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驾驶中,时常看到有人把闪大灯当成了某种“特权”,借此催促前车,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只要前车没有低速压车,后车就没有催促的权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路权,你想超速驾驶是你自己的事,你没有权利要求正常行驶的车辆为你靠边让路。 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使用 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灯(或双蹦灯),这种灯是出于安全的考虑设置的,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人把它理解成了“特权灯”。事实上,滥用双闪灯属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滥用双闪灯主要有这么2种情形:一是数辆车结伴而行,比如郊游、接亲、带路;二是赶时间,想开快车。其中,第一种情形颇为常见,我参加过很多次汽车厂家组织的试驾活动,主办方都要求我们开启双闪灯,事实上,这样做是很不妥当的。 而事实上,根据交通管理的规定,可以使用双闪灯有这么几种情形: 1,能见度低于100米的路况下行车时; 2,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 3,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应同时开启双闪灯; 4,在道路或公路上临时停车时。 此外,踩急刹车的时候,也应该开启双闪灯,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可以尽最大可能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