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刘兴军表示,成都还将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依托国家中心城市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培育面向全球旅游消费者的国际消费中心。加快口岸进境免税店建设,畅通消费品进口渠道,发展免税消费。用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过境免签活动范围。落实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对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倒买倒卖、故意泄露消费者信息和大量发送商业性信息扰民等违法行为,督促通信运营商依法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投诉提供证据支持,探索开展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消费者满意度。 强化重点专业市场监管,维护消费市场秩序 消费市场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强化与人民群众安全、切身利益、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重点专业市场的监管,维护消费市场秩序。 食品药品和医疗市场方面,成都将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源头管控,建立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制度。加大针对性抽检和风险抽检,将重金属超标、添加剂滥用等问题纳入抽检重点。建立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组织对医疗机构违规出租和变相出租科室进行全面清理,开展“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整治。 房地产市场方面,成都将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对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对超出计容面积部分的全部收入予以罚没。重点查处含有投资回报承诺、虚假承诺办理户口和升学就业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严格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禁期房转让,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后不予变更、注销。加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指导,同一项目分期销售的,价格增速不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否则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暂停开发企业后续项目预售许可受理。 金融市场方面,成都将抓紧出台商品现货市场监管办法,规范交易场所的准入程序和运作机制,落实属地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现场检查力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借用互联网金融名义等从事各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查处虚假承保。 同时,成都还将强化教育文化市场监管,强化区(市)县政府对公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统筹规划责任,依法依规取缔无证办学幼儿园。强化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对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及差评多的网店进行定向监测,依法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完善网购消费赔偿先付制度和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同时建立和完善“随团暗访”、“失信约谈”等工作机制,制定旅游诚信经营奖惩办法。强化物流运输市场监管,落实货运企业和快递企业的货物安全检查责任,建立物流安全信息共享和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刘兴军表示,下一步,成都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消费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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