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按下列公式计算: a)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b)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内容说明 ① “三险一金”,通常是指养老险、失业险、医疗险和住房公积金 ②按规定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补贴。 ③标准范围内的电话费 ④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起征额)3500元/月
例1.王教授每月工资7130.4元,其中养老险439元,失业险44元,医疗险89元,公积金829元,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3500元/月,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7130.4-439-44-89-829-3500=2229.4(元)
2229.4元属于“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额105 =2229.4×10%-105=117.94 (元) 例2:王教授当月除工资收入外,还收到教务处发放的补贴3000元,则教务补贴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当月各类补贴-“三险一金”-住房补助-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 =7130.4+3000-439-44-89-829-3500=5229.4(元)
5229.4元属于“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额555
例3:王教授当月除上述收入外,还收到本年度奖酬金45000元,则本年度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额 确定适用税率=全年性一次奖金÷12个月 =45000÷12=3750 1500<3750≤4500,其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 第二步计算奖酬金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性一次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5000×10%-105=4395 所以,当月王教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4885.88元,其中工资所得税为117.94元,教学补贴所得税为372.94元,本年度奖酬金所得税为439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