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在个税筹划中出现的问题,如何才能做到合法、合理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以此来强化人们对个税的认识,进而更好地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为社会带来积极作用。大家在相关论文写作时,可以参考这篇题目为“几种常见的个税纳税筹划方法与问题”的纳税筹划论文。 几种常见的个税纳税筹划方法与问题 原标题: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要:经济形式多样化的今天,人们获取收入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税的情况也越来越复杂。那么,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如何规划个税的纳税筹划呢?本文针对在个税筹划中出现的问题,如何才能做到合法、合理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以此来强化人们对个税的认识,进而更好地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为社会带来积极作用。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1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现状和原因 1. 1纳税筹划的相关理论基础比较薄弱 尽管现在人们需要纳税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个税纳税意识和筹划方式却并未得到相应的发展,所以,现在关于个税的筹划显得迫在眉睫。 1. 2个人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对纳税筹划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和局限 在一些国企负责人看来,纳税筹划对他们个人也没什么好处,有时甚至害怕纳税筹划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前景,所以,他们就不能对纳税筹划给予相应的重视,这也是影响纳税筹划观念被普遍认识的原因之一。那种“国家的就不是自己的”的观念是导致国企负责人不能将纳税筹划提到认识上的主要原因。相对于国企负责人,私企的相关负责人在对待纳税筹划上就更为不重视,因为他们中很多人认为要尽可能地通过增强经营、多赢利来提升企业发展能力,纳税规划在他们看来无异于是在逃税,这是很危险的,所以,他们对纳税筹划问题也就不是很重视[1]. 1. 3我国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太稳定,政策变化较快 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纳税筹划方案今年制作明年不适合的情况,还有可能与下一年的法律规定相不符。因此,纵使制定了相关的纳税筹划,也无法得到长期稳定的运用,税法宣传工作的不及时,使得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的参与热情也不高,这就使得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保障。 1. 4相关工作人员的匮乏 在我国,关于纳税筹划的相关较为成熟的理论研究结果并不是很多,而且认识相对也不是很深,纳税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十分匮乏,而往往财会人员对纳税筹划做的也不是很到位,原因是不太懂税法; 税务人员却又是不懂财会,或是研究不深入。鉴于此,才出现了纳税筹划跟不上社会需求,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局面。 2几种常见的纳税筹划方法的介绍 2. 1采取合理避税 这种筹划方式是以不触犯法律为前提,筹划人必须能够很好地掌握现行的税法相关制度,在运营中做出合理的调度与安排,以期望达到减轻赋税的目的。不违法、讲筹划、尊重权利、操作规范这是合理避税的几个特点。 2. 2开展合法节税 这一办法是在遵守税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熟练运用税法相关制度,合理巧妙的安排经营活动,来实现少缴税的目的。这种筹划方式与避税最大的区别在于,这种办法是符合税法精神的。 2. 3转嫁税收负担 这种办法的实施目的是为了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其操作原理是通过价格等的操控,达到将税负转给其他人的目的。与上两种方法相比,这种操作更为复杂,而且操作过程中,纳赋税主题可以分离[2]. 3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的探讨 3. 1无法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概念,心存侥幸 在理论宣传上,我们还存在着某些偏差,而且长期以来的不重视态度也在很多人中间蔓延,在很多人的意识里,纳税筹划完全等同于偷税漏税,是违法的。而一些所谓的筹划却也是在不合法意义下开展的,结果可以想见,非但没能成功避税,还将自己陷入了司法惩处中。 3. 2纳税筹划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 就算是懂得纳税筹划的个人或是相关机构,他们在开展纳税筹划时,往往也会因为太过看中结果而无视期间可能存在的、潜在的风险。 出现纳税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认得主观能动性带来的选择复杂性。因为人的认识水平是因人而异的,所以主观认识水平也各不相同,那么个人主观上的判断结果将直接影响到筹划方式方法的选择,而如果一旦判断出错就会导致出现潜在的风险,因此主观判断是十分重要的;第二,纳税筹划是否合理也看纳税和征税双方对纳税的理解上是否一致,有时候即使指定的筹划方案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相关执法部门存在执法偏差,那么方案有可能被认为是企图偷税漏税,给个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3. 3相关政策法规急待完善 和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要考虑家庭整体收入情况不同,我国个税的征缴凭据是个人的收入水平,其他的生活实际情况是不予考虑的。这就出现了一些家庭赋税太重的情况。而对于那些巧立名目、不合法的避税行为却没有很好的管控办法,相关条款较为模糊,无法体现有理可依[3]. 3. 4对象不相符的纳税筹划 理论上来讲,越是有钱的人越应该成为纳税主力军,可事实却是这一逻辑无法真实实现,现在我国个税纳税额有将近一半是普通社会工作者上缴的,而处于财富金字塔上层的人们对社会税收的贡献连百分之五都不到,这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现实。究其原因,“隐性收入”的监管不到位,这是导致现在的税收状况出现的原因,个税征缴的有失公允是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过关或是不够精通,尤其是那些基层部门的,对工作中涉及的责权界定无法给予正确理解,从而出现操作问题。 4如何提升个人所得税筹划水平的探讨 4. 1把握概念,深化理解 把握纳税筹划概念,确保筹划不违反法律法规、确保与相关部门认识一致。纳税筹划概念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完成关于投资、经营等的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统筹过程,也就是说,纳税统筹是一种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经济筹划活动。 4. 2如何才能规避个税统筹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4. 2. 1从方法入手,规避个税统筹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首先,做到居民合法收入发放进度的匀速化,此法适用于那些薪酬发放不均匀的情况,如果能合理规划其工资发放,就可以降低纳税率,就能有效降低个人税的纳税支出,也就达到了有效规避纳税的目的; 其次,因为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表示,为鼓励投资和再投资行为的发生,不对企业的留存未分配利润进行缴税,而个人则可将一部分的收益转化为对企业的投资,也就是再投资借助多种方式开展投资并获得利润,获利所得再进行相关缴税。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做到使自己的收益不被征税呢?这时就可以采取这样的个税策划,将自己的投资得到的回报继续留在企业中,作为再投资计入企业账户,这时,企业只需将这些投资分别转化成配股等形式,计入相应的个人名下,这样做起到了合理避税、财产有效保值的作用。只不过,通常个人在采取这种办法之前,就已经十分了解企业状况,对企业十分信任。与此同时,转换收入方式,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们知道,单纯的增加薪酬,看似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了,殊不知个税征收率也提高了,这么算下来,个人手里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钱还是不多,那么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呢? 这时可以采取提供补助等方式来对个人收入结构进行转化,而企业一方所支付的工资成本不变,员工的收入实际上也没有被降低。 4. 2. 2从时间上来开展筹划,进行合理规避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年终奖纳税筹划方法,作为企业对员工最重要的奖励方式,年终奖的比重越来越大,其相关个人纳税筹划也成为越来越被关注的焦点。那么,要怎样才能算是奖金发放合理呢? 那就要选择好讲经发放的时间段,多久发一次,一年发多少次,一次发多大比例的,这都能影响个税的缴纳数额。例如,通过将全年的各种奖金分摊发放,就能很好地减轻个人赋税[4]. 4. 2. 3通过对相关政策的把控,开展合理的个税统筹规避 首先,需要做出调整的是个税的级次划分以及税率设定。我国以前实施使用的累进税率办法达到百分之四十五,这与其他国家相比是十分高的。2011年之后,我国个税法开始采取“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实施办法,但是仍然保留着百分之四十五的最高税率。那么现在,就需要依据我国人口实际收入情况,来不断推进个税税率结构改革,尽可能减少税收档次、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以此推进个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另外,由于一些单位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保等,而使得员工工资中可扣除项目未能被扣除,导致员工所缴纳个税金额增加,面对这一状况,我们的相关部门要通过督促、强制等办法,让企业完成国家规定的应落实福利,保障员工切实利益。要知道,在社保缴纳和免税补贴的发放过程中,员工的钱和企业的钱都是通过合法途径在进行转化,一方面符合国家的关于社会保障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员工的纳税数额,对个税筹划是个有利的借鉴。最后要指出,要紧密围绕现有个税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筹划工作,而能否合理合法的运用这些政策赋予的权利,将直接关系到个人所得税缴税的多少,关系到个人实际收益。 4. 3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方面需要指出的是:首先要制定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及时、严厉惩罚可能出现的非法行为;其次是要对个税重点征缴人员做好记录和监督,把控好对高收入者个税收缴工作的力度;另外还要加强对重点行业以及重点项目参与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其中的股权参与者与实际参与者的个税征收状况要核查清楚,避免逃税现象的发生;最后,要加强对那些用财产来代替收入的人员的投资项目或是企业加强监督管控,从多方面入手,合力监管,以期达到最好的效果[5]. 4. 4重点培养一批实用性的管理人才 现今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而我国企业类型多样,税收种类更是繁多,如何更好地实现现有政策法规与动态环境的较好融合,这是当前个税筹划者面临的一个挑战,这就对实操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准和分析实施能力提出了更高地要求。对此,应该着力培养一批专门人才以适应需要,可在高校开设专门课程的方法,或是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或是将现有经验通过书籍形式传递给更多的人,无论是通过那种途径,只要是有利于人才培养,我们都应该去尝试。 参考文献: [1]李华丽。高校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J].教育财会研究,2009,20(3) :35 - 37. [2]张明华。浅析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中国管理信息化( 综合版) ,2006,9(7) :55 - 56. [3]汤贺凤。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实证分析[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9,11(5) :37 - 41. [4]涂申清,吴蕾。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探讨[J].商业会计,2012,9:43 - 45. [5]李冉。医院职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中国卫生经济,2009,28(7) :61 -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