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