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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易肇事的三种车

时间:2015-10-25 来源:发票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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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工作性质,看到了太多的惨烈故事,别看你是走南闯北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你也不见得会开车,别看你是沐浴人生风雨八十载的老人,你也不见得会走路,有些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是悲剧。车祸猛如虎,我的总结或许对你有用。

1、路面上有三种车最危险也是肇事率最高,出租车、翻斗车、摩托车。

对于出租车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没活到处转,有活往死跑,随意停车、并线、插队 、钻缝是导致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翻斗车自认为是路上的巨无霸,坐在车里高高在上,我横冲直撞你必须避让,不然刮上死碰着亡,尤其在夜晚没有牌照,还闯红灯,重载的情况下刹车距离很长,出现紧急情况他想刹也刹不住,如果你觉得撞不过它,还是离它远点为好。

摩托车通常被人们形容为“肉包铁”,因为即使出现再小的事故,人也是轻则出血、重则骨折和死亡,路面上行驶自由、随意、机动、灵活、转弯不打转向是他们的特点、红灯在他们面前形同虚设、视而不见,因此后果是什么呢,就是他们死的时候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这点我可以肯定。那是2012年的第N场雪的后半夜,汽开区支农大街与安庆路交汇处,现场是在一翻斗车车轮下,一个身子软了、脑袋扁了的冷不丁看看不出是人的人死了,他心爱的摩托车支离破碎的伴随在他左右,目击者称他闯红灯。对于这样的人我除了痛恨,说实话我没有半点同情。在收拾他爱车残骸的一瞬间我都在想:什么样的诱惑和动力让你义无反顾的冲入滚滚车流?我的回答是,是对侥幸的贪婪和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任的态度。这样的血腥的场面我见多了,也麻木了,但一次比一次清醒了。

2、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三种错误的做法最易导致事故频发。

一是抢信号灯的灯头或灯尾,在信号灯还差一两秒或黄灯闪烁时,这时候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信号灯上,如果你前面有车,你会自然觉得他过去了,你就跟过去了,但他即使能过也不过还偏偏来了个急刹,这时候即使你不愿意,也得去亲人家屁股了;还有一种情况是你前面没车,你肯定得加速冲过去,如果两侧车道有没变绿灯就抢行的,同样也是死翘翘。二是大回小走,平时你会发现很多车辆在变灯左转弯时与对面直行车辆抢行,没过所要拐入车道的中心线便早早的左转了,看似走了个捷径,其实一旦发生事故,你就是全责。转弯让直行这是尽人皆知的规定。正确大回的做法应该是变灯后开着转向灯继续直行,一直到你想要拐入车道的中心线再转弯。三是随意变更车道插队。这种情况冬天事故率最多。也最可恨,前面哪条车道宽敞他就往哪钻,转向也不开,他是舒服了,后面的车气的直感谢他八辈祖宗。

3、有三种行人过马路的方式最危险。

中国人“扎堆式”过马路的做法外国人都知道,但我说真扎堆过马路的时候还不是最危险的。危险的时候是就一两个人,不引人注意。首先最危险的是过马路走到一半又转身往回走的人,正常的机动车遇到行人的时候他会选择从你的身后驶过,如果这时候你为了躲避前面的车而往回走或者退步,唉!那十有八九得去见马克思了,你身后的车是来不及反应的。正确的方法是遇到车时要象钉子一样钉在马路上,一动不动 ,这样机动车会有一个正确的判断,确保安全了你再走也不迟。其次是夜晚在没有路灯的马路上行走或者逆行,尤其是环路上,车少速度快,而且很多车都开远光灯,如果这时候你在路边迈着方步欣赏夜景,那我想说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已经对你打开了一半,因为晚上本身没有路灯而且对面车的远光特别刺眼,尤其路边还有树的影子,你在滚滚车流中是不被注意的,司机为了躲车或躲坑,你或者你们是最危险的。到时侯人家自由体操玩的是空中转体720度,直体落地,而你也可以转体720度,但落地的不是直体,而是尸体!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亲眼所见。别说我面对生命不严肃,而是你对生命太漠视。再次,是过马路时你躲在司机视线的死角,有些人下了公交车他喜欢选择从车头出来过马路,让左侧行驶的车辆看不到,这时候你和车辆是谁也看不见谁,当然类似的还有墙角、树后等等。此时如果你是行驶的车辆,减速慢行是不二的选择,如果你是行人,我劝你站在让机动车能看到你的位置过马路,这样对谁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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