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蓝牌车 小型汽车号牌:蓝底白字白线框。总质量在4500KG(不含)以下的货车和乘座人数(驾驶员除外)在20人(不含)以下和车身长度在6米(不含)以下的车安装此号牌。蓝牌:小型机动车号牌! 大型民用汽车,牌照为朱红底,白字。 小型民用汽车,牌照为中绿底,白字。 公安专用汽车,牌照为白底,红“GA”,黑字。 武警专用汽车,牌照为白底,红“WJ”,黑字。 军用汽车,牌照为白底,红中文字:“甲、乙、丙……”黑字。 大使馆外籍汽车,牌照为黑底,白字及空心“使”字标志。 领事馆外籍汽车,牌照为墨底,白字及空心“领”字标志。 其他外籍汽车,牌照为黑底白字。 试车牌照为蓝底白字,数字前有“试”字标志。 学习车牌照为蓝底白字,数字前有“学”字标志。 临时牌照为白底红字,数字前有“临时”二字。 汽车补用牌照,为白底黑字。 车辆“移动证”,为白底红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