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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业会计真帐技巧汇总】第五章 专家点拨(第三节)

时间:2015-12-29 来源:发票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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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服务业具有劳动服务、生产加工、商品零售三种职能,在会计核算上就必须区分业务性质,结合工业、商业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餐饮旅游服务业虽然也生产加工产品,但由于它对质量标准和技艺要求繁复,在会计核算上生产企业很难像工业企业那样,按产品逐次逐件进行完整的成本计算,一般只能核算经营单位或经营种类耗用原材料的总成本,以及营业收入和各项费用支出。【餐饮服务业会计真帐技巧汇总】将为你全面系统的解答在餐饮服务业会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你快速掌握餐饮服务业会计做账技巧,提高会计财务能力以及会计问题处理能力。
 

  第五章 餐饮服务业存货的核算

   第一节 存货简述
   第二节 原材料的核算
   第三节 专家点拨

   第三节 专家点拨 

  会计人员在对餐饮服务业的存货进行核算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餐饮旅游服务业对外购的原材料,应以在采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为依据,其实际成本应由含税价格和采购费用两部分组成。

  (一)含税价格

  原材料的含税价格由买价和增值税额两部分组成。

  餐饮旅游服务业购进材料取得的发票有两种: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用发票;另一种是普通发票。买价是指购进材料时专用发票上列明的原材料货款。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还列明增值税的税率、税额和价税合计。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由于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是交纳增值税的,因此购进材料、商品时发生的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括在材料、商品的成本之内,而餐饮旅游服务业(商品销售除外)是交纳营业税的,因此即使购进材料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应将增值税作为价内税,作为材料成本的组成部分,以含税价格入账。

  普通发票上不将贷款与增值税分列,只列示含税价格。

  (二)采购费用

  采购费用由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税金组成。具体如下:

  (1)运杂费,指为采购材料而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和仓储费。

  (2)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指购人材料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定额范围内的损耗。

  (3)税金,指进口原材料支付的进口关税和进口消费税。

  服务业的燃料是指用于生产加工、取暖、烧水等方面的固体、液体、气体燃料。耗用的燃料应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核算,餐饮业、浴池业经营中耗用燃料应列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其他旅游、餐饮服务企业耗用的燃料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从营业收入中得到补偿。这部分期间费用应根据耗用的部门不同,作出不同的账务处理。若是饭店的餐饮部门或者不独立核算的车队耗用的燃料应列入“销售费用”账户;其他企业和部门耗用的燃料则应列入“管理费用”账户。
 

  推荐阅读

  第一章 餐饮服务业会计概述
  第二章 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
  第三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四章 餐饮服务业经营业务的核算
  第五章 餐饮服务业存货的核算
  第六章 餐饮服务业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七章 餐饮服务业债券的核算
  第八章 餐饮服务业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九章 餐饮服务业期间费用与税费的核算
  第十章 餐饮服务业利润与利润分配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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