业单位带来较大经济价值的,并且事业单位为此作了支出的专利,才能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专利权如果是购买的,其记账成本除买价外,还应包括支付给有关部门的相关费用;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它的成本应包括创造该项专利的试验费用、申请专利登记费用以及聘请律师费用等。
2.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是指发明者未申请专利或不够申请专利条件的而未经公开的先进技术,包括先进的经验、先进的技术设计资料、先进的原料配方等。
3.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某单位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批准享有的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开发、利用和经营的权利。事业单位拥有的并未入账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花了较大的代价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予以本金化,将取得时发生的一切支出作为土地使用权成本,记人“无形资产”科目。
4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5.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著作者或作品创作者以及出版商依法享有的在一定年限内发表,制作、出版和发行其作品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6.商誉
商誉是指一个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所形成的业务状况特别好、盈利能力特别强的情况。
(四)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是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构成不尽相同。
企业应设置“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其持有的无形资产,该科目是资产类科目,借方反映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贷方反映转让、投资等无形资产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现有并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该科目应接无形资产项目设置明细账。
1.无形资产增加的核算
无形资产的取得包括购买、接受投资和接受捐赠、自创等。
(1)外购无形资产。
企业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成本计量。即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需要注意的是,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j二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具体来说,购人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一揽子购人的无形资产,其成本通常应按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确定。采用公允价值相对比例来确定与其他资产一同购A的无形资产的成本,须考虑该无形资产的相对价值的大小。如果相对价值较小,则无需单独核算,可以计A其他资产的成本,视为其他资产的组成部分核算}反之,则需要单独核算。比如,只是作为电脑必不可少的附件随机购人的、金额相对较小的软件,就不必单独核算;但如果是连同一组电脑购人、金额也相对较大(甚至占主要部分)的管理系统软件,则应单独核算。
(2)投资者投入。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所确认初始成本与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3)自行创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记账。
(4)其他单位转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作为实收资本记账。
(5)接受捐赠、从境外引进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市场同类无形资产价格经评估后计人资本公积。
(6)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确定其成本。
(7)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a.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b.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应全部确认为固定资产。
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作为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8)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取得时的初始成本;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方在合并只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被合并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础。
2.无形资产转让的核算
企业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收到转让收入时,计人其他业务收入,并将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转入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如果转让的只是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则无需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仅以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作为转让成本,并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例2-18】某事业单位将自己购入的一项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另一企业,为传授这项技术所发生的各项转让成本5 000元,收到转让收入8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收到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80 000
贷:其他收入 80 000
结转转让成本时:
借:事业支出 5 000
贷:无形资产 5 000
3.无形资产投资的核算
用已人账的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借记“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科目,按账面净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评估价与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同时,如果只是以使用权投资而保留所有权,则不用冲减其账面价值,可以直接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4.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有效的合同、协议或企业申请书的规定期限及有效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有效使用年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1)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使用年限的,按规定年限中最短的确定。
(2)法律、法规未规定有效期限,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规定的使用年限确定。
(3)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期限和使用年限的,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
(4)使用期限难以预计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确定。
按期摊销无形资产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例2-19】某事业单位自行研制成一项专利技术,已按法律程序取得专利,其入账价值为240 000元,按有关规定有效期限10年,则:
年摊销额= 240 000÷10=24 000(元)
月摊销额= 24 000÷l2=2 000(元)
每月摊销该项无形资产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2 000
贷:无形资产 2 000
八、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核算
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这种投资可以是对事业单位的,也可以是对企业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寻找出路,获得一定的投资报酬。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主要按投资方式分为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债券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以购买各种债券的形式而进行的对外投资,包括认购国库券和其他各种债券;其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共同出资组成合资或者联营实体的对外投资。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类对外投资的形成以及投资的收回,事业单位应设置“对外投资”科目。该科目是一个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债券实际支付的价款及其他投资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贷方登记到期收回的本金及出售时收回的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对外投资的成本。该科目应设“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购入债券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购人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 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二)债券投资转让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际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
(三)其他投资的核算
1.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应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其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材料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材料,其账务处理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接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第二种情况: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4.事业单位以货币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以货币对外投资,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九、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核算
净资产是事业单位持有的资产净值及出资者所拥有的产权,是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之一,它表明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额在抵偿了一切现存义务以后的差额部分。
(一)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来源
净资产的形成渠道有很多,但从根本上看,其一般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初始投拨款。政府为了特定目的设置事业单位时要进行初始投人,这些投拨款构成净资产的来源之一。
(2)政府拨款的各年收支结余数。各年事业单位有拨款也有支出,收支相抵后的结余必然也会对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构成影响。
(3)政府拨款以外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收支结果。有些事业单位除政府拨款以外,还从事一定的经营活动,有一些其他收入,这些其他的收支相抵后的净额经过分配以后有一部分流人事业单位,也影响净资产数。
(4)其他来源。如接受未指定用途的捐赠、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等。
(二)净资产的计价方法
事业单位的基金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一样,只有在资产提供者投入时,才能以资产的价值来计量净资产。一旦用净资产进行业务活动时,就不能直接对其进行计量。
1.投入净资产的计价
投入净资产的计价原则是按当期实际发生或转入的数额计价。
当资产提供者提供货币资金时,不存在提供资产的计价问题,以实际收到或存人事业单位开户银行的货币资金数额计价。
当资产提供者提供实物资产时,如材料、商品、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等,首先应对实物资产进行计价。通常提供的流动资产按投入单位的账面价值或市价计价,提供的固定资产等接双方经过协商所确认的数额计价,或按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计价。
当资产提供者提供无形资产时,按双方所确认的价值计价。
2.存续期间净资产的计价
净资产的数量除了在资产提供者提供时可计量以外,在事业单位存续期间的任一时点上,都不能进行直接计量,而是按照一定的方法计量资产和负债以后,依据资产、负债计量的结果计量净资产。其计量的公式为:“净资产一资产一负债”。因此,从本质上讲,净资产是事业单位拥有的资产总额在扣除了债权人的债务总额后的资产净值。
(三)事业单位各项净资产的核算
1.固定基金的核算
固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所有的各项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是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一般都是由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投入的,也可能是其他有关单位投入或单位以自有资金购建的。投入的形式可以是实物,如直接投入一项固定资产实物,形成相应的固定基金,也可以是投入货币,通过单位的自行购建,形成相应的固定基金。
为了保全基金,每个单位都应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固定基金,不得任意增减固定基金。因此,要通过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固定基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促使单位按规定增减固定基金。
(1)固定基金增加的核算。
固定基金增加的业务主要有:调入固定资产、购A固定资产、融资租A(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
【例2-20】乙事业单位3月份发生的与固定资产增加的经济业务有:新购进办公信息系统用具及操作软件一套,价值80 000元;开出转账支票,以正常经费20 000元购人与信息操作软件配套的设施。
购进办公信息系统及操作软件时:
借:固定资产 80 000
贷:固定基金 80 000
借;专用基金 80 000
贷:银行存款 80 000
购入信息操作软件配套设施时:
借:固定资产 20 000
贷:固定基金 20 000
借:事业支出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2)固定基金减少的核算。
固定基金减少的业务主要有:有偿调出或变卖固定资产、毁损或报废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
【例2-21】乙事业单位3月份发生的与固定基金减少的经济业务有:有偿调出不需用的专业设备,其账面价值为54 000元,售价为32 000元,收到的价款用于更新固定资产;报废一批固定资产,取得残料收入800元,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 000元,清理过程中以现金支付清理费用400元。
调出不需用专业设备时:
借:固定基金 54 000
贷:固定资产 54 000
借:银行存款 32 000
贷:专用基金 32 000
报废固定资产时:
借:周定基金 30 000
贷:固定资产 30 000
借:事业支出 400
贷:现金 400
借:银行存款 800
贷:事业收入 800
2.事业基金的核算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支和上级补助收支的结余,事业收支结余,资产重估的增值或减值,经营收支结余,其他收支结余等。
(1)事业基金的来源。
事业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a.各年收支结余的滚存数,是事业基金的主要来源。
b.已完项目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给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
c.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调整或变更,涉及以前年度结余的,一般应直接转入或冲减事业基金。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d.对外投资时·投出资产的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或冲减事业基金。
(2)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基金”科目,用来核算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本科目贷方登记“结余分配”科目转入数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冲减数。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
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a.期末结转“结余分配”的余额形成的事业基金。
年终,事业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例2-22】甲事业单位年终未分配结余为60 000元,结转到“事业基金”
科目。
借:结余分配 60 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60 000
b.已完工项目拨人专款结余形成的事业基金。
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例2-23】甲事业单位某专项工程完工后,按规定将专款结余30 000元留归本单位使用。
借:接入专款 30 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30 000
c.对外投资中形成的事业基金。
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一节的有关规定处理。
【倒2-24】甲事业单位用一台设备对外投资,该设备账面原价50 000元,评估价为55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对外投资——其他投资 55 000
贷:事业基金 55 000
同时:
借:固定基金 50 000
贷:固定资产 50 000
d.结转收支结余的账务处理。
收支结余的结转是影响事业基金增减变动的主要因素。年终结转时,事业单位将全年的各有关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未分配结余额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如出现收支逆差,则用红字记人。“事业基金”科目借贷方本期发生额相抵后的差额为事业基金的净增减额,
e.事业基金其他增加的账务处理。
除了收支结余对事业基金的变动有影响外,其他业务,如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不再用于更新固定资产;资产提供者提供资产没有规定用途;以事业基金购建固定资产等对事业基金的增减都有一定的影响。
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其评估确认价高于或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例2-25】甲事业单位4月份发生的与事业基金增减变动的经济业务有:
上级部门拨人专款用于某项目,现项目已完成,结余5 000元,留归本单位使用;用专利权对外投资,该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60 000元,双方协商的价值为650 000元。
上级部门拨人专款用于某项日,现项目已完成时:
借:拨入专款5 000
贷:事业基金 5 000
用专利权对外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 650 000
贷:无形资产 600 0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0 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600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600 000
3.专用基金的核算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和住房基金等。
专用基金按规定一般不直接参加业务经营活动,其特点有:专用基金的取得,均有专门的规定;各项专用基金,都规定有专门的用途和使用范围,除财务制度规定可以允许合并使用以外,专用基金一般不得互相占用、挪用;专用基金的使用,均属一次性消耗,没有循环周转,不能通过专用基金支出直接取得补偿。
事业单位应设置“专用基金”科目,用来核算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支及结存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单位按规定收入、提取或设置的基金,借方登记基金的使用或冲减数。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职工福利基金的核算。
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与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中列支提取的国家工作人员福利费不同,前者主要用于集体福利的开支,如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等}后者主要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开支,如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费提取后也在专用基金科目核算,但两者应分开核算。
事业单位在按规定从结余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福利基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比例提取,不得随意提高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计算公式为:
职工福利基金提取额=可计提职工福利基盎的结余额×提取比例其中,结余额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即“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的数额扣除“应交所得税”(有所得税缴纳的单位)后的数额。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使用福利基金时,借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2-26】丙事业单位年终从当年结余分配中提取5 000元职工福利基金,下年5月2日为本单位职工搞福利支出3 000元。
提取时:
借: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 5 000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5 000
支用时:
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2)医疗基金的核算。
医疗基金是指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各地财政部门一般是在年初核定公费医疗经费人均预算定额的,并据此核拨给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医疗基金应按从事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的人员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的不同,分别列入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社会保障费中。其计算公式为:
医疗基金提取额=职工人数×提取标准(预算定额)事业单位在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使用时,借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2-27】甲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医疗基金50 000元,其中,从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业务活动人员经费中提取数为40 000元,其余10 000元为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人员经费中提取。7月1日支出医疗基金8 000元。作会计分录为:
提取时:
借: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 40 000
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 10 000
贷:专用基金——医疗基金 50 000
支用时:
借:专用基金——医疗基金 8 000
贷:银行存敖 8 000
(3)住房基金的核算。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缴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事业单位收到住房基金(不含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一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支用时作相反方向分录。对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则通过辅助账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结存情况。
对于个人住房公积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
(4)修购基金的核算。
修购基金是指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接规定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应转入修购基金),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在确定提取比例时,应本着收人多的多提,收入少的少提的原则,尽可能地保证修购基金达到一定的规模,并稳定地增长。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事业收入和经营收人数额很少的事业单位,也可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和核算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设置,并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各列50%。提取修购基金的计算公式为:
提取额=事业收入×提取率+经营收入×提取率
事业单位在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第二种情况: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转为修购基金。事业单位发生清理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2-28】甲事业单位为从事非专业活动的经营业务提取14 000元的购置基金-某日因报废一项固定资产支付1 000元清理费,残值变价收入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结算。
提取时:
借:经营支出——设备购置费 14 000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14 000
付清理费用时: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残值变价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500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500
4.结余的核算
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及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必然发生各项支出,也会取得一定收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为实现的结余。
事业单位的结余,实际是指事业单位在年末结余分配之前,收支相抵后未分配的余额,而在年终分配决算后,结余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结余就不存在了。因此,在年终分配决算后,资产负债表中一般没有“结余”项目(未完工项目的专款结余除外)。
结余的核算是事业单位会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核算方法不仅关系到资金使用效果的考核,而且关系到各个收支项目的划分,关系到事业收支和专项资金收支的划分,必须合理地加以设计。
(1)事业结余的核算。
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余额,是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和专款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为了核算事业结余的实际情况,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结余”科目。“事业结余”科目属于基金类科目,通过该科目,对各项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进行汇总,并确定事业结余的数额。
在某一会计期间的期末,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即借记上述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即借记本科目,贷记上述有关科目。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
【例2-29】乙事业单位年末有关账户余额为:事业收入410 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6 000元,其他收入12 500元,事业支出300 000元,拨出经费6 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5 000元。
年终结转收入时:
借:事业收入 410 000
上级补助收入 26 000
其他收入 12 500
贷:事业结余 448 500
结转支出时:
借:事业结余 311 000
贷:事业支出 300 000
拨出经费 6 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 5 000
结转收益时:
借:事业结余(410 000-311000) 99 000
贷:结余分配 99 000
(2)经营结余的核算。
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所实现的结余,是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或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为了核算经营结余情况,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经营结余”科目。
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将“经营支出”,“管理费用”、“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上述科目。
“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
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经营结余“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例2-3】丙事业单位年末有关账户余额为:经营收入50 000元,经营支出30 000元,产品销售税金2 000元。其年终结转的会计分录为:
结转收益时:
借:经营收入 50 000
贷:经营结余 50 000
结转支出时:
借:经营结余 32 000
贷:经营支出 30 000
销售税金 2 000
结转收益时:
借:经营结余(50 000-32 000) 18 000
贷:结余分配 18 000
(3)专款结余的核算。
专款结余是指专项工程和专门项目的拨入专款与专款支出之间的差额。将专款结余单独核算有利于单独揭示专项资金的收支与结余情况。
专款结余的核算有两种方法:一是设置“专款结余”科目;二是不设置“专款结余”科目。
a.设置“专款结余”科目情况下的核算。
在设置“专款结余”科目情况下,年末结账时,将“拨人专款”科目的数额全部转入本科目,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已经完成的专项工程支出及其他专款支出从“专款支出”、“专项工程支出”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专款支出”、“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未完工的专项工程的有关支出不进行结转,留在“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或“专款支出”科目中。
年终结账时,对于完工的项目,专款结余应按规定进行分配。如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则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如规定缴回原拨款单位,则借记本科曰,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b.不设“专款结余”科目情况下的核算。
在不设“专款结余”科目的情况下,很多核算都是相同的。只是在年终结账时,对于已完成的项目,将“拨人专款”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对冲,借记“投入专款”科目,贷记上述科目。拨入专款的结余数额如规定留归本单位,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如规定缴回原拨款单位,则借记“拨人专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未完成项目的专项资金留在“拨人专款”科目内,待项目完成时再进行结算。
【例2-31】甲事业单位3月份发生的与专款结余有关的经济业务有:接银行通知,财政部门拨入的用于A工程的专款50 000元,已经收妥人账;以银行存款20 000元预付A工程款。
收到拨入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拨入专款——A工程 50 000
预付A工程款时:
借:专款支出——A工程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4)结余分配的核算。
结余分配是指会计期末将结余进行分配。结余分配既涉及国家利益,也涉及事业单位自身及其相应单位的利益。事业单位要上缴国家所得税,分配给投资者利润,同时要留一部分收益供单位自身从事业务活动,扩大再生产能力。因而,结余分配就是要正确处理这几者之间的关系。结余分配在一定的分配原则指导下·依据国家的政策,合理地满足各方的利益。
事业单位应设置“结余分配”科目核算其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该科目按结余分配的渠道设置明细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应缴上级款”、“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年终,应将当年事业结余或损失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结余分配”科目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结余;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来分配结余或损失,全数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结转后,“结余分配”科目无余额。
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会计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加以说明。
【例2-32】丁事业单位在年终结账之前“事业结余”科目贷方余额为62 000元,“经营结余’,科目的贷方余额为42 000元,根据有关规定,应缴纳9 300元的所得税,提取30 000元的专用基金,其余转入事业基金。
将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转入“结余分配”科目时:
借:事业结余 62 000
经营结余 42 000
贷:结余分配 104 000
按规定对结余进行分配时:
借:结余分配 39 300
贷:应交税费 9 300
专用基金 30 000
将分配后的余额转入事业基金时:
借:结余分配 64 700
贷:事业基金 64 700
推荐阅读
第一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第二章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负债的核算
第四章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核算
第五章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
第六章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
1分钟免费测试地址:http://www.whrhkj.com/ceshi.html
预约试听方式:
1、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拨打我们24小时专线:15207118070;(李老师,唐老师);
2、仁和会计全国热线:400-0821-333;
3、您也可以直接加我们客服QQ在线了解详情:800016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