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公路简介
二级公路分为汽车专用二级公路和一般二级公路两种。汽车专用二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汽车(包括摩托车)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4500——7000辆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专供汽车行驶的公路。一般二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2000——5000辆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港口、机场等地的公路。这两种二级公路部是具有二条车道,其路基宽度,对于汽车专用二级公路一般分别为11米和9米;对于一般二级公路分别为12米和8.5米。 所谓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实际上就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目前,我国只有北京、西藏没有二级路,据统计,二级公路占我国公路网的42%。在时间安排上交通运输部也给出具体时间表。中部地区政府初步定为5至10年,东部地区为3至5年,而西部地区正处在二级公路建设阶段,因此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要求,同时由于西部地区财力较弱,在补助比例上也将高于其他地区。
二级公路标准|二级公路设计|二级公路设计标准的比较
二级公路收费标准
以青岛为例 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湟中至贵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收费标准及恢复计重收费公路加成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 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采用封闭型收费制式、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检测器校核。客车按划分的车型收费,货车按车货总重收费(以下简称“计重收费”)。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采用开放式收费制式、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检测器校核。客车按划分的车型收费,货车按车货总重收费。湟中至贵德二级公路收费方式与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相同。
收费标准:客车收费标准、货车(预案)收费标准
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1、正常车辆(不超限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 平安至阿岱公路基本费率为0.45元/车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重量,小于等于5吨的车辆按0.45元/车公里计费;大于5吨小于等于15吨的车辆按0.48元/车公里线性递增到0.75元/车公里计费;大于15吨的车辆按0.765元/车公里线性递增到1.16元/车公里计费。 西宁至互助公路基本费率为10元/车次(0.34元/车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重量,小于等于5吨的车辆按10元/车次计费;大于5吨小于等于15吨的车辆按6.8元/车次线性递增到11.2元/车次计费;大于15吨的车辆按22.8元/车次线性递增到46元/车次计费。 湟中至贵德公路基本费率为10元/车次(0.11元/车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重量,小于等于5吨的车辆按10元/车次计费;大于5吨小于等于15吨的车辆按6.8元/车次线性递增到12.8元/车次计费;大于15吨的车辆按39.4元/车次线性递增到76元/车次计费。
具体计算公式:
2、超限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 计重收费货车是否超限按照车货总重量来判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车超过如下认定标准,则判定超载超限。 (1)正常车辆与超限车辆判别标准 三轮货车车货总重量限为2吨 低速货车(四轮且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公里)车货总重量限为4.5吨(高速公路不适用) 二轴车辆车货总重量限为17吨 三轴车辆车货总重量限为27吨 四轴车辆车货总重量限为37吨 五轴车辆车货总重量限为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量限为49吨 (2)超限运输车辆加成收费标准 对车货总重超限在30%(含30%)以内的货车,超出部分的重量按其2倍计入车货总重(M);对车货总重超限在30%以上,原则上要求卸货。 对于确实难于卸货的车辆或逃避执法检查,通过绕行、闯卡等手段擅自进入收费公路的车辆,车货总重超限30%-50%(含50%)的货车,超出部分的重量按其4倍计入车货总重(M);对车货总重超限50%-100%(含100%)的货车,超出部分的重量按其6倍计入车货总重(M);对车货总重超限100%以上的货车,超出部分的重量按其8倍计入车货总重(M)
二级公路收费逐步取消
交通收费的费改税,进而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不止是一个单纯的税费改革政策,在“保增长”“增内需”的语境下,实际上也是一项减轻社会负担、刺激消费的措施。因而,取消二级公路如果必须“逐步”的话,那么秉持的原则应该是:哪里的负担重、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要求更迫切,就优先取消哪里的收费。惟其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燃油税改革的功能,使“救市”真正“救”到“刀刃上”。 目前,国家在取消公路收费的力度上有所加大,从去年开始,结合燃油税费的改革,国家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到2010年年底为止,已经在17个省全部取消了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站点1723个,总里程9万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