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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裸奔”摩托车泛滥成灾

时间:2015-10-25 来源:发票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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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一种便捷交通工具。从上世纪50年代初由我国解放军北京汽车制配六厂生产的第一批“井冈山”牌摩托车问世以来,至今已有60余年的发展历程。近10年来,我国摩托车工业发展速度更快。从产品产量上看,年产从1980年的4.9万辆发展到1990年的97万辆,直至今天的一千多万辆,我国一跃成为了世界摩托车生产量最大的国家,摩托车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汽车工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摩托车工业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给交通安全埋下了太多的隐患。远的不说,就从我县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总数来看,80%以上与摩托车有关,城乡随处可见的摩托车给我们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尤其是近年来悄悄闯入我们视野的“裸奔”摩托车,不得不引起我们交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如果任其泛滥下去的话,后果将是很严重的。

一、“裸奔”摩托车的现状。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讨论的“裸奔”摩托车,是指城乡居民购买的带发动机以汽油为燃料的二轮、三轮普通摩托车,其结构、功率及时速介于同类型正牌车辆和电瓶车之间,且交警部门又无法予以上户的摩托车。因这种摩托车轻巧、实用,且方便易学,初学者只要找个空旷的地方坐上去转几圈就会了。而且购买这种车无需办牌交保险,不用缴纳任何税费,甚至连驾驶证都不要,一直处于安全管理的真空地带。近年来,这种“裸奔”摩托车增长势头较快,深得城乡居民的厚爱。在我县的低庄镇,这种“裸奔”三轮摩托车就有30多台,“裸奔”二轮摩托车就更多了。交警路上查到了,最多办个驾驶证交点罚款后就得放行,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来加以控制。“裸奔”摩托车上道路欢快裸奔,一方面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另一方面也给其他正牌摩托车的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裸奔”摩托车在交通管理中面临着办理牌证难、肇事理赔难、逃逸查处难、安全监管难的“四难”境地,如何消除或者减少这种“四难”境地,是摆在我们交通安全管理者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

二、“裸奔”摩托车的由来。大家知道,新购买的机动车必须要到交警部门办理上户登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关于“机动车”的解释,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那么,符合机动车管理条件的“裸奔”摩托车,为什么交警部门不能为其依法办理相关的牌证呢?为此,笔者走访了车管所工作人员,得知所购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允许上牌的目录之内,只有在发改委的汽车目录里面有的车才是允许生产和销售的,否则都是非法厂家生产的非法产品。目前我县销售的这种“裸奔”摩托车并不在目录之内,因此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会发放牌照,这也意味着即使买了这种摩托车,也不能上路行驶。

面对这个两难境地,交警部门也是深感无能为力。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说:车辆无牌无保险还可以上路行驶啊,你们交警是干什么吃的?见一台扣一台,看谁还敢裸奔?可当交警真的要扣车时,他们就会振振有词:我这车不是偷来抢来的,国家都允许生产销售,你们交警凭什么扣我的车?有本事你给我们上户挂牌啊,我们又不是不愿意……问经销商说,我们只管销售,哪里有市场我们就搞哪行,其它的我们管不着,我们只是商人。厂家说的更绝:我们是适应农村市场,适应农民需要,是在为民服务啊,再说了,上面不是也没说什么吗?难道你们交警是太平洋的警察吗?大家说的都是一套一套的,似乎理由全在他们那里,唯独交警部门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但是话说回来,老百姓花了不少的钱买台新车回来不是用来放在家里好看的,而是要拿来上路跑的,如果交警部门强行滞留车辆,势必会引发群体性矛盾冲突。

三、“裸奔”摩托车的治理对策。面对“裸奔”摩托车数量的不断扩张形势,我们绝不能任其泛滥下去,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措施加以遏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加强”去努力实现治理目标:一是加强源头管理。没有生产厂家制造这种摩托车,购买者也就无从买起。作为交警部门管理的是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不可能也无权干涉生产、销售领域。走访中,有群众指出,光靠交警一个部门来管是不现实的,应从厂商、销售源头抓起,多部门参与,才能减少后患。作为厂商的管理机构工商、质检等部门应该加大对非法生产厂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销售商的管理,从源头上抓起,堵住“裸奔”摩托车进入市场的流通渠道。二是加强部门管理。对于“裸奔”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要做到见一台就查扣一台,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到位,绝不姑息迁就。让购买“裸奔”摩托车的车主不敢上路裸奔,让欲购买的群众闻之后知难而退,以净化摩托车销售市场,逐步扭转“裸奔”摩托车泛滥的不良局面。同时对辖区内的“裸奔”摩托车进行摸排登记,逐车建立台帐,督促其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常识和安全行车意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可以通过电视、广播、宣传窗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营造一种从严打击“裸奔”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高压态势。同时,结合一些相关的事故案例,向群众讲解“裸奔”摩托车上路行驶的危害,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上也可能处于不利地位,且因为无法购买保险,出了事故只能独自承担,很容易造成理赔纠纷,于人于己都不利。所以,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从根本上认识到“裸奔”摩托车的危害,自觉参与抵制“裸奔”摩托车上路行驶,是一件事半功倍的好事。

总之,治理“裸奔”摩托车,谨防“裸奔”摩托车泛滥成灾,是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群策群力的一项综合性工程。要达到治理效果,是非一日之功而可以的,毕竟这是一门社会性问题,注定将是任重而道远的。笔者只是借此机会抛砖引玉,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齐心协力从根本上扭转这一不利局面,为群众的安全出行,为道路的有序畅通,为构建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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