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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则:一个建立在特定环境下的文明过程

时间:2015-10-25 来源:发票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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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从明年1月1日起,闯红灯扣6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挡车牌扣12分。

我很赞成这个立法。说实在的,这些年,政府的所作所为,得到人民普遍认同的不多。我个人就觉得,本届政府除了取消农业税以及酒驾入刑这两项立法作为值得称道外,其它皆乏善可陈。

交通即社会,人的一切社会行为,其实都是交通行为。

只要你行走在中国的道路上,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横穿马路、超速抢道、逆向行驶、强创红灯、违规鸣笛、丢仍杂物等行为比比皆是。这些现象在城市表现尤为突出,导致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效率低下,交通事故频发、社会风气每况愈下。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是每个社会参与者共同塑造的。对社会规则的遵守,无外乎源于两种驱力,一种是自觉,一种是被迫。自觉遵守社会规则,源于个体内心对公共规则及现代公民应该遵守公共规则观念的认同。这里有两个前提,一是公共规则制定要合理;另一个是,文明理念的培育。培育文明理念,自我修为是一条路径,所谓修身,但更主要的,还是要依靠公共教育的内化作用,公共教育覆盖面广,是对系统的建设,其作用更长久更深远。

个体能主动遵守社会规程,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之福。但现实情况是,由于各种原因,这种对公共规则的主动认同与践行,在今天的中国并不多见,大多数人都是被动参与公共规则的运行。

被动遵从社会规则,主要是因为环境的约束。这种环境约束,一方面,来自法律的强制力,另一方面来自环境的督促力。法律的强制力,只有在让参与者感到足够大的经济或法律压力时,方能产生心理威慑作用,所谓严刑峻法,而且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且公平公正。环境的督促力,来自舆论以及现场规则氛围的影响,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规则,不遵守规则的人,得不到谴责或惩罚,甚至还获利,即便想遵守规则的人,也很难坚持。这就是劣币污染良币。

另外,社会规则的展开,也离不开现实的物质条件,以道路交通为例,道路的质量、交通管理的科学程度、人车数量等都将影响规则的现实化。

所以,社会交通是系统工程,其完善是一个建立在特定环境下的文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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