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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

时间:2015-10-25 来源:发票查询网
编辑:发票查询 人气:
美国加州关于儿童安全座椅是有严格规定的。凡年龄未满8岁与身高不足4英尺9英寸的儿童,都必须使用经联邦认可的儿童乘员约束装置,而且必须被安置在车辆的后排座位上。儿童乘员约束装置的安装是否适当,可以透过联络当地执法机构或消防部门进行检查,他们可能会向你提供这种服务,或者向你推荐你所在区域的儿童乘员安全(CPS)技术员。随着你的孩子逐渐长大,请透过这些机构检查并确认汽车座位是否为适合你孩子的正确尺寸。

年龄未满8岁与身高不足4英尺9英寸的儿童,仅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被安置在前排座位上:车上没有后排座位,或者后排座位是朝向侧面的跳转座位或是朝向后面的座位;在后排座位上无法正确安装儿童乘员约束装置;所有的后排座位都已经被12岁以下的儿童占用;由于医学原因,该名儿童必须被安置在前排座位上。

符合下列条件的儿童不得被安置在装有安全气袋的车辆的前排座位上:未满一岁或体重不足20磅。

被安置在朝向后面的儿童乘员约束装置中。8岁及以上但不满16岁的儿童,必须以适当的安全带进行妥善安置。年龄未满8岁且身高不足4英尺9英寸的儿童,必须被妥善安置在符合联邦安全标准的适当的儿童乘员约束装置中。不过,年龄未满8岁且身高为4英尺9英寸或以上的儿童,可以不使用儿童乘员约束装置,而选用适当的安全带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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