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哥质疑超速罚单 法庭上告赢交警 在东莞开了11年出租车的刘水科告赢了东莞交警。这是他第一次打官司,因为对交警的流动测速有异议,他状告东莞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的哥刘水科胜诉,交警应撤销对他的测速处罚。 交警部门并没有向法院举证该涉案照片是属于何种监控设备拍摄以及照片拍摄的合法性,并未提供举证的证据。东莞市人民法院依此认定该照片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违章记录与GPS行车记录不符 30岁的刘水科来自湖南攸县。今年已是他在东莞开出租车的第11个年头。刘水科说,作为一个常穿梭在东莞大街小巷的职业司机,他几乎都认全了东莞测速摄像头的位置。“这些年除了两次因为没系安全带被现场处罚外,我的车从未因为冲红灯或者超速,被交警的固定摄像头和流动摄像头抓拍过。”刘水科信誓旦旦地说。 然而,今年1月中旬的一天,刘水科去交警部门办事,顺道查了出租车是否有违章。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真查出了一张超速的违章记录。刘水科向记者出示从交警部门打印出来的违章记录,显示2013年1月8日10时37分许,刘水科开出租车在东城莞龙路柏洲边路段256省道76公里501米处行驶,当时的行车速度为73km /h,但该路段限速60km /h,因此被测速设备抓拍。刘水科告诉记者,他知道那里有个流动测速,不可能超速的。 第二天,刘水科就到出租车公司查询了前一天GPS的行车记录。记者从这份记录上显示,2013年1月8日10点36分28秒到10点38分58秒这段时间以安全时速已经驶入东城东风南路。“两个地方相差一公里多,这么短的时间也无法通过。”刘水科据此认为罚单的违章时间、地点与事实不符,并认为自己根本不存在违章的事实。 提交照片未被采纳 一审交警败诉 每天开完出租车,刘水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上网看电影、看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以及浏览本地网站,“法治在线经常会讲解一些案件如何预防以及收集证据。”刘水科很快就开始收集证据,准备状告交警。 刘水科说这本来是场没有必要的官司。“为打一个官司,我连跑了好几趟法院,连车都开不成,耽误了不少生意。”刘水科说,“我曾先后去过东城交警大队以及东莞市交警支队,他们对我提出的质疑置之不理,坚持认为他们有理。气愤之下,这才决定不管耽误多少生意,也要把官司打下去。”刘水科没有选择行政复议,2013年1月24日直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状告东莞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 东莞市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向法院提交了刘水科违法行为的照片为证据。但交警部门没有向法院举证该涉案照片是属于何种监控设备拍摄以及照片拍摄的合法性,并未提供举证的证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此认定该照片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记者昨日获悉,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撤销交警部门对刘水科的超速处罚,撤销对刘水科驾驶证记6分的行为,在判决生效7日内,向刘水科返还已经缴纳的150元罚款。刘水科昨日说,由于自己家网络有问题,他还未去查询被扣的6分是否已经撤销。“但那150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还给我。”刘水科说赢了官司,那150块钱已经不再重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