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在江苏省职工的工资中起着重要的参考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仅供大家参考! 2017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温馨提醒:2017年的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内容暂未公布,先沿用2016年的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资讯。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630元调整到1770元,增加140元。二类地区从1460元调整到160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从1270元调整到1400元,增加130元。 小时工资标准也有上调。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一类地区上调到15.5元;二类地区上调到14元;三类地区上调到12元。 2017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划分 一类地区 南京市区、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泰州市区 二类地区 溧水区、高淳区、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不含楚州区、淮阴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 三类地区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宿迁市区、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2017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最新动态 扬州最低工资有望月增140元 根据我省调整方案,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70元,增加140元;二类地区160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1400元,增加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2元。 #from 2017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来自 end# 据了解,2013年9月,省政府根据我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职工工资、社保状况,参照苏中地区其他市标准,同意扬州从2014年1月起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二类地区调整至一类地区,所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类别从三类地区调整至二类地区。据此,我市城区是一类地区,广陵、邗江、江都三区最低工资有望调整到1770元,增加140元;宝应、高邮、仪征等县(市、区)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有望调整到1600元,增加140元。 加班费计算基数不低于1770元
月最低工资是风向标,加班费跟着月最低工资而水涨船高。加班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每个人的工资来计算,但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也就是1770元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假设在明年元旦的假日期间加班,因为是法定节假日,如果在当天加班,加班费应不低于244.1元〔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比现行月最低工资1630元的加班费(224.8元)可多拿19.3元。 1770元最低工资不含这些项目 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上调最低工资不代表涨薪水,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加班费、夜班费等特殊津贴以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实实在在的“到手工资”。 不含公积金个人缴费:我省在上调最低工资时明确,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不含上(下)班交通补贴等:最低工资不包括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其他补贴如副食品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则可计入最低工资,但最低工资规定并未剔除每月发放的奖金,所以奖金可包含在最低工资中。 不包含加班工资:我省在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时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 不包含“包食包住”费用:据了解,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包食宿,只是对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而不能等同于工资,用人单位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可低于1770元: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职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计件制职工也要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得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所谓“正常劳动”,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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