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说我自己,我是一个女博士,这个词前几年简直人神共愤,和灭绝师太是一个意思,其实我并不丑,上高中就有人追求,上大学时有人为了我打架,上研究生时还有几个人围着我转,可是,到了上博士,就再也无人问津了。到了毕业,我好不容易找了个男博士,说不上有什么深厚的感情,只不过他也找不着合适的,我们又是老乡,彼此还算是知根知底,这样就在一起了。
毕业后我们回了家乡,因此还得了一张支援西部建设的证书。我是个很懒散的人,经过了六年艰苦的奋斗,只想找个地方混日子。男博士一心想大展宏图,回到家乡以后,无论如何也要想法进本省最好的大学,以成就自己一番梦想。我却有不同的想法,因为好学校一定要面临报项目,科研,文章各方面的压力,倒不如找个二流学校呆着,也就教教书,压力没有那么大。于是我们分别进了不同的学校,他动用了一切可以和勉强可以以及完全不可能的关系,终于进了S大,而我,哪儿也没去,什么关系也没找,网上投了投简历,进了最早给我回复的那间二流大学X大。
男博士每周和我约会一次,虽然在一个城市,我们的学校相隔却很远,坐车需要一个多小时。我猜他也想找个小龙女或者黄蓉什么的,可能却一直没找到综合看起来比我还强点的,于是就这样一直继续着。
在X大,我很快认识了一帮唧唧喳喳的未婚女硕士和女博士,我不得不庆幸自己好歹还网了一尾鱼在那里,虽然这鱼差强人意,但总是有胜于无。
我有着极好的语言能力,本来想凭着这个在外企混些油水,但一来在这个西部的所谓大城市里有名的外企很少,而我这个领域的外企则更是没有;二是我确实很懒,又贪图高校里面两个假期,还是选择呆在高校。于是这个语言能力唯一的功效就是让我一进校就开始上毕业班的专业英语,并采用双语教授一门专业课。
和所有西部的大学一样,学校里面有更多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我刚拿起点名册,就发现了好几个少数民族名字,我承认我并不是一个很留意学生的老师,上课好久我也记不清学生的面目,除了几个最引人注目的。
林礼钧就是这几个最引人注目的学生之一。老师一般会比较注意上课时非常用心听课的学生,他们全神贯注地盯着你,那时就总会觉得很有成就感。林礼钧开始时总是坐在第一排,后来转移到后面去了,但是无论他坐在哪里。我都会看到他总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我从小就有藏族同学,很熟悉他们的长相,林礼钧怎么看都像是一个藏族人,他皮肤黑而毛孔较大,轮廓及其分明,个子高大。我慢慢觉得他很有意思,总是盯着我不转眼,其实只要你去过藏区,就知道那里的男人盯着人就是这样目不转睛,直到盯得你浑身发毛,觉得自己哪里一定有问题。我开始对林礼钧感兴趣,想要知道他的名字,于是有意点了所有少数民族学生来回答问题,但是里面都没有林礼钧,难道他是汉人,只是长了一副轮廓分明的脸?
我继续上着我的课,林礼钧继续这样盯着我,慢慢我也习惯了,并且也习惯了他从来不作我布置的课堂练习,反正总有学生不愿意练习,尽管我一再强调这些课堂练习会占到总成绩的20%。
学生们作课堂练习的时候,我一般都坐在第一排的位置看看文献或者教材,一天我正在看着教材,我的后面突然伸过来一本书,“梅老师,你看这句话应该怎么翻译?”我回头看看,是林礼钧,我不确定他的口音是不是汉人,但是藏族学生一般英语基础都比较差,很难将冗长复杂的专业英语句子理解清楚,林礼钧却理解的很好,于是我基本上确定他应该是汉族。
不久学院师生都要求全部必须参加一个所谓权威的报告会,我一眼瞥见林礼钧坐在隔我一个过道的学生区,他正在打一个电话,在嘈杂的环境中,我仔细听了听他说话,发现的确说的是藏语,看来我判断是对的,他是藏族。
后来我根本就无所谓了,既然林礼钧是藏族,那么他那样盯着我看,显然就是正常的,有机会我也盯着他,看看谁盯得过谁,呵呵。
一个学期很快过去了,我到最后也没弄清楚林礼钧究竟叫什么名字,直到他们这个班毕业实习完,开始毕业论文的答辩,我才终于弄清楚林礼钧这个名字对应的这个人。
林礼钧在我隔壁的实验室作毕业实习,跟着一个以严格著称的老师。我总是在过道遇见他,这时候我觉得简直就分不清谁是老师谁是学生了,他肆无忌惮地盯着我。好在我读博时曾经有两个关系极好的美国朋友,这两个老外在交谈,吃饭时都习惯紧紧盯着我,我也早就练就一副直视交谈对象的好本事。我也紧紧盯着林礼钧,直到他喊我一声梅老师,然后各自走开。
一个学期很快又要过去了,学生们开始准备毕业答辩,林礼钧答辩他的论文时,我才终于把名字和人对上了号。本来我一直要求本科生答辩完全没有必要那么严格,可是很多老师还是提了些比较难以回答的问题,我就在下面借着提问想办法给学生些提示,我只是觉得学生也不容易,吓得一个个面色苍白,反正工作中还有的是提高的机会,不在乎这几分钟的答辩。
轮到林礼钧,明显他基础比较差,三个问题一个都答不上来,我给了他些小小的提示,第一次在他眼睛里看到了感激、惭愧、遗憾等等复杂的感情。看你得意,我心里小小地幸灾乐祸了一下,干脆帮他回答了两个问题,并向其他老师建议所有回答问题较差的学生回家将问题认真答好以后,再交上来。答辩后我收到很多短信对我表示感激之情,可能也包括林礼钧的,谁知道。
男博士干脆不到我们学校来了,我们每周就在市中心见面,一起吃个饭,然后看看电影,逛逛商场什么的,事后就各自回各自的学校。我有时想是不是干脆结婚算了,可是他也没有提这个问题,而且C市的房子见风就涨,我们确实也没办法支付这个费用。
可是如果一直不结婚,也真的不是个事啊。我读博时的同学毕业后都想法子结了婚,不管是找了个什么学历的,然后就赶快生孩子。我却到现在还没结婚,更不要提生孩子了。可是我一看见男博士就郁闷,一想到要和他生活一辈子,我就头疼,现在我们除了讨论学术上的问题,简直没有任何共同语言。我对他的踌躇满志一点也没有兴趣,对他有关发表文章,申请项目的宏图伟业,短期长期规划都没有任何建议和意见,久了他也懒得和我再探讨这些问题。我总觉得他也是没办法才和我在一起,我们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所以真是读书越多越没用,如果我们都是没读多少书的普通人,可能早就不想这么多,早就结婚了。结婚,不就是过日子吗,可是,为什么我们俩却一定要精益求精,吹毛求疵呢?
一转眼的时间,这个学期快要结束了,每天连轴转的生活总算是要告一段落,我开始计划假期里要去哪里转转。周五我接到李一的电话,这个家伙总算是出现了,研一时她去了芬兰,说是读一个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简直就是扼杀生命,不顾家人、老师和同学们的劝阻,断然辍了学,专业考托福用了一年,重新去读了一个工业设计的专业。我一直很佩服李一,她是那种为了自己的信仰可以不顾一切的人,并且勇于承担由于这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我就不行,连决断地和男博士分手都作不到。
李一读完那个工业设计以后,留在芬兰,在一家公司里作产品设计,几年来我们时有联系,电话里她高兴地告诉我说下周要到上海开个会,想要抽一天时间来C市看看我,好几年没见了,一想到马上要见到我,开心得不得了
可是如果一直不结婚,也真的不是个事啊。我读博时的同学毕业后都想法子结了婚,不管是找了个什么学历的,然后就赶快生孩子。我却到现在还没结婚,更不要提生孩子了。可是我一看见男博士就郁闷,一想到要和他生活一辈子,我就头疼,现在我们除了讨论学术上的问题,简直没有任何共同语言。我对他的踌躇满志一点也没有兴趣,对他有关发表文章,申请项目的宏图伟业,短期长期规划都没有任何建议和意见,久了他也懒得和我再探讨这些问题。我总觉得他也是没办法才和我在一起,我们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所以真是读书越多越没用,如果我们都是没读多少书的普通人,可能早就不想这么多,早就结婚了。结婚,不就是过日子吗,可是,为什么我们俩却一定要精益求精,吹毛求疵呢?
一转眼的时间,这个学期快要结束了,每天连轴转的生活总算是要告一段落,我开始计划假期里要去哪里转转。周五我接到李一的电话,这个家伙总算是出现了,研一时她去了芬兰,说是读一个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简直就是扼杀生命,不顾家人、老师和同学们的劝阻,断然辍了学,专业考托福用了一年,重新去读了一个工业设计的专业。我一直很佩服李一,她是那种为了自己的信仰可以不顾一切的人,并且勇于承担由于这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我就不行,连决断地和男博士分手都作不到。
放假前的这段时间,我除了出题和改卷子,几乎没有什么事情了,每天看看书,听听音乐,倒也悠闲自在。七月里天气越来越热,吃过午餐我便觉得昏昏欲睡,这时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是一个陌生的女声。
“请问是梅眉老师吗?”这个声音我确实从未听到过,但是一听就知道是那种藏族人说汉语的腔调。“是的,我是。”“我是您一个叫林礼钧的学生的姐姐,有点事想过来和您谈谈,不知您下午是不是有时间?”
听完我大吃一惊,不知道这个六月就已经毕业离校的林礼钧怎么又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六月以后我就一直庆幸再也不用担心有人那样子盯着我看了,可是这次出现的竟然是他的姐姐,而且我实在想不出她会来找我有什么事情。
下午我在实验室里等着这个女子,想象着她的模样。两点半她准时来了,令人吃惊的是来的是两个人,她和一个年老的藏族妇女。
“我叫林书钧,这是我阿妈。”林书钧向我介绍她自己和她妈妈。我赶紧给她们俩让座并且泡茶。林书钧真是漂亮啊,一米七多的个子,乌黑的头发像瀑布一样直到腰际,松松地编成了一条令人眩目的辫子,一条恰如其分的红色短裤将她细细的腰和长长的腿表现的淋漓尽致,上身随意穿了一件白色棉质衬衣,在腰上束了一个结,一段小蛮腰会偶尔露出来,令人遐思无限。她皮肤白净,带着健康的红润,眼睛、鼻子和嘴都很像林礼钧。其实林礼钧是非常英俊的,那么高的鼻子,眼睛深黑,嘴角微微上翘,下巴有一道性感的纵纹,笑起来非常迷人,可惜就没见他怎么笑过。他姐姐正好相反,总是恰如其分的微笑着,我试图从她身上找到草原、牲畜、海子和森林的气息,那种一尘不染,属于天堂的气息,但是她更像现代文明里某本时尚杂志的封面女郎,身上更多的是一股淡淡的香水味。
林书钧的阿妈和我从前闲荡在藏区所遇见的所有藏族老阿妈一样,勤劳、慈祥、忠厚、实在、善良,我一看见她就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我想起清晨背着一篓李子在集市上叫卖的老阿妈,卖酥油茶和酸菜包子的老阿妈,挤在小面包车上的老阿妈,她们都不大会说汉语,总是那样微笑着看着你。藏族是很敬爱母亲的民族,藏族妇女非常贤惠和勤劳,她们清晨很早就要起床挤牛奶,打好一家人所要喝的酥油茶,到有山泉的地方背水,砍柴,一直要操劳到深夜,我常常惊叹于她们的体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真的,娶一个藏族女子是十分有福的
梅老师,非常不好意思打扰您,我知道您很忙的。”林书钧汉语说的很好,普通话十分流利,但是我还是听得出那种藏族说汉语的感觉,他们总会在一些不应该的地方采用升调,另外,说话时比较有韵律感。
“没关系的,快放假了,我已经没有课了。”
“是这样,梅老师,我弟弟毕业后,回了一趟家,前两天,他打电话回来说您是他最尊敬的老师,这两天学校就要放假了,他让我们俩一定要想法子请您到我们那里去玩玩,他说您上课时有一次曾经说您十分喜欢藏区。”
我听完她的话,简直不知道说什么的好,我只教过林礼钧专业英语,并没有进一步的交往,我根本就不熟悉这个学生,我不知道他怎么会想起对我发出这样的邀请。我感觉到思维一阵混乱,一抬头看见林书钧牢牢地盯着我,脸上有种打趣的神情。这时老阿妈说了好多话,然后充满期待地看着我。
“梅老师,我阿妈说,老师和医生是我们藏族最最尊敬的,她说真是没有想到你这么年轻,而且这么有学问,难怪林礼钧一定要她亲自来请你。”
林书钧停了一下,仔细看了一下我的反应,接着说,“梅老师,你不知道,我一周前请了假,专门从C市回家,接了阿妈过来。我们回一趟家,真的很不容易,坐汽车要坐十几个小时,我阿妈晕车晕的厉害,一路上吐得快要死去了,所以,梅老师,请千万不要推迟了,看在我阿妈的面子上,请一定答应我们吧,林礼钧说你最喜欢吃我们那儿的蘑菇了,我一定让你吃个够。”
我头晕的厉害,老阿妈一直就那样盯着我,眼睛里面全是期待,也不肯坐下,还穿着那么厚的袍子,不知道会不会中暑,这里这么热。天啊,林礼钧在想些什么,知道我一定会拒绝他,竟敢把他阿妈叫过来请我,老人家走这么远的路,就是为了请我去她们那里玩玩,要好好款待我,我并没有帮林礼钧什么忙啊,无非就是答辩时给他解了围而已,平时再也没有任何交流。真不知道林礼钧给她们说了些什么,竟然说动她们俩到这里来。我脑袋里面正胡思乱想着,听到有人在敲实验室的门。
“进来。”我话音还没落,谭琳就走了进来,她是我们学院的实验师,专门带学生实验。我们俩年龄相近,平时经常在一起聊天。“梅眉,有没有橡皮管?”她好奇地看着林书钧和老阿妈,向她俩微笑了一下。不知为什么,我的脸突然红了,谭琳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梅眉,你怎么啦?借几米橡皮管给我用一下,我记得上次看见你买了好多。”“可能在学生实验室,没在这里,等会我给你找吧。”我做贼心虚地只想赶快送走她,生怕她问东问西,老阿妈一身藏族服饰,实在是太显眼了。幸好林礼钧体贴地没有跟着过来,不然真不知道会是什么效果,想起来我都不寒而栗。
谭琳终于走了,看来我不答应的话,老阿妈就会一直站在那里,可是缓兵之计不是我的作风,我自以为还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管他呢,难道林礼钧能够把我吃了,而且,我得赶快送走她们俩,林书钧这么显眼,这些人没事还找事呢,谁知道会有些什么可怕的闲话。破釜沉舟了,我先答应下来,然后见机行事。
“请告诉你阿妈,我非常非常感谢,”我停了停,马上看见林书钧脸上的失望。“但是我这几天都不行,要等到放假我才有时间,不知道两周后行吗?”林书钧脸上露出喜出望外的神情,身上藏女的原样立刻就出来了,她一把抓住我的手,大声说,“梅老师,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你是个爽快人,难怪我弟弟这么喜欢你。”
我才不在所谓体面地方吃呢!吃饱了胃里哪还有地方填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中午吃串串怎么不行了,是谁规定中午不能吃的?而且我也没时间坐什么咖啡店,晚上我就要回上海了,返程票。”
“怎么这么快就走?”
“所以嘛,瞧我对你多么好,就这几天回国来开会,还来看看你。”
“看看我?!黄鼠狼吧?”
“什么黄鼠狼,说的这么难听,等会儿我告诉你一件事。我们先找个吃饭的地方。”
这么多年了,要说也在国外混了这么久,怎么这人一点儿都没有变呢?怪不得到现在还没有固定的男朋友,要跟她说结婚的事情,估计也是对牛弹琴。最可恨的是,为了到机场接这个女人,我早上挣扎了半个小时才起了床,怕迟到只好花了大把银子打车过来,结果这个家伙晚上就要走,真是气死我了。我这一天都干了些什么啊,就来回跑机场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旅行社窜窜呢。
“那干脆就在这机场附近找个地方吃吧,现在又跑市中心,等会儿还要回来,累不累啊?”
“那怎么能行呢,机场附近的东西怎么能吃啊,哎呀,梅眉,你怎么还是这么懒,我这么远还跑到这里来了,你就陪我去吃个饭还推三阻四的?”
我一直就拿她没办法,那年她要辍学,她妈妈跑到学校来,看看劝她根本没用,就哭哭啼啼地求我去劝她,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了一堆任何人听到都会被打动的言语,她还不是自己跑到研究生院办了退学手续,还埋怨研究生院的那些人都跟看妖怪似的看着她,好像她有什么问题似的。只有她自己认为她自己是正常的,所有人都以为她疯了。可是现在看起来她还不是活得好好的,甚至比我们每个人都精彩,所以当所有人都不看好的事情,未必就是坏事,而所有人都看好的事情,也未必是好事。
见我有点松口的意思,李一赶快顺竿子往上爬,“不如我们打车去市中心吧,这样可以节省点时间。”这种可怕的想法她也提得出来,我立刻否决了她。“干嘛不坐机场大巴?小姐,机场大巴直接到市中心,又便宜很多,我可不像你这个假洋鬼子,我就有一点可怜的教师薪水。”李一不再坚持,她也没有行李,从上海来这里,好似从市中心到我们学校一样轻松。不过她一贯就是这样,我早就习惯了。
我们去了李一魂牵梦萦的那家串串香,中午的生意不大好,只有三桌客人,李一大喜,说总算是可以吃到比较清静的串串香了,不必听到一大堆人在那里划拳吵闹。可是串串香这种市井的食物,本来就应该有一堆人在那儿熙熙攘攘,擦皮鞋的在桌子中间寻找生意,卖光碟的走来走去,间或还有人端着各种水果和冰粉过来叫卖,那才有意思啊。
“李一,这次你来开什么会?”
“你才不知道呢,我工作的那个公司是作办公用品的,什么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等都卖,我就是负责外观设计的,无聊死了,整天就是人体功能学。去年市场部的人作了一年的调查,欧洲人就是这样,唯恐工作作的不细,最后决定要开发中国市场,这次过来是参加在上海的一个展会。”
“效果怎么样?”
“效果倒是蛮好的,好多人对我们的设计都称赞不已,但是太贵了,如果不在中国加工和采购原料,估计不会有很大的市场。好了不说这个了,说说重要的,我找了个男朋友
想要和人家结婚的才说啊,别又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人,不到一周就分手的那种,我可没时间听。”李一出国后换了一堆男朋友,各种肤色的都有,有些我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她就又换了人。想想到底还是国外好啊,自由民主充分体现在婚姻上,人家才不管你什么学历呢,只要觉得有感觉,就可以在一起。国外男人也不知是什么做的,完全没有那种老婆比自己了得,就要显得很郁闷,很压抑,很有压力,很要长吁短叹,倒好像活得还越发自在了,巴不得老婆越有本事越好,乐得自己压力小一点,人家多会想啊。哪像我读博时,和一堆北方人混在一起,那些男的真是可恶到了极点,这都什么时代了,满脑子封建思想,男尊女卑,觉得自己学历比老婆低,就人前人后抬不起头,这叫什么事啊,害得我到现在都没嫁出去。看来回到C市简直是最正确的决定,又一次被自己的英明神武感动了,这个城市号称女性城市,女人在这儿地位比其他城市都高,男人们也并不觉得老婆厉害了自己会有压力,说不定我还真能有点艳遇呢,先不忙和男博士结婚是对的。但是至少还是要找个本科以上的吧,不然没有共同语言怎么办?我不着边际地胡思乱想起来。“梅眉你怎么又走神了,老毛病总也不该!”李一拍拍我,“上课时你也这样啊,呵呵?” 莫名其妙地我突然想起了林礼钧,真是糟糕,还要去他家呢,不会是人贩子要拐卖我设的计吧。
“这次是认真的,我从来没有像这样爱过一个人。” “少肉麻当有趣,我看爱在你嘴里怎么就一点神圣的感觉都没有呢?”李一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梅眉,是真的,我爱他,我觉得自己不如他,我流浪了这么久,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是中国人吗?”“是的,在网上认识的,这次来见了面,感觉特别好。”“他是干什么的?”“也是个设计师,我们在网上一个设计师之家认识的,后来总一起讨论问题,天啊,他真是有才华,你可以去看看他的博客。他对造型,色彩的把握,我真是自叹不如,梅眉,我是完全被他折服了,现在我工作上遇到问题,还常常去请教他,你不知道,老板还以为我突然长进了,其实很多灵感都是他的。”“他多大年龄啊,哪里人?他爱你吗?”“比我大二十二岁,是北方人,我也不知道他爱不爱我,不过他肯定不讨厌我,我任何时候去请教他问题,他也没烦过,这次展会,他们公司也去了,我们见了面,其实视频早就见过了,梅眉,你不知道他有多么帅!”“李一你一定疯了,这个男人是已婚的,已婚男人怎么可以碰,而且他大你那么多。”“所以我很痛苦,”李一少有的严肃起来,虽然她也曾经恋爱过,痛苦过,为男孩子们哭泣过,可是明显的我感到这次不一样。她的眼圈慢慢红了,“梅眉我绝不会抢人家的东西,这和偷盗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这个人我是永远得不到的,梅眉我从来没有像这样爱过,我每天就盼望和他说话,你知道芬兰和这儿有几个小时的时差,我常常等他到深夜,哪怕就说一句话也是好的。”
我同情地看着李一,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好。
“李一,你明白就好,反正,第三者你是绝对不能作的,否则,我也会和你断交的。”
“这个我知道,我绝不会去伤害另一个女人的,那个女人也许和他关系不好,但是,如果有可能,我知道这种可能性也几乎是零,他们有一天分开了,我也绝不愿意这个令他们分开的人是我。”
我知道李一虽然特立独行一点,但她绝非一个品质低劣,可以置人家于不顾的人,正是因为这一点,她才倍加让人怜爱。
“李一,这世界上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你又国内国外的到处转,难道就真的没有人能够打动你的心。不过,你原来跑到我这里来哭诉的次数也多了去了,我倒看看你这次能够坚持多久,难道你真的要以金岳霖为榜样不成?”
感觉气氛好像有些悲凉,我开始打趣李一,这个人经常也是没心没肺的,不能让她总这么悲哀。一个人在国外,又这样没有任何希望地爱上了一个人,心里不知道会有多么苦呢。
“另外,你怎么知道人家夫妻关系不好?而且,一个男人,这样让一个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女孩子爱上,是不道德的。”
“他并没有任何行为要勾引我,是我在不断和他交流的过程中,爱上了他,不过我一直很小心不让他知道,不然我怕他再也不理我了。他老婆和他关系不好,也是我猜测的,是女人的直觉,因为他不像是一个有着幸福家庭的男人。”
“呵呵,这下我倒要对你刮目相看了,你竟然连人家有没有幸福家庭都能够看得出来。”
“梅眉,别笑,我真的很爱他,他无时无刻在干什么,我都很关心,大凡家庭不怎么幸福的男人,要不就很脏,袖口领口什么的,简直惨不忍睹,因为没有人给他收拾,要不就干净的过分,因为他一切都要靠自己,这两种人都是有家等于没家,根本没人管。他就属于第二种,任何事他都弄得很妥帖,好似什么事都可以一个人搞定,其实这就是我最初怀疑他很不幸的原因,因为他太独立了,对任何人,任何事物都没有一点依赖,这是不太正常的。这一次在上海开会,我们几个总是一起吃饭,你知道那些个设计师都是口没遮拦的,可是他从来不开任何一点过分的玩笑,表面上他看起来很高兴,但是眼睛从来不笑,而且他从没提过他的家人,一切迹象都说明他是很不幸的。”
“天,李一,说不定你有希望了呢,可能他最爱的老婆死了呢?呵呵”
“没有,有次他给我留言,说要送他老婆去检查身体,所以他老婆肯定没死。”
我看着李一认真的样子,不忍心再开她的玩笑“李一,你就把他当你的哥哥吧,兄妹的感情不也很好,呵呵,当一个叔叔也可以啊。”
“我就是这么想的,如果他处理不好家庭关系的话,我一定要尽力帮助他学会懂得女人,懂得和家人相处。因为只要他和他老婆关系好了,他就会开心,只要他开心,我就开心,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不管他是属于谁的。我回去后,就要慢慢让他把心里的话说给我听,然后慢慢教会他和老婆相处,我一定要看见他眼睛里面有笑意。”
我从未想过一个人爱另一个人会到这个程度,根本不在乎这个人在哪里,有没有任何可能性在一起,只是单纯地希望这个人快乐。这么看起来,我和男博士算什么,和李一的爱比起来,我真是自惭形秽。我突然羡慕起李一,能够发自内心这样地去爱一个人,该是多么幸福的一种感觉啊。
“从前我以为被别人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现在我知道了,其实爱一个人才是幸福的,因为被人爱,幸福的感觉在别人心里,而现在,幸福的感觉在我心里,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
李一带着她的幸福感觉走了。看来,有位心理学家说的很对,能够让女人产生母性的男人是最让女人着迷的。忍不住好奇起来,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能够激发出李一这么强烈的母性,让她为了他可以做任何事情,只要他开心就好。有机会一定要见见他,其实想想原来追求李一的那些个男人都不差嘛,李一那时候就跟女皇似的,对着这些人颐指气使,总之没有一个是看得顺眼的,看来真是一物降一物,缘分这种东西,不信不行啊。
转眼两个星期过去了,林书钧还真是守约,准时给我打来了电话。其实我真得害怕被人贩子拐卖了去,一想起我失踪几年后,C市晚报就会大篇幅报道某缺乏社会经验的女博士被拐卖至深山,被迫嫁给不识字的农民为妻,为其生下孩子云云,就觉得自己简直已经是电影盲山中的女主角,只等着被人宰割。可是我一贯就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答应了人家的事,已经说出去的话,就一定要作。我作了妥当的安排,万一最坏的事情发生了,不至于没有人知道我的去向。
走前,我给男博士打了个电话。我下意识地没有告诉他所有事情,只说同事们要约着去藏区玩一个星期,到目的地以后再和他联系,他正忙着作实验,叮嘱我几句便各自挂了电话。
我找出那个65升的登山包,虽然天气炎热,还是煞有介事地穿上了登山鞋。为了更有感觉,我戴了一顶在云南买的草编西部牛仔帽。我是个比较注重穿着的人,喜欢衣服和各种服饰,到什么地方都必定要穿上与之相配的衣饰。所有不同风格的衣物中,最让我喜欢的还是T恤和牛仔,我有一双长腿,这样的穿着比较能够体现我的优点。我带了几件不同颜色的T恤,在手腕缠绕了几圈皮制的手链,在食指上戴上一只钢制的刻有我名字的戒指,看起来尽可能使自己像一个飘泊者。然后我去了和林书钧约好的长途车站。
远远地我看见林礼钧一个人站在那里,我顿时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
“你姐姐和阿妈呢?”我有些着急地问。
“林书钧要上班,阿妈坐卡车回去了。我家里只有卡车,阿妈不能坐公共汽车,她在路上总要吐,有时候还需要停车,所以只能坐自家的卡车走。”
“难道她来的时候就是坐的卡车吗?!”
“是啊,我家里只有卡车。”
我很想责备林礼钧两句,但是不知道从何说起,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有点尴尬,决定还是少说两句为妙。
林礼钧和林书钧都很会穿衣服,他俩很奇怪地有种艺术家的气质,不是藏民族的那种能歌善舞的气质,而是一种画家和摄影师所具备的善于观察和抓住事物并给予恰当构型的那种特殊的能力。林礼钧穿了一件红色的T恤,经典蓝色牛仔裤,有特点的是他的鞋,是那种最普遍的帆布鞋,但是别出心裁地剪了好几个洞,制成凉鞋,然后在上面画了很多有趣的几何图形,非常独特。林礼钧上下打量了我几眼,和看一个令他尊敬的老师的眼神完全不一样,然后他一把拎过我的包,递给我一瓶水,我注意到他递给我水之前,先拧开了瓶盖。
其实去他家,我都觉得十分不妥,但是没办法,事已至此,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藏区我去过好几次,每次都舍不得回来,只有这次,总觉得心里别别扭扭的,我屡次说服自己不要想那么多,却还是做不到。
林礼钧自己还带着一个大包,看起来很重,我想要自己背着那个登山包,可是他死活不让,我只好作罢。
C市近几年发展的很快,特别是交通。到D县的车原来车况极差,差不多要把人摇得半死才能到达目的地,幸好我有考研练出来的忍耐力和毅力,每次去藏区的路上才能死里逃生,没有半途而废。这次到车站一看,车子竟然不再是那种座位全部油腻的可照见人影的中巴,还能够直着腰坐在座椅上,过道也没有堆满行李,如果可能的话,甚至可以走动一下,不由开心起来,忍不住给了林礼钧一个灿烂的微笑。
林礼钧仔细地看着我,又来了,教了他半年专业英语,难道还没有看够不成。
“你有没有带其他衣服,晚上会冷的?”
这个问题简直就不用问我,我虽然不是一头老驴,但是也是那种常在各种非主流景区闲荡的所谓个性青年,可惜从来没有什么旅途艳遇,看着康区男人英俊的面容,也只能是有贼心没贼胆,没想到这次倒真是和一个康区男人共赴藏区,可惜这个男人太年轻了,不是理想的对象。
“带了,我去过藏区好几次,知道那里的情形。”
车终于开出了车站,再不开我真会热死。我很快就喝完了林礼钧给我的那瓶水,仍然觉得嗓子直冒烟,林礼钧又取出一瓶水递给我,依旧先拧开瓶盖。我真是奇怪他怎么这么细心,我记得康区的男人都是粗线条的,喜欢喝酒和唱歌。有一次乘坐一个康区男人的车,车开的那个野,一路上放着高原红的歌,司机也跟着一起放声高歌,整个车子好似在跳舞,一开始我的整颗心像是要跳出来,后来觉得跳出来也没有用,不如跟着他一起乐,只管把生命交给上帝,反正本来也是他给的。这么一想就好了,整个人和车都在高原上飞,那种感觉只有在藏区才会有,天近的像是伸手可及,空气干净透明的没有一丝污垢,心灵在这里被洗的干干净净。我一直觉得真正的天堂肯定是在藏区,没有人在去过那里以后还能抵抗住诱惑,一有机会都一定会想要再去一次。
车开出平原后进入山区,向着我的天堂驶去。一路上景致美极了,溪水清澈透明,山上开着星星点点的小花,岩石闪着五颜六色的光,梦境中也不过如此。我沉浸在自己愉悦的心情中,得意地摇头晃脑,早把心中的别扭忘得一干二净。可是任何时候回过头我一定会看见林礼钧牢牢地盯着我,他的眼睛里全是温柔和亲昵的光,我觉得自己像是要被他感动了
“千万不能被这个人迷惑了。”我心里提醒自己,可是林礼钧确实很迷人。和林书钧不同,他的皮肤较黑,浓密的头发自然卷曲,身材呈倒三角,宽肩,长腿,是那种典型的康区男人,他们像是草原上的鹰,一辈子都在追求自由自在的飞翔。在藏区闲荡的日子里,跟所有女孩子一样,我也曾经梦想着带着一身叮叮当当的饰品,披着绚丽多彩的披肩,和这样一个男人四处流浪,相伴到老。
我想起答辩后和我指导的那些毕业生一起吃饭,这几个学生全是汉族,酒酣耳热之际,大家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着班上的少数民族学生,一个女生的话我记得很清楚。
“林礼钧最奇怪,四年里他换了五个女朋友,那些女生总喜欢粘着他,不过他倒真是很大方。你们记不记得,他家里肯定很有钱,他起码换了两三个手机,都是最时髦的那种。”
“你们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们班同学关系很好,林礼钧那人挺好的,很随和,我们经常拿他的手机玩。”
“他怎么没有藏族名字?”
“谁知道,肯定有,这个名字可能是他自己给自己取得,他们少数民族上大学时,喜欢给自己取个汉族名字。”
可是林礼钧应该不是自己随便给自己取了个汉族名字,他姐姐叫林书钧,这两个名字都取得很好啊,钧在古书中有多种含义,这个取名字的人应该有良好的文学修养才是。难道他们的父亲是汉族?!
我想着自己的心事,车在山路上慢慢盘绕着,天色渐渐暗了。
“你饿不饿?”
我猛然想起下午走的太匆忙,并没有准备吃的。这个毛病我告诫过自己多次,千万不要等事情临头再来做准备,可是总是改不了。每每备课我也一定要等到最后才开始忙,经常熬夜,完了又来后悔,又赌咒发誓,可是永远改不了。有一次乘飞机,忙得差点身份证都忘了带,虽然被我妈臭骂一顿,难听话也不知道说了多少,还是没用,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车不会停在什么地方让这些人吃饭吗?”
“会,但我怕你吃不惯。那是个小镇,不太卫生。”
把我想成什么娇小姐了,想当年去内蒙露营,因为没有淡水,三天我都没洗脸。虽然后来因为怕苦再没去露过营,那套行头也成了炫耀我紧跟时髦的道具,但是我还真不是那种住要豪华酒店,吃要反复消毒的那种人。
“没事,我什么都吃得下,但我得喝点白酒,以免拉肚子。”
林礼钧忍不住笑了,“喝点白酒,不拉肚子,这是什么理论?”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早说你们应该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75%的乙醇具有最好的消毒能力,因此高度白酒可以起到消毒的作用。我每次去少数民族地区,都会在当地买些他们自己酿的酒,带在身上,饭前喝一点,这样我从来都不会拉肚子了。但有些水酒度数太低,不太好用。”
“看起来你又像个老师了,”林礼钧笑,温柔地看着我,“吃饭的那个小镇还远呢,大概还要一个小时,现在你饿不?”
我心里一动,这个人的眼睛太可怕了,我觉得自己用不着多久就会被他勾引了去。与其这样拼死抵抗,不如索性顺其自然吧。反正在这个鬼也见不着一个的地方,熟人是肯定不大可能遇到的。我就把这人想成旅途中的一段艳遇。反正满足了老阿妈的心愿,去了他家,回C市后就谁也不认得谁了。老天作证,下次林礼钧用什么方法,我也一定咬紧牙关不答应,而且有没有下次还不一定呢。林礼钧又不是没有谈过恋爱的超级纯情男,这半年他不知抽哪门子风,喜欢上了我,谁知道这热情能够持续多久。想到这里,我紧绷的神经又放松了些。
“那能怎么办,反正要到吃饭的地方了,忍忍吧。”
林礼钧笑,这阵子他怎么这么容易笑了,原来不是总是装酷吗。他打开那个大包,拿出一堆东西来,有八宝粥,牛肉干,话梅,豆腐干,甚至还有湿纸巾。
“我怕你路上饿,买了一堆东西,你先擦擦手。”
自从上博士以来,好久没有这样被人宠爱着的感觉了,我不仅感慨万千。幸而从前是有人追求过的,也见过一些市面。不然,如果像我的好些才女同学那样,快三十了还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就这样被关心体贴一下,可能就已经缴械投降了。这些手段对我,还差的远呢,我什么人没见过。不过,我又不打算和这个人有什么瓜葛,仅仅是旅途艳遇呢,已经足够了。这么一想,我安下心开始享受林礼钧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既然林礼钧不把我当成老师,反正他也毕业了,我也懒得在他面前装酷,索性放松下来,暂且把他当成一个旅伴。旅伴就应该同舟共济,我不客气地吃起他带来食物,人饿了吃起来还真香。转眼到了那个吃饭的小镇,车上的人有的下去吃饭,有的去上厕所,我也赶紧下车去透口气,兼解决如厕问题。林礼钧跟着我下了车,也不去吃东西,不知在想些什么,好像他一直也没吃什么啊。一个藏族男子和他在车下聊起天来,说着我听不懂的话,那人边说边打量着我,林礼钧看起来很是开心,不知他们是不是在谈论我,管他呢,就算是,反正下次也看不见这些人了。
“你不去吃些东西吗?”我问林礼钧。
“不吃了,我不饿。”
司机吃完饭后,大伙儿上了车,天已经完全黑透了。我打开MP3,慢慢感到有些发困,想着林礼钧在旁边,觉得很安全,我很快睡着了。模糊中我感到有人在推我,“快起来,前面塌方了,我们得下车。”
真是倒霉,七八月进藏区最容易遇到塌方了,我只得睁开眼睛,不情愿地下了车。眼前一片漆黑,过了一会儿我才适应了黑暗。老天,我看见一座小山横在路上,起码有十几米高,这可不是一个小土堆,怪不得没有马上清理干净。怎么塌方得这么厉害,前几天C市下了好几天雨,我真应该早些想到这种情况。车上的人都陆续下了车,大伙儿并不喧哗,好似这种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可是我几次到藏区都没有遇到过塌方啊。我们要翻过这座小山,然后在小山的另一侧换乘其他车,运气好的话可能也要等到明天早上了。
我郁闷的要死,晚上气温下降的很厉害,我穿上冲锋衣还是冻得瑟瑟发抖。林礼钧从那个看起来重的要死的包里取出一件衣服递给我,让我赶快穿上。
“我们还是现在爬过去吧,万一那面有车过来,我们就可以坐上车了。”
我有夜盲症,晚上什么都看不清,所以很不愿意在黑夜里爬山。小山虽然不高,可是那条翻山的小路并不是规整的阶梯,很容易摔跤。但是林礼钧说的有道理,万一有那种想要赚钱的司机半夜里也在那一面接送客人的话,我们就可以继续赶路了,我可不想在这种地方等几个小时。
“行。”我答应了一声,林礼钧就先往小山上走了,没走几步,他停下来,把手伸给我。我觉得不太妥当,就装着没看见。林礼钧见我没把手伸给他,便继续朝上走了几步,仍然停下来看着我。我努力想让自己脚上走稳一点,可以实在不怎么看得清路,走的跌跌撞撞,几步里差点摔了两跤。林礼钧回到我面前,并不说话,把我的手拉过去,小心缓慢地往山上走。我虽然不好意思,但也不忍将手刻意从他手里抽出来,他握得紧紧的,有些让我的指头生疼。在这样的夜晚,星星像颗颗钻石,在天鹅绒的天际闪着光,空气清冽,沁人心脾,阵阵不知名的花香不断飘来。虽然我不断提醒自己,可以这个男人仍然以自己的方式在我的心中占据了一个角落。
我们终于翻过了小山,林礼钧把身上所有的包卸下来放在地上。为了不至于使气氛尴尬,我打破沉寂,主动问:“为什么没有萤火虫?”“你知道有种小虫子吗,尾巴上会发光,和萤火虫不一样,特别有意思。”“不知道,我只知道萤火虫,为什么这里没有?”我很奇怪这个远离文明的偏僻地方没有这些小精灵,它们在晚上总是把大自然装饰的像仙境。“可能是海拔有点高。”
林礼钧从自己的那个大包中又取出一瓶水,老天,那包看起来那么重,他到底带了多少瓶水?然后他把自己的那个大包放平,又将我的登山包重在那个大包上,“坐的高点,你会舒服些。”他把我拉过来,让我坐在两个包上。我犹豫着要不要让他坐在我身边,想来他也应该比较累了,可是,包上坐两个人的话,他和我准会紧紧挤在一起,那还是算了吧。林礼钧自己并不过来,他捧着那瓶水,和刚才那个藏族男人热火朝天的聊起来。过了一会儿,他走过来,拿起我的手,摸了一下看凉不凉,然后将水递给我。“我捂了一会了,你小口喝,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可能要等到天亮了。刚才那人说,六点就会有车来。”我知道不应该让他拉着我的手,可是他作这一切自然的好似我早就是他的家人,一点没有猥琐调戏的感觉,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拒绝他。
夜更深了,到了一天中最寒冷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站起来,跳一跳,我的脚冷的像不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林礼钧示意我向一旁挪一挪,然后坐在我身边,他伸过一只手臂,紧紧搂着我,试图让我暖和一点。我的身子绷得笔直,僵硬的简直不像是我自己的身体,但是我还是不忍推开他,藏区清冷的空气让我变得十分脆弱。他感觉到我的紧张,便将另一只手臂伸过来,环绕着我,他是很高的,我有165的身高,还是只到他的下颌,他把我像个孩子一样搂在怀中,然后用下巴轻轻摩擦着我的头发。“梅眉,”他温柔的叫我,奇怪我并不生气他直呼我的名字,“老人们都说我们家乡雪山上有仙女,但是见到她们的人一定会死去。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雪山上的仙女应该是什么样子了,我真的死去了,我的所有灵魂都在你身上,我必须要娶你,不然我的心,我的灵魂都没有了。”
听了他的话,我像一只受惊的猫,脖子上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我用力推开他,环顾周围,黑暗中全是影影绰绰的人,我压低声音小声警告他:“林礼钧,你别胡来,不要忘了我是你的老师。”他笑,不以为然地说:“这可不是我不能娶你的理由,老师怎么啦?我就从来没有把你当成过我的老师。”我用更严厉的声音低声说:“我已经有男朋友啦!”“那也没关系,只要你没有结婚,我总是有机会的。”说完他不再理我,拉过我的手摸了摸,“呵呵,一生气你好像都没有那么冷了,手比刚才暖和了点。”他站起身来,在我耳边低声说:“我一定会娶到你。现在我要想办法让你暖和一点,你乖乖坐在这里别动。”并不等我回答,他转身向人群中走去。我本想义正词严地发表一番见解,可是打出去的拳头像是打进了棉花里,人家根本就不理睬,我也没得到预期的反应。最后我只好悻悻地坐回我的登山包。可是,自从上博士以来,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被人这样抱过了,男博士几乎从来不抱我,只是偶尔把手放在我的肩上,连我的头发都懒的摸。我可能得了严重的肌肤饥渴症,孩子们如果得了这个病,会哭闹或者攻击别人,以获得肌肤的接触,不知一个成年女人得了这个病会怎么样。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他抱着我,喜欢他用下巴摩擦我的头发,喜欢他温暖而且安全的怀抱,渴望他还会像搂着一个孩子那样搂着我。可是不能,我不是小女孩了,我需要找个人结婚。虽然男博士令人生厌,却是理想的结婚对象。如果我真要嫁给林礼钧,不仅无法面对父母,估计最为特立独行的李一也会像看妖怪一样地看我,比她那次辍学还弄得惊天动地。同事们更不用说了,我将会成为全院乃至全校茶余饭后的谈资,无数人会等着看我的笑话,看我结婚后会和林礼钧发生怎样的冲突,会维持几年的婚姻。然后我等着变成一个离婚女人,去嫁给一个带着孩子的鳏夫或者二婚男人。天,这该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我可不要,回去后还是好好和男博士相处吧,就算要分手,也要找个稍微靠谱一点的,决不能是我的学生。
我正胡思乱想着,突然发现林礼钧已经去了好一会儿。奇怪我并不生他的气,也不觉得多么尴尬,看来所有人都有追求快乐的本能,不管怎样,他是自我上博士以来让我觉得最开心的男人。但天亮以后,我到底要不要和他分开呢,我懒得想,也不愿想,等天亮以后再说吧。这个人总作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不过康区的男人绝不猥琐,也从不强迫别人,他们光明磊落而豪爽任性,想来林礼钧也不会对我怎样吧。
这时正是夜里三四点,怎么却比刚才亮了呢。我回头一看,发现我身后的不远处点起了一堆火,人们都围了过去。反正登山包里面也没什么东西,全是衣服和日用品,我也懒的管林礼钧的包里会不会有什么贵重物品,他也不像有钱人。我急急地向火光走去,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点燃了她的火柴,一阵温暖自下而上在我的身体里面升起。远远地我看见林礼钧往火堆里添着长长短短的树枝,身边是那个和他一直聊在一起的藏族男人。
火堆越烧越旺,林礼钧站了起来,向我们放包的地方走去。随后他拿起我的登山包径直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往身边一个人背后躲去,他快步走到我身边,一把拉住我的手,“还想躲到哪里去?”他笑,“我一直看着你呢。”他把我拉到火边,让我坐在登山包上。就在这时,一个美丽,高亢嘹亮悦耳的女声在黑暗中响起,像一颗颗璀璨的水晶撞击在同种质地的盘子中,虽然没有任何伴奏,可是无疑天籁就应该是这样了。我以为只有在光碟和电视里才能听到这样的声音,但是真正的声音比那还要妙不可言,像一只顽皮的小手,拨动我心灵最深处的琴弦,让我不自觉地心生欢喜,想要跳起来。“我们要跳舞了,你在这里坐着,要是喜欢,可以加入我们。”
虽然每次去藏区,我都会和一帮新认识的驴友们在藏式农家乐里假模假式地跳锅庄,可是这些人多半都是汉族和几个周游世界的流浪洋鬼子背包客,外加几个农家乐的老板和服务员。就这样我们每次还跳的开心的要死,至少要喝下十几箱啤酒,吃下几十只可怜的兔子和鸡。现在可以和一群真正的藏族在一起跳舞,我早把堵车带给我的闷闷不乐,大呼倒霉的心情丢到了九霄云外。
看起来林礼钧很快活,一个藏族女孩一直在他身边,有着林书钧那样的及腰黑发,身材高挑性感,皮肤是美丽健康的小麦色,两人配对跳着,唱着我一句也听不懂的歌。“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虽然有好几个估计也是汉族的家伙和我一起或蹲或坐在火堆旁,兴高采烈地大声哼唱着,可是我心中仍然油然而生一种无法融入的孤独感。林礼钧跳到我身边,把我拉起来,“跟着节奏和我们一起跳吧,放松就好。”我并不是一个古板守旧的人,相反在特定的环境下我很容易撕下所有的面具,放荡形骸,狠狠发泄平时累积的不满情绪。热烈的节奏让我早想站起来和他们一起跳舞了,这些藏族男女绝不会用异样的不能理解的装腔作势的眼光看待我。这个迟到的邀请正是我求之不得的,没有扭捏和推迟,我立刻站起来,在火堆边和大伙儿一起乐起来。
天很快露出了鱼肚白,因为塌方滞留在路上狂欢的人们停了下来。一辆长安小面包从远处驶来,果然有早起的鸟儿来赚钱了。人群并没有失去次序,也没有拥挤,小面包只能乘坐最多七个人,我们耐心地在路边等候着。
林礼钧伸臂搂住我,现在他搂着我自然的好像我早已是他的女友。经过一夜的狂欢,我累得要虚脱了,也不想装腔作势地推开他,故作淑女状,便由着他搂着。“太阳出来以后,你就不冷了。现在饿不饿?”“又冷又饿,还渴。”“包里有吃的,不过都是凉的,我怕你吃了不舒服。再忍耐一会儿,等那些老年人和小孩都走了,马上就可以轮到我们坐车了。”那个藏族男人走过来,他整晚起码喝了一瓶酒,说话时嘴里有浓重的酒气。他拍着林礼钧的肩膀,说了几句话,林礼钧答应着他,然后把他安顿在我们的包上,他很快就打起鼾来。“他说要和我们坐同一辆车,我说好。”“昨晚是他和你一些去砍的树枝吗?”“是的,我告诉他必须要弄堆火,不然我的仙女就会冻死了。这个哥儿们很在行,我们爬到山上去,他一会儿就掰了好多,然后我们一起把树枝背下来,他有打火机,而且还随身带着烈性酒,把酒浇到木头上,火很快就烧起来了。下山后我就一直看着你呢!”他把脸伸过来在我脸上蹭了蹭,“还不算蠢,知道往我给你点的火堆旁走。”这个人,总能让我心动,真该死。我定了定神,觉得一定要推开他,可又舍不得,昨天白天还是不忍,过了一晚,成了舍不得,我该怎么办啊。
林礼钧弄醒了他的旅途新朋友,我们一起上了一辆小长安面包车,此地的载人工具有很多这样的小车。“我们只能到最近的县城,然后转乘公共汽车。”我话也懒的说一句,就盼望能够好好洗个热水澡,饱饱地吃一顿,然后在我那张舒适的小床上睡一觉。不过总算上了车,我已经很满足了,首先感觉没那么冷了,还可以靠在靠垫上休息一会儿。车开的时候,我很快睡着了,迷糊中我听见那个藏族男人的鼾声,有人在轻吻我的脸颊。我想睁开眼睛,可是眼皮像是挂上了铅,根本睁不开,管他呢,搂也被他搂过了,让他亲去吧。
车到了最近的小县城,我和林礼钧下了车,我觉得骨头都痛,不知林礼钧哪来那么好的精神,到底年轻啊,我感叹,就算少数民族学生看起来老一点,普遍年龄大一点,我也起码比他大五岁啊。“再坚持一会儿,我们先吃点东西。”他见我哭丧着脸,心疼地安慰我。我什么都懒的想,由着他把我带到一家早餐店。“没有粥,我叫老板娘给你热个八宝粥罐头好不好,要是不想喝粥,我还带了方便面,让她给你煮个鸡蛋在里面。”这个人想的真周到,不该是藏族啊,肯定是在C市呆久了,学得跟C市的男人们一样,整日里想的就是怎样讨老婆和女友开心。“干嘛那么麻烦,我要喝酥油茶,吃酸菜包子,我最喜欢喝酥油茶了,甜的咸的都行。”听到这个,林礼钧开心极了,“还以为你吃不惯呢,我还带了大米呢,准备在家给你煮饭和熬粥,现在你喜欢,那太好了。”我惊得呆了,怪不得他那个包那么重,原来是给我带得米,“天,米?你可真想的出来!”“家里没有大米,我怕你吃不惯青稞和小麦,就买了些米带回家。”我无语,不过有米饭吃最好了,藏区猪肉那个香啊,想起来就流口水。
一分钟都不到,我就吃完了两个包子,林礼钧看着我直乐,“慢点,谁和你抢啊?”酥油茶不怎么香,可是很烫,我一喝下去全身就暖和起来,倒像是猪八戒吃了人参果,所有的毛孔都打开了。林礼钧一直看着我,我懒的和他对视,那得花精力,我现在要紧的是储备体力,不管是继续往前走还是打道回府。吃饱以后我开始盘算要不要和他分开,各自回家。可是老阿妈那里怎么办,我答应了她,总不能这样半途而废吧。但要不回家的话,我怕会被这个家伙勾了魂去,我还没有糊涂到这个程度,会和一个至少比我小五岁的男人发展一段姐弟恋。“你是不是想回家了,我可告诉你,趁早不要打这个主意。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在路上走的,我从哪里接到你,就要把你送到哪里。”我想了一会儿,琢磨着怎样说出口比较合适。“那你不许对我动手动脚,你就算不把我当成老师,也得把我当成一个朋友嘛。”“谁对你动手动脚了,你冷,我拿自己给你取暖,怎么不行了?”“那你在车上干什么了?”“你知道啊?”他笑,“那怎么不推开我
待续 男人
啊,我为什么不推开他呢,当时我的确很困,可是难道我不是也很喜欢他轻吻我吗,安全而甜蜜。我丝毫没有被他占便宜的感觉,他作这一切自然从容,也从不让我觉得尴尬和厌恶。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不说话。我不得不承认林礼钧身上有种特殊的吸引力,是男博士一类人身上没有的,而这种吸引力是我喜欢的。“梅眉,你不要强迫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这里是全世界离天最近的地方,在这里你要让自己的天性完全放开,只要不伤害别人,你可以做自己想干的任何事情,很快你会发现,人应该活得自然放松,那样才会快乐。”我何尝不想快乐,可是人不能只为自己活着,只要是活在这个世界中,就总要和各种各样的人发生关系,面对各种各样的人,慢慢我自己的天性全被需要掩盖了,我的心灵也变得复杂而暗淡。我突然明白我喜欢林礼钧什么了,他自然热情真实,率性而为,毫不掩饰,只可惜全世界也不会有人觉得我们俩是相配的,悲哀!
我突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伤感,难道我真得要嫁给男博士,和他过一辈子吗?我们俩并不相爱,顶多是不互相厌恶而已。但是要我和眼前这个男人恋爱,风险太大,要面对的问题太多,我实在没有那个勇气。就说我自己吧,我的父母都是一个离C市两三百公里的地级市师范学院的教师,一辈子循规蹈矩,交际圈小的令人惊叹。我考大学时的专业方向是父亲给我定的,至于我感不感兴趣,他好像并不关心。我自小十分聪明,学习于我并不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很轻松就可以排到全班前几名,考大学也很容易就考到了首都的一所高校,在学习方面我一直是父母的骄傲。由于成长的过程过于顺利,一直在赞美和掌声中长大,我的个性极端懒散和脆弱。到了大三,我谈了一场在我自己看来轰轰烈烈的恋爱,对方是我们学校学生会的主席,文艺体育交际样样都好,就是学习一塌糊涂。跟他在一起,我的成绩直线下降,本来年年拿一等奖学金的我,竟然挂了好几门课。父亲在大三的那个暑假看了我的成绩以后,便不再和我说话,我如坐针毡地在家呆了两个星期后,便返回了学校,更加不敢跟他们谈起学生会主席的事情,本来他俩也禁止我在大学里谈恋爱,早就说过他俩会给我物色老友或者世交家的少年有为的男孩作未来的夫君,根本用不着我自己操心。回到学校后,我发了几个月的狠,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可是就是这几个月,学生会主席也找了一个刚进校的大一女生。我并不很痛苦,因为首先我不用再担心找工作的问题,而且父母已经又原谅我了。可是在后来的日子里,虽然总有追求我的男生,我都不再对感情有多大的兴趣,我讨厌呆在学校里,想要进入社会,不想总和学生绞在一起。好容易熬到硕士毕业,因为实在不想再呆在学校,我坚决拒绝了老师们要求我硕博连读的好意,只想快点挣钱,养活我自己。毕业前,我偷偷跑回C市,去一家知名的咨询公司应聘,他们对我的伶俐口齿和清晰的思路十分感兴趣,立刻开出具有诱惑力的底薪。可是父亲坚决不同意我拿到硕士文凭就工作,非要我再读一个博士学位,从小到大,我不知道怎样对他们说不,虽然我讨厌高校,喜欢外面丰富多彩的世界,还是回到学校参加了博士生入学考试。因为英语好我很容易又考上了,师从材料学一位著名的教授,老人十分喜欢我的英语水平,很想我能够有一番作为,结果我就是那种糊不上墙壁的烂泥,厚着脸皮整日里混日子,最后他也拿我没法子,便早点打发我毕了业,再也不提要我继续进博士后工作站作博士后的事。博士毕业后,好像不进高校当老师就不正常了,连研究生都没有愿意去。我班上的所有同学都去了不同地区的高校,我也随波逐流地投了很多简历,很快就被C市的 X大相中。父母也很高兴,离他们近,又是高校教师,他们打心眼里不愿意我进什么外企,只认为公务员和教师是正当职业,坚决要求我只能进高校,当然进S大更好,可是我心里已经烦透了,我终于第一次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撒谎告诉他们说S大根本不要女博士,进了二流大学X大
在X大我过着相对比较惬意的生活,不必总和一堆男女博士们聚在一起谈论那几个乏味的话题,无非就是说各自导师的坏话,挑同门的刺,议论谁谁谁又发了高档次的文章。实际上我把混日子的地点改到了X大,我也知道应该奋发图强,向职称努力,可是我总是无法静下心来做学问。男博士已经评上了副教授,而我由于文章的数目不够,初评都没过。没办法,在这个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高校环境里,除了教学还能让我产生一点兴趣外,其余任何事情包括科研我都不感兴趣。我并不是那种为了学术可以与人世隔绝的人,相反,我渴望去体会外面精彩的世界。可是真要离开这个我早已熟知的环境,我实在缺乏勇气。我不像李一,可以承担由于自己的选择而带来的一切后果。仅仅大三时成绩不像样子,我就承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违反自己的意愿去考了研,尽管我根本不知道考研是为了什么。
在感情上我更是一塌糊涂,和学生会主席分手以后,我对任何男性都提不起兴趣,他们全是我所熟悉的高校环境中的人物,不知是有成见还是什么原因,我一听见他们谈论写文章、影响因子什么的就头疼,常常借故离开饭桌。我班上的同学都以为我是怪物,不求进取,可惜了一颗聪明的头脑。工作以后,和我一起进校的博士们都受到了重用,只有我,但凡领导一找我,就一定要找理由推脱。我只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上好自己应该上的课,有时间就将博士期间的数据略加整理,写写文章,没办法,职称还是要评的,因为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啊。可是基本上,我真的不知道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林礼钧看起来活得自在的多,难道生长环境的不同,可以给人造成这么大的差异?在成长过程中,没有经历过什么风雨,我是娇气脆弱而任性的。男博士之所以令我厌烦,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个太相似了,都是这样一帆风顺地读到博士毕业,他从来就想不到我是个女性,也需要被人宠爱和照顾,以为我至多是个类似于课题组成员的角色,在我们的关系中根本不需要加入浪漫和温情的色彩。虽然我早已不是小女孩,可是成熟女性所应该具有的睿智、坚强、宽容、平和,我一样都没有。我缺乏成长为这样女性所需要遇到的挫折,我渴望这些挫折,渴望能够像那些成功女性一样,自由自在地活着,能够支配自己的命运,可是我为什么总是要瞻前顾后,我的勇气都到哪里去了?
我看着林礼钧,任凭自己的思想四处驰骋,我在这个人面前很放松,一点儿也不需要伪装,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和他发生什么。林礼钧也看着我,毫不掩饰心中的温情,“在这个地方没有到D县的始发车,我们只能在这里等过路车,可是过路车总是没有座位,我怕你受不了。要不咱俩搭顺风车吧。”“搭顺风车?”“是搭那些往D县方向走的司机的车,搭多少公里算多少公里,下车后又换另一辆继续朝那个方向走的车,每次把油钱给人家就行了。这样我们就不必在这里等车,而且刚才那儿塌方了,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呢。”“可是人家会让我们搭车吗?”“当然啦,”他笑“有你这么漂亮的汉族姑娘,他们巴不得呢。”可恨的家伙,我脸红了,他们康区男人总是这么直接吗?从前只是觉得他们爱盯着人看而已。 “脸红什么啊?”他起身,一把抓住我的手,“我可得看紧你,免得被人家抢走了。”以前四处旅游时从没搭过顺风车,总是事前确定好所有的路线和细节,我确实也想试试这种新方式。“那路上你得和车上其他人说汉语,不许说藏语。”“好,好,我的仙女,只要你肯跟我走,我什么都答应你。是不是怕我把你拐卖了,我怎么舍得。”“你再这么胡说八道,我就不去了,不信你试试。”我气急败坏。“好,不说了,咱们走吧。”林礼钧背上我的登山包,提起他那个包,回头微笑着对老板娘说了几句话,和我来到大街上。
他在街旁挥手,果然那些路过的车总是会停下来,这和C市以及首都是多么不同啊。我们搭上了一辆往D县方向走的车,并谈好需要的油钱,途中还有人搭车,看来这种方式在这里十分常见。“他们只翻过这座山,到对面的那个镇,我们到了那里再换车。”我点头同意,车很小,是那种叫北斗星的小车,开车的是两个藏族男人。林礼钧果然不和他们说藏语,三个人很快聊到一起,好似多年的老友。
我仔细观察那两个藏族男人,发现他们的皮肤比林礼钧更黑一些,轮廓非常分明,有着康区男人典型的高鼻梁和大眼睛,身材高大,黑发自然卷曲,身上充溢着野性健康的气息
这两个男人是两兄弟,看起来他俩对我和林礼钧甚有好感,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俩认为我们俩是很有文化的人。尤其是对林礼钧,他俩羡慕不已,一个劲儿夸他聪明,命好,有能耐,弄得林礼钧很不好意思。之后他俩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问我是干什么的,林礼钧解释说我是个大学老师,他俩更是惊叹不已,在他俩的心目中,林礼钧这个大学毕业生就已经是很有学问的人了,更不用说我居然还是他的老师。我第一次感到有人对教师是如此的尊重,这种发自内心的感受在我所熟悉的环境中已经消失好久了,教师长期就是穷酸、固执和完全不能适应社会的代名词。而我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环境中混着一成不变的日子,林礼钧是什么,我已经不觉得他是一个企图将我带入不可想象的可怕的未来的魔鬼,而更像是一个拉着我回到自己天性的天使。我的心理在不知不觉地发生变化,这变化快的令我吃惊。也许,林礼钧早已想到这些,所以千方百计地说服我来到他的家乡。
我们开始翻越那座海拔三千多米的高山,在这条进藏的通道上,我们总是在翻山越岭。两个男人轮流开着车,也不停地和我们聊着天,精力好的令人吃惊。快到山顶的时候,我开始有高原反应,林礼钧伸臂搂住我,并将车窗摇上,我在他怀中晕晕沉沉,觉得头痛的厉害。海拔一超过三千米,我就会有高原反应,睡觉时我会觉得有大石头压在胸口上,我很想下车去看看,在这个高度,能够看见神奇的雪山,童话般的森林,清澈透明的蓝天,可是我根本无法下车,一下去我就会倒在地上。两个男人见我脸色苍白,开始打趣林礼钧。
“啧啧,你老婆晕山啊。我们还想在这山顶停一下,好好玩玩呢。”林礼钧紧紧搂着我,“你们下车吧,把车窗和车门关好就行了。”“我说兄弟,我有个好法子教你,你一定要照着做。三个月后,你老婆就不晕了,到时候比你跑的还快啊。”“我老婆原来也晕山的,那是因为贫血,你用天麻蒸鸡蛋,每天早晨给她吃一个,三个月后她就好了。”“真的吗,那我回去就做给她吃。”我很想挣扎着告诉他们我并不是林礼钧的老婆,可是没有力气,也没有精神。那两个人关好车门和窗,下了车,在山顶上撒着欢子跑着,跳着,唱着歌。我羡慕的很,有气无力地要林礼钧也下车去玩玩。林礼钧搂着我,“回去我就给你蒸鸡蛋,山上有野生天麻,我去给你挖,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到雪山顶上去玩。”我虚弱地看着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喜欢。只要是为你做事,我就开心。发自心底的快乐。”我一直以为被人爱是件很快乐的事情,直到遇到林礼钧,我才知道,其实爱人远比被人爱幸福的多,当然,相爱则是幸运了。被人爱,幸福的感觉在别人心里,而爱一个人,幸福的感觉在自己心里,就像佛教中有云,人一见佛,便心生欢喜。那种内心充溢着喜悦的感觉,只有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
我很遗憾我怎么没有这样刻骨铭心地爱过,就算是大三时对学生会主席,感觉上也只不过是喜欢和他在一起,觉得玩的很开心。没有这么纯净无私,发自肺腑,忘我的爱,更加没有只要是为他做事,就觉得很幸福,很快乐的感觉,记得那时还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他争闹不已。
而林礼钧,他对待我的方式本来就不是正常的方式,而我也没有必要按正常的方式对待他。很多疑问在我心中萦绕,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他到底爱我什么,我并不是他理想的对象,我们的文化背景,成长环境,兴趣爱好都有太多差异,彼此根本就不了解,我猜他对我的了解也仅仅限于我们学院网站上的教师简介,而我对他更加一无所知,甚至在毕业论文答辩时我才把他这个人和他的名字对上号。但是,在此之前的两相对视,难道我没有对他有过一点兴趣吗?只不过因为他是我的学生,我根本想也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我很想直截了当地问他到底爱我什么,可是那两个司机很快上了车。
“哎呀呀,我们就呆了一会儿,想着你们俩在车上,我们赶快就回来了。”
“谢谢啊。”林礼钧很开心,可能是觉得只要一下山,我很快就会感觉好一些。小车开得很稳当,那两个人是闲不住的。唧唧喳喳地又开始说了。
“你们C市的人跑到山上来,开车真是可怕啊。我们俩十二岁就开始开车,在这种山路上也只开三四十公里,他们竟然开到六七十,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没开过这种路,不知道危险,不怕嘛。”
“兄弟,你在C市呆了几年啊?那可真是大地方,我们几年前去那儿卖过中药。”
“四年。”
“啧啧,有福啊,那样的地方真是好啊,那么热闹,就是人不怎么样。兄弟啊,瞧你找得这个老婆,这么娇气,哪像我们藏族女人,干活不惜力气的,什么事情都能做。”
听到这话,我并不生气,林礼钧更是笑了起来。
“大哥,你就不懂了,找个有文化的总比没有文化的好啊。”
“那也是,我们上次在C市卖中药,遇到的也不是有文化的人。”
海拔高度越来越低,我感觉好多了,我坐起身来,饶有兴趣地问他们。
“那遇到的是什么人呢?”
“哎呀呀,你不知道,我们运了些中药,在家里称好了重量,结果到了中药市场,人家一称,就少了二十多斤,我们俩回家就觉得很奇怪。第二天又去那个中药市场,结果看见他们称药的时候,好多药顺着他们的袖子流进去,所以称出来重量就少了好多。我们俩当时就把腰刀拿了出来,找了那个人,他立刻就承认了,把钱赔给了我们。”
常听说藏人彪悍,刀不离身,原来也是不得已啊。他们从山里下来,哪里知道人世间的险恶,还以为都是淳朴善良诚实的人,结果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你俩是要小心,花样多的很呢,应该经常看看电视,电视上有时要说这些骗术的。连卖猪肉的都还骗人呢,称的时候是好肉,一拿回家就变成边角肉了。”
“真是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这样做不累吗。”
我和林礼钧莞尔,一路聊着天,时间过得很快,我们很快就到了山的另一边。下车时,林礼钧把油钱付给他俩,依依不舍地告辞。他俩一再邀请我们到家里喝酒吃饭,可是我们俩忙着赶路,不然真去他家蹭顿饭吃。在这个距离C市几百公里的地方,人与人的心灵如此容易靠近。一直很喜欢藏区,可能这是主要的原因吧。
林礼钧很轻易又拦了一辆车,碰巧这车就是到D县的,司机在本省北部开了个水晶矿,这次回D县的家里看老婆和孩子。我们上车后,又有两个藏族中年妇女来搭车,车坐的满满的,往D县驶去
司机的汉语说的很好,到底是在外面跑的人。后来他又介绍说自己的父亲是汉族,并且是当地邮电局的一个干部。和那两个藏族男人一样,他也强调自己是有文化的人。看来有文化在这个地方显得很重要,而且是博取别人尊重和好感的关键因素。难怪林礼钧喜欢我,难道是因为我有文化,而且即算在汉族女性中间,也是不一般的有文化,甚至被列为了第四类人,天晓得。
司机一直坚持和我们说汉语,和那两个藏族妇女说藏语。当听说我们来自C市,并且我是一名大学教师时,竟立刻就要邀请我们去他的水晶矿参观,说那水晶矿在阳光下十分美丽,而且有些小的水晶柱可以送给我们。说到兴奋处,马上就要调转车头,往北部驶去。老天,康区男人都是这么热情任性的吗?我婉言谢绝他的好意,并且保证等我有时间的时候一定去拜访他的水晶矿,他仍然不懈地努力试图说服我们。后来我简直要被他的热情感染了,可是时间不允许我又跑到北部去看那个水晶矿,虽然那也是我很感兴趣的。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水晶,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东西之一,也一直很想有个紫水晶洞作为书房的摆设。这个愿望只好等以后再实现了,真是没想到搭顺风车可以认识这么多的人,林礼钧说的真对,他们喜欢我这样有文化的人。呵呵。
黄昏时我们终于摇到了D县,热情的司机和我们互相留了地址才告辞而去。我喜欢他们,油钱他们不会少收或者多收,但是他们会最真挚地邀请你去吃饭喝酒,我真喜欢这种感觉。到了D县我们还要坐两三个小时的车到林礼钧家所在的那个乡。站在D县的大街上我十分显眼,这里的汉人已经很少了,难以想象林礼钧家的那个乡,肯定更加没有汉人。真佩服自己的胆量,如果林礼钧是坏人怎么办,但是我没来由的相信他,有着他那种眼睛的人,不应该是坏人。
“哥哥会来接我们,这么晚,没有车了。”
“你有哥哥?”
“当然,我有三个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真是羡慕,我讨厌做独生女,孤独和寂寞像毒蛇一样啃食我的心灵,这么久,这么多年。林礼钧的手机响了,我注意看了看,果然是今年最时髦的款式。他对着手机说了几句话后,我们继续站在大街上等候。不久来了一辆卡车,车上跳下来一个高个子男人。这个男人看起来比林礼钧起码大十岁,眉目和林礼钧依稀有些相似,皮肤更黑,也有着极其分明的轮廓,留着长发,编成一条粗黑的辫子,身上并不着藏装,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衣,靴子上有一些奇特的美丽的花纹,最为显眼的是他的腰刀,金灿灿地镶嵌着各种宝石和珊瑚。与林礼钧相比,虽然不及他英俊,却多了一份成熟坚毅的魅力。两人见面就拥抱到一起,那种浓厚的兄弟情意,我在几米外旁观都为之动容
两人分开后,林礼钧跟那个男人说了几句话,那男人回头看看我,然后爱惜地推了林礼钧一下,嘴里很快的说了句什么。林礼钧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抱着他哥哥说了句话,那个男人温和地拍拍林礼钧的肩膀,然后向我走过来,他牢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对我微微笑了笑。我不知所措,不知是不是应该和他握握手什么的,幸好他很快回到车上,将我和林礼钧的包扔进车厢,然后招呼我俩上车。林礼钧拉住我的手走近卡车,那卡车很高,他先爬上去,然后将我拉了上去。
“我哥哥不太会说汉语。”
“是吗,为什么你说的这么好?”
“我一直在外面读书,后来又去C市上大学。”
“林书钧也说的很好啊。”
“是的,她从小就聪明,读书很厉害的。”
“你和你哥哥说了些什么?”
林礼钧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看着我,眼睛里面有种犹豫不决的神情。可能是他哥哥不喜欢我吧,我心里想着,虽然我从未想过要和他发生什么,可是却莫名其妙地有种紧张害怕的感觉,我默默地等待他回答我。
“梅眉,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他直视着我的眼睛。卡车开得很快,山路狭窄颠簸,我觉得自己的心要跳出来了,他到底想要说什么啊。我也看着他,第一次用十分温柔的语气安抚他。
“什么事啊?”
他又停下来,我十分着急,用目光催促他。
“梅眉,我真的喜欢你,喜欢的不得了,和你在一起这两天,我更加喜欢你。”
他突然冒出一句这样的话,弄得我糊涂死了,我看着他,并不说话,等待着他想要说的话。
“是这样,梅眉,现在快要到我家了,我一定要告诉你一些事情,希望你可以尽量的理解。”
我急死了,这人平时蛮爽快的嘛,这会儿扭扭捏捏地干什么。我忍着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用目光鼓励他说出来
他停了一会儿,说出了一番令我惊奇的话。
“梅眉,不同的生活环境决定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不能因为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是那样的,你就认为少数人的生活方式是错误的。”
我点头称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说出这样一席话来。
“在我们那里,大多数人的婚姻方式和你们不一样,”他又停了停,“我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我们村里的家庭,大多数都是一妻多夫的。”
我惊得呆了,觉得口干,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不知道是否应该发表见解。他观察着我的反应,提醒我一声,“梅眉,你在听吗?”
我在听,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单之蔷先生在中国国家地理里描述的那种家庭,在我的生活中竟然成为现实。我很难想象我会深入到这样一个家庭里,并且,可恨的是,由我的天性使然,我已经开始喜欢这个男人了。
我看着林礼钧的眼睛,后者也紧张地看着我。我深呼吸一下,试着让自己说的更有条理一些。
“我知道,几年前我看中国国家地理就看见了这方面的事例,事实上,单之蔷先生还给予了这种婚姻形式高度的评价。不远的地方,应该还有走婚存在。”
林礼钧听完我的话,开心地握着我的手,情不自禁地放在嘴边亲了亲。
“梅眉,我知道你会理解的,你走的地方多,见识广,什么都知道,不是那种狭隘的要死的城里人。”
我抽回自己的手,赶紧抬头看看林礼钧的哥哥,生怕他看见了什么。他正专心开车,山道很窄,又是晚上,即使是像他这样技术高超又熟悉路线的司机,也不敢有丝毫松懈。
林礼钧看着我,觉得好笑。“梅眉,我发现你最怕的就是别人怎么说你,怎么评价你,你到底是为自己活,还是为别人活。大哥什么也没看见,就算看见,他也只会高兴,又不会说你什么。”他说得倒轻巧,我妈从小就教育我千万不要让别人看我的笑话,所以凡事要小心谨慎。从小形成的习惯,哪里能够轻易改变。又不像他,自由自在地在高山峡谷中长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然他是善良无害的,不然我也不会和他发展到这个地步。
“你家里,”我咽了一口唾沫,思索着怎样问比较恰当。单之蔷先生在文中曾经提到过,这种家庭多半是兄弟共妻,由大哥把妻子娶回来,自然形成一种共妻的事实。家里兄弟们分别从事不同的职业,或种地,或放牧,或作生意,有人还会在寺院当和尚。兄弟不分家,可以更有效地节省资源,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才有可能富起来
也是这样的吗?”
“是的,我有三个爸爸。”
记得单之蔷先生在文中还说过,每个爸爸都知道孩子们中哪个是自己生的,妈妈有种奇特的不为外人所知的方法也知道,但是对于每个孩子他们都认为是自己的,都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没有任何区别。
其实一夫一妻以及从前历史上认为理所当然的一夫多妻哪里是从来就有的,本来就是私有制的产物,是因为必须要界定财产的继承权,才要弄清孩子的血缘承继关系。婚姻一直都被说成是爱情的坟墓,因为婚姻的主要作用是合理的繁衍后代,并保证合法后代的顺利成长。加之生产力不发达,男女必须要形成一种类似于互助组的东西,才能保证以最有限的资源获得最大的收益,达到最高的效率。
那么在这个艰苦卓绝的环境中,远没有平原的富庶,交通又极不方便,各种天灾不断。如果采用一夫一妻,那么两个人需要负担几个人的生活,这是环境根本不允许的。是生存环境选择了这种婚姻习俗,由于兄弟不分家,财产是不会外流的,而且几个人共同抚养下一代,能够使他们顺利成长,毕竟,繁衍下一代并保证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乃是一切动物的本性。而且这种有限的环境资源,是不允许人口无限制的膨胀的,母系社会的走婚以及这个地域的一妻多夫可以有效的控制人口是早已毋庸置疑的,说实在的,也许,在这个环境中,一夫一妻倒是不健康,不道德的,因为这种婚姻制度难以保证孩子们每一个都健康成长,而且存在着严重浪费资源的弊病。
我突然想起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上还说过,那些要分家出去的兄弟是被村里人瞧不起的,因为他放弃了为这个大家庭服务的义务,是自私的。那么林礼钧就属于这种要离开大家庭的兄弟啊。
“我知道你哥哥跟你说什么了。”
“你知道,”他稀奇地说。“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对你们这种婚姻习俗,我还是有些知识的,呵呵。人们对于自己比较了解的东西是不会惊异,恐惧和排斥的。只有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东西,就会想当然,甚至把它想成畸形的,反常的乃至变态的。”
林礼钧看着我,眼睛里除了温柔,又多了一层崇拜的光,他喃喃地说:“梅眉,这是我喜欢你到了骨头里的原因,你不狭隘,而且懂得的东西多。上课时你曾经说过,每个人从灵魂层面来看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有神性多还是动物性多的分别,你还记不记得。”
可能我说过这些话吧,从小我就有自己的一套思维方式,我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比如说我一直就觉得现行婚姻制度有很多致命的缺陷,不仅存在无法避免的各种矛盾,而且宏观上导致人口无限制的膨胀,环境极度恶化。是哪个哲人说过,只有癌症病毒可以和人类相比,所到之处,资源全部消耗殆尽,而自身数量无限增长
我出了一会儿神,对林礼钧说:“你哥哥准是说你要离开大家了。”
他低下头,过了一会儿,回答我:“是的,哥哥很舍不得,说我找了一个外面的姑娘,要离开他们了。不过他知道,自从我去外面读书,有一天就一定会离开他们。虽然他并不喜欢外面的世界,但还是愿意看见我开心,只要我快乐,他就高兴的很了。而且他知道我去了外面,想法就会和他不一样,这他都理解。”
他不会以为我会要嫁给他吧,不过就算我不嫁给他,像他这样的男人,多金又充满野性的魅力,在城里也是很受女孩子们欢迎的。学生们吃饭时不是说他换了至少五个以上的女友吗。近些年来,交通很便利,山路也修的很好,他们这个地方十分丰富的资源,能够很方便地运到外面,加之又不分家,村民是十分富裕的。他用的手机不是最时髦的那种吗?看起来他倒像是个纨绔子弟,只不过是个少数民族,难道不是吗?换女友跟换衣服似的,用最时髦的数码产品。看起来他阿妈,哥哥都十分疼他,他又在外面上学,钱肯定是不少给他的。看他勾引我的老练手段,不知道会有多少女孩子上当受骗。可惜我可不是那种容易受骗的女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谁怕谁啊。
我的心重新变得坚硬,不再有那种柔软的令人要流泪的感觉。既然有机会来到这里,又可以全方位接触到这样奇特的家庭,为什么我不抓住这次机会,以搞学术的态度去研究一下这样的婚俗,反正我一直对民俗文化都很有兴趣。
黑暗中我仍然感觉到林礼钧牢牢地盯住我,试图捕捉我每一点思想的变化。我又开始拒绝他了,像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次漫长艰难的旅途。在感情上我一直理性多于感性,否则也不会和学生会主席分手,更不会选择男博士。我确实喜欢林礼钧,哪怕只是为了看他那张令人看不厌的脸,我也喜欢他。可是我会很谨慎地提醒自己各种我不应该和他在一起的理由。像是分析一个化学反应,冷静地分析各种有可能对结果产生影响的因素,分析这些因素中,哪些是对反应影响最大的,哪些是比较大的,哪些是最小的。最后对结果作出分析和判断。毕竟,爱情也是一种复杂的化学反应,按某些学者的意见,根本就是一种大脑处于非正常的状态,是偶然和没有规律性的。换句话说,是多巴胺分泌过多产生的种种幻觉。多巴胺可以使人处于及其愉悦和亢奋,充满体力的状态,可是一但在身体里的水平恢复正常,人就会不适应,产生各种沮丧的感觉。可是我还是喜欢这种感觉,即使是我知道有一天多巴胺的水平会降低,我还是喜欢这种感觉,他是纨绔子弟又怎么样呢,至少现在我很快乐,如果总要考虑将来的可怕后果,那我也活得太没意思了。
我不停地胡思乱想,林礼钧安静地看着我,他哥哥安静地看着山路。康区的男人有种奇怪的力量,让你在及其艰苦的环境中会因为他们觉得安全。这条崎岖的路通向一个奇特的家庭,而我即将从这个家庭中带走一个人吗
待续
车在凌晨将至的时候终于到了目的地,其实距离并不远,只是山路实在太难走了,有很多时候车速只有三十公里左右。下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腰都要断了,基本上是林礼钧把我从车上抱下来的。他的家人一个都没睡,全部从家里走出来,林礼钧一个个拥抱他们。一条高大的草地狗从我们下车就叫个不休,好几个人都没有喝住它,可能是看见林礼钧后高兴的过了头,一直就在他脚边转来转去。只有老阿妈是我所认识的,她走到我身前,脸上带着喜悦的笑容,嘴里说了一连串我一个字都听不懂的话。林礼钧走过来,跟他阿妈说了几句话,老阿妈急忙把我领进屋子。
其实康巴藏族的房子我是住过的,并不新奇。我知道底楼是堆放粮食和杂物的地方,有时候也关牲畜。可是这所房子太辉煌了,首先是大,非常大,有好几百平方米。黑夜里看不清房子外面是用什么垒成的,内壁是藏族喜欢的全木装饰,冬暖夏凉。底楼墙壁和柱子都漆成红色,与由红色大理石和棕色瓷砖镶嵌的地板一起构成了热情如火的基调。拐角的楼梯狭窄陡峭,我们沿着楼梯来到二楼,如果没有错的话,这是藏族民宅里的起居室,日常生活大多在这里。一进二楼,只能用震撼来形容我的感觉,四壁、房门和梁柱上都绘满了精致典雅的藏式壁画,色彩丰富,绚丽多彩,各种形状和用途的铜器擦的明晃晃的,摆在家具上,一律洁净无暇,令人惊叹。老阿妈并不先让我休息,我知道她会带我去经堂,那应该在顶楼。果然我们又上了两层楼,去了经堂,整个屋子中最神圣的地方。一进经堂,我情不自禁地想抓住什么东西,以免自己失礼惊呼出来。经堂里挂满了唐卡,上千卷经书摆得井然有序,七色小彩灯在四周闪烁。正面壁龛里供奉着一尊尊佛像,佛像旁边摆着酥油做的美丽吉祥的图案,屋子里的色调祥和温馨而又肃穆,让人顿生庄严崇敬之感。我依照主人的示意,上香并礼佛后,才下楼安坐。
林礼钧把我介绍给他的家人,因为不大会说汉语,他们全都微笑着看着我,并不说什么。被他们的友好感染,我一点儿也没有预想中紧张和害怕的情绪。我看见林礼钧的妹妹,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姑娘,睁大眼睛新奇地看着我。她也是一头长发,皮肤微黑,眼睛明亮,嘴唇丰满。老阿妈跟大伙儿说了几句话,大家便向我点头示意后,离开了房间。老阿妈走过来,拉住我的手,对我笑笑,也出去了。
林礼钧最后走过来,“天太晚了,我跟他们说你累的很了,要早点休息。阿妈早就给你烧好了洗澡水,我现在带你去你的卧室吧。”
我跟着他上了三楼,走进一间客房。客房里也是描金画银,金碧辉煌,木制的墙壁看起来温暖舒适。我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恨不得不洗澡就睡一觉再说,可是身上满是尘土,必须先洗个澡
客房里有五张单人床,全部画满了红红绿绿的花纹。我决定睡在最靠里面的一张床上,我的登山包早已被人放到了墙角,林礼钧替我拿了过来。我从包中取出睡衣和拖鞋,这时候林礼钧就一直坐在另外一张床上看着我。虽然精力好,他也实在是熬不住了,一直就在那里打哈欠。我看着他好笑,示意他带我去洗澡。他站起来,带我去角落里的洗手间。受到外面世界的影响,这个洗手间里面也贴了瓷砖,采用电热水器。由于时常断电或者电力不足,热水器的外面加装了一个可以往里注水的口。当热水淋在我身上的那一刻,我立刻知道天堂的感觉应该是什么样子了。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我静静地享受着水在我皮肤上欢快跳跃的旋律,感到所有的疲乏,劳累,沮丧都离我而去,我恨不得永远站在淋浴头下。
我足足洗了半个小时才心满意足地从洗手间出来,当我回到房间的时候,发现林礼钧已经在那张床上睡着了。他睡的那么香,长长的睫毛随着均匀的呼吸微微颤动,鞋也没脱,就那样垂在床沿。我不忍心叫醒他,决定不关门睡觉,反正我也穿着睡衣,不怕人家看见,只是不知道是否礼貌。不过林礼钧睡在这里,关门肯定是我不能容忍的。我拉开林礼钧睡的那张床上的一条被子,轻轻给他盖上,然后睡到属于我的那张床上,很快睡着了。
很早就听到小鸟在外面叫着,声音清脆悦耳,各种声音在屋里屋外响着,我紧闭双眼,试图把所有外界的干扰阻挡在外,可是显而易见这是徒劳的,窗帘再也遮不住太阳的笑脸了。我不情愿地睁开眼睛,侧头一看,林礼钧早就不见了。我起床将窗帘全部拉开,天那么蓝,没有一丝云,只有在最美的梦境中才曾经看见过这样的蓝色,我又回到床上,闭上眼睛慢慢享受着,心中充满了欢喜。我懒得起床,觉得以后肯定不会有机会再来这里了,虽然确实应该表现的勤快一点,可是我实在很想抓紧时间享受一下在床上就可以沐浴到灿烂阳光和呼吸到干净空气的感觉,决定再在床上赖一会儿。
有人在轻轻敲门,有些胆怯,我听了一会儿,那声音持之以恒地响着。这肯定不是林礼钧,他才不是这样的风格。我大声喊了声进来,一个年轻姑娘走了进来。是昨晚看见的那个女孩,我赶紧从床上坐起来,因为这么晚还没起床,我不好意思地朝她笑笑。
姑娘也腼腆地朝我笑笑,然后说:“姐姐,我来看看你起床没有,阿妈说你累了,不要打扰你,让你多睡睡。”
“没事,我早醒了,就是不想起来,这里太美了。”女孩子的汉语说的不错,应该也是在外面读书的。“你叫什么名字?还在念书吗?”
“我叫达瓦,在城里上高中。”
这真是不容易,一家人有三个孩子都在外面读书呢。老阿妈看来是个十分能干会理家的女人,不然怎么能够让三个孩子都念书,而且有两个大学都毕业了。不知这个女孩子的汉语名字是什么?
“什么时候考大学?”
“是明年,姐姐是大学老师吗,真了不起。”
天晓得,我好像又因为“有文化”受到了特别的欢迎和对待,可是,我的学术水平实在令我汗颜。都不说要在学术上有所造诣了,职称总还是要评上才像话啊,不然哪里有脸见父母朋友。我不由红了脸,不好意思地笑了。
和林礼钧们不一样,达瓦从不直直地盯着我,不过她还是好奇地看了我一眼,“姐姐饿不饿?阿妈和大嫂四点就起床打酥油了,姐姐起来吃早餐吧。”
我急忙站起来,“好,我马上就来。”
“姐姐换衣服吧,我在外面等你。”“好的,谢谢你,达瓦。”
达瓦体贴地关上门出去了,我急忙脱了睡衣,换上牛仔裤和一件红色套头毛衣。此地温差很大,已经是夏季了,早上仍然需要穿上毛衣。
我用最快的速度叠好被子,斜眼看见林礼钧昨晚盖过的被子还摊在那里,我急忙也叠好了,然后收拾出毛巾和牙刷,准备去洗漱一下。
达瓦在走廊里等着我,我一边往脸上胡乱涂着防晒霜,一边问她:“所有人都吃过早餐了吗?”
达瓦笑,“姐姐,已经十点了,所有人都出去了。”
真是不好意思,幸好所有人都出去了。我一贯脸皮很厚,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竟然赖床赖到了十点。
我们到了二楼,达瓦招呼我到餐桌旁坐下,然后将酥油茶,糌粑和白糖从厨房拿出来。达瓦并不坐下,站在我身边等着给我添茶,藏族礼节真是多,不过现在只有我们俩,我说服她挨着我坐在桌旁,准备好好享用一下我一直很喜欢的酥油茶。
达瓦把酥油茶从壶里倒出来的时候,一股扑鼻的香味向我袭来,很多内地人都不喜欢这种茶的味道,但我第一次到藏区就喜欢的不得了。酥油是奶的精华,而醍醐则是酥油的精华,据说醍醐的制作方法早已失传,不知那会是种什么样的美味啊。
到底是早上新鲜打出的酥油茶,我从前哪里喝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啊。达瓦看见我的馋样,开心地笑了。“姐姐,是大嫂早上挤出的鲜奶,然后打出来的,好不好喝。”“我跟你说,达瓦,我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天啊,就凭这酥油茶,我干脆嫁到这里算了,可是在这里我能干什么啊,我不会种田,也不会放牧,难道要靠别人养活我
我决定和达瓦好好聊聊,这个姑娘看起来很可爱。
“达瓦,你没有一个汉族名字吗?你哥哥姐姐都有啊?”
“有啊,书钧姐姐说,如果我要出去读书,就也换个汉族名字,这样人家不会对我另眼相看。”
没办法,外面的环境的确如此,很多人对少数民族有种奇怪的偏见,真是狭隘。
“是什么,能不能告诉我?”
“林乐钧。”
诗、书、礼、乐,真不错啊,那么,林诗钧不知是谁。
“达瓦,你们的名字取得真好,是谁取得?”
达瓦沉默了一会儿,“是叔叔。”
我知道妻子的丈夫们中的那个大哥,他们是叫作爸爸的,其他的兄弟就叫叔叔。而且在所需填写的所有表格中,父亲都是填这个大哥的名字。
“这个叔叔肯定也在外面读过书吧,他的中国文学很好啊,昨天他也在这里吗?”我记得昨晚的那些老人,好像没有一个人会说汉语。
达瓦不出声,神情变得很奇怪,“他没在这里,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次轮到我奇怪了,天,不会这个叔叔很早就过世了吧,那我这么追着问,真是不礼貌。我有些尴尬,不知该说什么好。倒是达瓦接着说了几句令我惊奇不已的话。
“叔叔本来就是汉族。他好多年前来到这里,后来就住下来了,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离开了我们,再也没有回来。”
“离开你们,再也没有回来?!”我真的糊涂了,不知道达瓦是什么意思。
“是的,林礼钧那时候在阿妈肚子里,我还没有出生。”
那应该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二十多年前这里不知道有多偏僻,可能都不通汽车,这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我知道不应该继续问下去,这好像是在窥探一个家庭的秘密。我试试吧,如果达瓦不愿意说,我就立刻打住。我小心地观察着达瓦,“达瓦,你说他离开你们,意思是他去世了,对吗?”
“不是的,姐姐说他回去他来的地方了。”
“达瓦,你叫他叔叔?”
我突然觉得自己简直有点卑鄙,可是我实在太好奇了。好奇害死猫,上帝原谅我吧。
“是啊,我们有三个爸爸,他是最小的那一个。”
达瓦并不介意,很自然地说着这件事,可是她神情有些悲哀,“爸爸们和阿妈都很想他,每年都会为他祈祷,可是他从来没有回来过。”
我的思维彻底混乱了,二十多年前,一个汉族男人从内地来到这里,进入到这样一个家庭,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后来又悄悄离开了,这可能吗
二十多年前,那应该是八十年代,听说那个时候的九寨沟还可以看得到野马,那么这个地方应该是特别偏僻吧。这个男人会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我不由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一张美丽的脸浮现在我的眼前,是林书钧,这个漂亮姑娘,她的父亲该是这个男人,还有林礼钧,他们俩的眉目和兄弟们都有点不一样,林书钧的皮肤那么白净,应该是继承自父亲。
我知道不应该直接问孩子们他们的父亲是谁,他们对这个一点儿也不在意,觉得每个父亲对于他们的意义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在抚养他们,而且父亲们对谁是谁的孩子也没有任何兴趣,他们只知道那都是一个女人生出来的。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内地哪里可能。就算一个父亲的孩子们,不同女人生的,还打得头破血流呢。看看大红灯笼里的惨烈,雷雨里的荒唐,历史上争夺皇位的斩草除根,真是可怕。现实社会也一点儿好不到哪里去,多半父亲娶了继母,财产就成为众人争夺的焦点,哪里还有什么亲情和伦理。我叹了口气,这个汉族男人怎么可以就这样悄悄离去?如果是在内地,哪里可能?有个孩子还没出世,就离开妻子,结果这个没有出世的孩子和那个才一两岁的女儿还成长的这么好。不过他既然在这里住了好几年,应该很了解这里的风俗,所以他放心的离开,知道他的两个异族哥哥会把孩子们抚养长大,不管他们究竟是谁的孩子。
“这个村子里还有汉族吗?”
“没有了,除了他以外,你是第二个。”
想来也是的,汉族一般聚集在县城里,连乡里都很少,这个地方应该是没有的。那么这个汉族男人留给他们什么样子的印象啊?悄悄离去,连兄弟们分家他们都认为是不负责的一种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更算是什么呢?我不知道林礼钧说服我来到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可是汉族男人的背叛难道没有给他的家人带来严重的阴影吗?他又重蹈覆辙,找了个汉族女人。为什么他的家人不反对?这如果是在内地,肯定连门都不会让我进,结果我还受到这么热情的接待。不过我要是真的打算嫁给林礼钧,虽然这种可能性几乎是零。就算我自己愿意,我的父母也绝不可能接纳林礼钧。那么这个男人所以没有再回来,没有再联系,是不是就因为外面的世界没可能接纳这个藏族家庭呢?我突然觉得我和这个神秘的汉族男人面临着非常相似的一种局面,我多么想见见这个男人啊。我要问问他,我应该怎么办。我觉得他一定会给我最好的建议,我们来自同样的环境,接受相同的教育,有着一样的社会风俗和文化背景,然后因为各种原因都进入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并且被这个世界迷住了。二十多年了,他想过回来吗?难道他不想念曾经的妻子,哥哥们和孩子们吗
姐姐,你的茶凉了。”达瓦提醒我,我回过神来,达瓦已经把茶拿回厨房,重新给我倒了热的来。我喝着茶,想着事情。这时候,听见有人上楼的声音,我回头一看,是林礼钧。
“这么晚才起?”他笑,“我都帮大嫂在地里干了好一会儿的活了。”我知道藏族妇女是非常勤劳的,早上四点就要起床,挤奶,打酥油,作早餐,喂牲口。在这个地方,她们享有崇高的地位,家里的经济由她们管理,因此一个女人是否能干,决定了这个家是否富裕。
接着他又对达瓦说了几句话,达瓦答应了一声进去了。
“今天我要带你去真正的天堂看看,达瓦已经给我们准备了风干牛肉和水,天黑了我们才能回来。你累不?”
确实令人神往,我心里一阵高兴,可是我不愿和他单独前去,“达瓦和我们一起去吗?”“达瓦不会去的。”“为什么?”“这还用问,我俩去,她去干什么?怎么,不敢和我一起去?”我直视林礼钧的眼睛,后者眼睛里有抹打趣的光,也牢牢地看着我。我俩对视了一阵子,怕他干什么,已经来了,这又是个好向导,我干嘛不去,林礼钧还真不是那种流氓,这蓝天白云的,他难道还敢对我怎样?
达瓦拿来一个包,林礼钧背在背上,我回房间收拾了一些东西,和他一起下了楼。一出门我就被强烈的阳光刺的睁不开眼睛,只好带上我最讨厌的墨镜。
“四哥会好好照顾你的。”达瓦关切的看着我和林礼钧,林礼钧回头温和地拍拍她,示意她放心。
“能不能自己骑马?”
“我们要骑马去吗?为什么不骑摩托车?”
“因为我不会,要是你会,就带着我。”
这个人,我无语。“我也不会。”“那就骑马,你要是不敢自己骑,我们骑一匹马,只是要累着我的马了。”
他不再理我,从屋里牵出一匹马,这是多么漂亮的一匹马啊,通体红棕色,毛色油光发亮。林礼钧一把把我抱起来,示意我爬到马背上,我真是后悔平时锻炼少了,身手也太不敏捷了,好不容易才用了一个最糟糕的姿势爬到马背上,林礼钧纵身跃上马,我们一起往村子外面走去
那次到内蒙去玩,我是骑过马的,那马瘦的可怜,我舍不得用鞭子打它。它就欺负我是第一次骑马,始终用小碎步颠我,最倒霉的是途中还遇到了沙尘暴,回到北京后我的头发里面起码洗出来一斤沙子。然后就发现腰快断了,刷牙都弯不下去,只好去扎了两个月的针灸,好容易不再疼了,至此以后我就害怕骑马。但是我真是喜欢马,喜欢它无拘无束驰骋的感觉,喜欢它自由散漫的气质。我坐在马上,同时也坐在林礼钧怀里,他的手拿着缰绳环绕着我,我有些紧张,更多的是眩惑。由于村里人的注视,觉得很害羞。沿途不断有人和林礼钧打招呼,他也开心地和他们说着话,如果有年轻姑娘,我发现她们都会上下打量我,眼睛里满是好奇的神情。这个林礼钧,这么招摇,假如我不嫁他,下次他回来难道不会觉得不好意思,难道不怕人家取笑他?真搞不懂他。
终于离开了村庄,林礼钧叮嘱我坐好,马开始跑起来。没想到马放开步子跑和小步走是如此不一样,马快步跑起来的时候,是非常平稳的,而小步走时,马很省力,但人在上面会非常颠簸,其结果就是一身骨头都散了架。马儿先跑了一会儿,然后加速放开跑起来,我觉得腾云驾雾一般,便用双腿紧紧夹住马,随着马的起伏而起伏。马跑发了性子后,越跑越快,真是一匹好马啊。等马慢慢减低速度时,我发现我的双腿早已僵硬了。难怪都说骑马最减肥,能不减肥吗,长时间要保持腰、腹和腿部的紧张。
马终于停了下来,已经全身是汗,我好一会儿才放松下来。等我的眼睛看清这个世界时,我知道我的确到了真正的天堂。蓝色的天是永远的背景,干净清新,各种颜色的高原野花在草丛中随风摇曳,清澈透明的高山海子,深不可测,像一个永远讲述不完的故事。浑身漆黑的牦牛和全身毛色油光发亮的马儿悠闲地低头啃着草,星星点点地点缀在草地上,给草地平添了许多生动的色彩。远处的雪山晶莹剔透,令人敬畏而又情不自禁地想要亲近。
林礼钧一只手搂着我,低头在我耳边轻声问: “累不累?”他的声音出奇的温柔,由于出汗身上散发着强烈的男人气息。我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我心中警惕的不断提醒自己的那个声音在慢慢减弱,直到最后发出彻底放弃的叹息声,我不得不缴械投降,我听到埋藏在灵魂深处的自我发出阵阵欢呼。这正是我在梦中才有的情景,被心爱的人搂着,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马儿带着我们四处漫游。我不说话,享受着这一刻的美丽,知道它将在我心底化成一段永恒。我感到他轻轻吻着我的头发,“梅眉,你太好了,能够满足我的心愿,跟我到这里来。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希望可以带你来这里,我想看看你在雪山旁边是什么样子。”他自顾自地说起来,声音低沉,像是怕惊吓了我,更像是说给自己听。 “其实我说一定要娶你,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我知道任何人都不能勉强你,但是你来到这里,和我一起站在雪山旁,就够了,我一辈子都会记得这一天。”我回过头看着他,天底下只有我和他,马儿自顾自地吃着草,他的眼睛明亮,我在里面看见我自己,双颊绯红,眼睛像一潭水,我又恋爱了吗
我们俩对视良久,他低下头,想寻找我的嘴唇。一阵刺耳的音乐声响起来,是我手机的铃声,为了容易听到,我刻意设置的“两只老虎。”他忍不住笑起来,气氛完全被破坏了。我心里叹了口气,一看,是男博士。电话一接通,就听见他大声说:“梅眉,你到底怎么回事,一点音信都没有?!”我才想起,两天了,我忘记给他个信,我早把这个我理想中的结婚对象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皱了皱眉,难得他这次这么关心我,不管怎样,我真不想再和他继续下去了。回去一定要和他说清楚,但是真要和他断了,我又不可能嫁给林礼钧,一时间哪里去找合适的,过了这个村可就没那个店了。本来我妈一直想要给我物色知根知底的人家,硕士上到二年级,就开始在每个假期让我去相亲,可是那些人我一个都不喜欢,等我上了博士以后,我妈真急了,这时候我已是无人问津,我妈托人给我找的那些相亲对象更是千奇百怪,基本上我一眼都不愿意多看。毕业时我找了男博士,我妈还没见这个人,就欢喜不已,好似人家已经铁板钉钉是我未来的夫婿,每次打电话来告诫我不可任性,要好好对待人家,等男博士经过百般周折进了S大,他俩,特别是我父亲,简直觉得他就是少年才俊,意气风发,正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女婿,觉得比他们自己给我找到还要合适。更加加倍督促我一定要珍惜,生怕我不识事体,得罪了他。
他可真会挑时间打电话啊,我没好气地回答他:“路上遇到塌方,刚到,忘了告诉你一声。”“你怎么这个态度,我好心问你,倒好像还烦着你了,塌方又不是我造成的。”我听了他的话,烦的要死,这个人从来不肯让我一点,什么事都要争个高低。我知道要是回他话,肯定要吵起来,决定不理他。他在那边等了一会儿,见我不说话,以为我自觉理亏,就接着说:“你妈打电话来,说一直打不通你的电话,问放假了为什么没回家?”难怪他想起来问我一声,原来是我妈打电话找我。我妈也真是的,一放假就巴不得我俩都回去,生怕邻居以为她女儿永远嫁不出去,把我和男博士当成辟谣的武器,恨不得带着在所有认识的人家里走一圈。男博士喜欢的很,最开心人家一听说他在S大便流露出的那种羡慕不已的神情,我却看着他得志的样子就讨厌。最烦我妈领着我们俩四处去炫耀。不过我也理解她,她和我爸一辈子好强惯了,本来女儿读了博士是个好事情,架不住快三十了还没结婚,他们又是小地方,比不得C市这样的大城市,有的是三十几的待嫁剩女,一有人问他们女儿的事情,就煎熬的如同七月里蒸桑拿,恨不得我立刻办了酒席,请了所有人才开心。今年已经催了我好几次,可是男博士没有动静,我也不想嫁,就这样一直拖着。
林礼钧已经下了马,把我也抱了下来。我看见他从包里拿出一块毯子,铺在草地上,坐了下来。我只想快点挂电话,便忍着气,问男博士:“你不是要做实验吗?”
“那也要回去看看啊。”他倒是很喜欢我父母,特别喜欢吃我妈烧得菜,“等我回来再说吧。”“那你小心点,有时间给我打电话。”难道他终于想通要和我结婚了,这次跟从前不大一样啊。我挂了电话,呆呆地出了一会儿神
林礼钧一直看着我,并不叫我过去。我心里没来由地起了一阵火,都怪这个人,要不是他,我怎么会面临这么困难的处境,可要是没有他,我这一辈子也太没意思了。我又不是那种可以搞婚外情的女人,难道就这样嫁了男博士,生个孩子,不咸不淡地过着日子,到死那天再来遗憾有什么意思。可是我妈,我爸,这两个人,怎么说服他们啊,他俩要是知道了,不知会是个什么结果,单位上还有那一大堆人,唾沫都可以淹死我,李一,不知道李一会不会有一点理解我。
我无精打采地走过去,刚才的好情绪一扫而空。林礼钧已经从包里拿出食物,递给我一大块风干牛肉。“知道你不是娇小姐,什么都可以吃,所以带这个来,雪山,青草,海子,正应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他没心没肺地笑着,全不知我心中早已翻江倒海,一股气正想找个人发作。“你还笑,有什么好笑的?”他愣了愣神,一把把我拖过去,搂在怀中,“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你那个男朋友打电话来了吗?他要是可以成为我的兄弟,我就和他一起照顾你一辈子嘛。”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话,绝不可能从一个汉族男人口中说出来,他们想都不会往那方面想。
“你在想些什么啊?!我嫁给你们两个?”
“有什么不行?”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有千万条理由,每次都说不过他,哪像我和男博士等人在一起时,伶牙俐齿地令人生畏。现在我知道了,其实我心中从来没有过那些人,而林礼钧,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我心里安营扎寨,牢牢钉在了我的心中。
“林礼钧,你以为全世界都和你们这里一样?我是一个外来者,很尊重你们的风俗文化,你就可以不尊重我们的啦?”
“哎呀,行了,上纲上线干什么?开个玩笑也这么认真。”
“什么开玩笑,你这是开玩笑吗?我怎么可能嫁给两个人。”
林礼钧见我认真的样子,知道我真生气了,他也懒得管这气从何而来,便用手轻轻抚摸我的头发,安抚我平静下来。
“好了,好了,梅眉,愿意嫁给谁,你就嫁给谁,好不好,不过,多半是要嫁给我的。呵呵。”
我突然想起来,他们这里,男女关系是十分宽松的。妻子的丈夫们有时候会有生理需求,而妻子无法满足他们的时候,便会偶尔在外面找女人,对于这种事情,妻子是十分宽容的。如果我要嫁给他,难道也要宽容他在外面找女人。难怪他在X大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我才不过换了学生会主席一个而已。
“嫁给你?我能放心的下吗?一妻多夫中,有时丈夫在外面找女人我能理解,可是你要是也觉得我能容忍你在外面随便找女人,那你就错了。我要嫁就只嫁你一个,你也只能有我一个。”
他突然严肃起来,“梅眉,知道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吗?因为在雪山面前是不能撒谎的,雪山在我们藏族文化中非常神圣庄严,我要在雪山面前告诉你,我非常非常爱你,一定要娶你,并且要一辈子好好待你。”
我看着他,被他眼睛中的神采慑服,我轻轻嘟囔了一句:“怎么办啊。”他抓住我的肩膀,直视着我,“按你的心来作,梅眉,那样你才会没有遗憾。”我用手抱着他的腰,把头放在他胸前,“我喜欢你,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虽然我们根本就是两回事,可我还是喜欢。”他不说话,静静地搂着我,我听着他强劲有力的心跳声,直到那声音和我自己的融为一体,慢慢化作永恒。
良久,他把我从怀中扶起来,仔细地端详着我,像是从来没有见过我,慢慢一丝微笑浮现在他嘴角。“雪山总是带给我幸运,梅眉,我会好好待你,给你幸福,让你快乐,我生来就是让你快乐的。雪山作证,我绝不会对不起你,菩萨都看着呢。”
他的话很简单,却充满力量,我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回去就和男博士分手,我再也不能忍受他了。我要和这个人在一起,哪怕遇到再大的困难
饿了吧,先吃些东西。”他把牛肉和水递给我。这些风干牛肉是采用牛身上最好的部位制作的,能够非常有效地补充体力。我慢慢嚼着,觉得非常香。
“喜欢这里吗?”
“嗯”我点头,我真是喜欢这里,藏区的一草一木都让我心动,我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是在这里生活,不然我怎么对这里这么着迷。
“我小时候,最喜欢来这儿了。老人们说那雪山上有好看的仙女,我总幻想能够看见她们。后来我到外面读书去了,一放假就会自己到这里来。遇到你以后,我一个人跑到这里来,问雪山我应该怎么办,她告诉我说要勇敢,我就把你带到这里来了。结果,梅眉,我如愿以偿,你就是雪山给我的,你本来就是那上面的仙女,所以你看,一到这里,你就接受我了,因为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就仰望着你呢。”他乱七八糟地说着只有他自己才能听懂的话,不过我听了还是很感动。
“你一个人常常来这里?”
“是的,我小时候很喜欢画画,特别爱到这里来看雪山和海子。我觉得她们变化无穷,任何时候都是不一样的。”
“小时候画的画都还在吗?”
“在,你想看吗?其实我是想学设计的,可是考大学时没人管我怎么填志愿,自己也不懂,分数考的不理想,进学校后就调配到了咱们系。”
我同情地看着他,我自己就深受其害,怪不得他学习不怎么用心,原来是根本就没有兴趣。“那有什么办法啊,有几个人能够作自己喜欢的事情呢。”
“我拿了双学位,有一个是咱们学校工美的设计专业。”
难怪他的鞋那么新奇,原来是自己做的。
“你还挺有恒心,”我笑,心里小小地满足了一下。“那你找的什么工作?”
“还没找呢,我要先去那些设计工作室干几年,然后自己开一个工作室。”
“设计工作室?”“对啊,我假期去作过模特儿,比较熟。”
“模特儿?!”
“嗯,平面的,有些小牌子服装的,还做过内衣模特儿呢。”他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过钱赚的挺多的。
“这些钱你就买了手机?”
“那哪儿够,我十二岁就会开车了,假期里大哥就不找外面的人跟他一起跑拉萨了,我会和他一起去。沿途收那种很名贵的蘑菇啦,中药啦,再拿回C市去卖,一趟就可以赚好几万。大哥最疼我,说我在城里读书,用钱的地方多,总给我几千块,剩下的才交给阿妈。”他调皮地笑了笑,“其实哪里用的了那么多,我都乱花了,不过那是我辛苦赚的钱,大哥找别人也要和别人分的嘛。你不知道,一路上全是山路,一点儿出不的错,而且只能住在帐篷里,在老乡家里吃饭。不过老乡好的很,每次都和他们喝酒喝的很开心
我听到这话,伸手去拧他,“十几岁就会开车了,那你说你不会骑摩托车?”
他抓住我的手,满脸是笑,“我真不会,会开车又不等于就会骑摩托车,我从没骑过,不知道怎么骑。再说,”他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幸好你不敢一个人骑马,不然你怎么会老老实实地坐在我怀里?骑摩托车哪儿有这样的机会。”
“我都被你害死了,我最怕骑马了,那次去内蒙骑,差点把我腰都颠断了。”
“我看你骑的很好嘛,都知道是用腿夹住马,不是坐在马上。就是累的很,是不是。”他亲我的手,进而又想搂住我。我推开他,“你好好吃点东西。”他重新坐好,“梅眉,真是奇怪,我就想亲近你,就想抱着你,亲你,恨不得你永远在我怀里才好,我又怕你突然不见了,甚至想要把你吃进嘴里才放心。我自己都觉得奇怪,我不是没有找过女朋友,可是从前哪儿有这样的感觉啊。”我理解他,我何尝不是,就算那个我自认为还是初恋的学生会主席,我也从未有过这种心灵时时的悸动,那是一种心儿突然抽紧,然后就喘不过气的感觉。
“你原来不是有过好多女朋友吗?没有带人家到这里来过吗?”我倒并不觉得嫉妒,毫无疑问这个男人的心全在我身上,我要这个都看不出来,也太迟钝了。两个人相处时最重要的是,一个人爱另一个人的方式,正是另一个人所想要的,也是她所能理解的。恰好林礼钧爱我的方式,就正是我要的,这个他表达炙热感情的环境,也正是我所期盼的。要是他把我约到C市中心大街,在咖啡馆里给我谈这个,又比如跑到我们学校,给我买束玫瑰花,故作深情款款状站在那里看着我,我肯定早让他打住了,这种老套,我才不要呢。
他悠闲地躺下,拉着我也躺在他身边,阵阵花香在空气中弥漫,他顺手摘了一朵淡蓝色的小花放在鼻子下面,“各种花儿都有自己的香味,青草也是香的,我特别喜欢骑着马在这里奔驰,直到自己累的要趴下。”
“我问你话呢,你不说。”
“那个啊,一进校,她们就缠着我,”他毫不介意地说着,“十五岁我在赛马会上得了奖后,姑娘们就喜欢缠着我,结果跑到外面读书,那些汉族姑娘还缠着我。我怎么可能带她们到这里来,这是我的,我心中的圣地,只有我爱的人,我才会和她一起,对着雪山发誓
“什么汉族姑娘,分的这么清楚,你自己应该有一半的血液是汉族吧?”
“你怎么知道,达瓦告诉你了?”他稀奇地看着我,“这么快?你可真有办法,看来达瓦挺喜欢你的。”
“那么,你父亲真是汉族啦?”
“可能吧,谁知道,”他悠闲地咬着草根,“爸爸和二叔说我像他,阿妈也说过。”
“是长的像他吗?”
“林书钧长的最像他,你没看见她的皮肤多么白。爸爸和二叔说他除了皮肤白不像个康巴男人,其他什么都像,简直就是个康巴男人。他干活不惜力气,种田放牧什么都干,什么东西都吃,喝酒大碗的喝,也爱惜女人。”
“真不可思议。那你呢?”
“他们也说过我长的有点像他,但主要是说我爱画画很像他。”
“他画画?”
“嗯,他画了好多,那本册子在阿妈那里,是阿妈的宝贝,平时根本不拿出来。”
“都画的是什么?画的好吗?”
“真的很棒,他很喜欢画,画了好多,各种题材都有,人物肖像,静物,风景。阿妈的肖像他画的最好,很传神。”
越来越有意思了,那应该是个什么样子的男人呢?
“我想看看那画册,你阿妈会给我看吗?”
他笑,“你去问她要嘛,她肯定给。”
“他长什么样?”我看着林礼钧,“听说个子很高,头发也是有点卷,长的很秀气,有点像女人。”
“像女人?”
“嗯,有次爸爸,二叔和村里的那些男人们在家里喝酒,林书钧给他们倒酒的时候,他们看着她,都赞她长的美。隔壁的多吉大叔说,长的像她爸爸嘛,她爸爸就漂亮的很,像个姑娘,然后大家就笑。不过那是没有贬义的,听说村里人都很喜欢他,说他是个十足的男人,是个真正的康巴男人。”
“林书钧确实很漂亮,我第一次看见她,觉得眼前一亮呢。”
“她打小就是村里出了名的美人,爸爸和二叔宠她宠的要命,她又聪明,读书很厉害。她十几岁的时候,到了夜里,在我们家外面给她唱歌的那些小伙子每天嗓子都唱哑了,脚都跳断了,她理都不理,心大得很,一心要到外面去。”
“你们也喜欢白皮肤的女孩子吗?”我好奇地问,由于紫外线太强,这里人的皮肤都较黑,我觉得他们应该也像南美洲 ,是以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为美才对。
“不,我们喜欢黑皮肤的女孩子。”他笑了笑。我点头称是,觉得跟自己的想法一致。那么林礼钧喜欢我,肯定是受了外面审美观点的影响。
我正想着,他翻身起来,一手支着腮,眼睛里满含笑意看着我。“我逗你呢,呵呵,我们当然喜欢白皮肤的女孩子,不然林书钧那么招人喜欢。傻子,我说什么你信什么。”
他又像从前在学校里那样不眨眼地盯着我,我却有点脸红。他低下头,轻柔地吻住我,我感到一阵晕眩,所有的鲜花都好似飞舞在空中,我就在这些鲜花的环绕中,失去了全部视觉和思维
待续
他的唇离开我的嘴唇后,仍然在我的脸上和脖子上流连忘返,他轻轻在我耳边低语,不断告诉我他爱我。空旷的草原上有各种声音,花蕾绽放的声音,风微微拂过皮肤的声音,各种蝴蝶展开翅片的声音,鱼儿跳出海子的声音,他身上青草、牲口和劳作的气息将我深深地融入自然的怀抱中。我犹如喝了酒一样微醺,我的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我从未想过亲吻有这么美好,像是荒漠中的绿洲,戈壁里的清泉,是生命中难以舍弃的感受。怪不得人们说爱人之间是不嫌时间长的,耳鬓厮磨中时间像流水一样飞逝。良久,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宝贝儿,咱们骑着马往海子那边走走吧。”
我仍旧在梦幻中沉醉了一会儿,才点头答应他。他收好所有的东西,打了个响亮的唿哨,那马飞奔回来。他将我抱上马,然后自己爬上来,我们一起往淡蓝色的湖边走去。
我们回到家时天已经完全黑透了,火塘边坐满了人,喝着自家酿的青稞酒,气氛非常愉快。林礼钧大声和每个人打着招呼,大伙儿含笑看着我,有会说汉语的人非常友善地跟我说着你好。我看着他们,觉得很开心,一点儿也没有紧张和不好意思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和他们挨的很近,虽然大多数人和我根本不通言语。
“他们都是来看你的。”林礼钧低声告诉我,有几个人和他开着玩笑,他高兴地回应他们。“他们说你长的好看呢,我们坐过去吧,吃点东西。”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话,像喝水那样喝着酒。我独自坐在这个充满了人的陌生环境中,火塘里的火焰跳跃着,好像许多红色的小精灵在跳舞,我有几分可能性嫁给他呢?为什么那个汉族男人会离去?难道他最终没有抵抗过来自家庭的压力,放弃了自己的天性和幸福
夜已经很深了,大伙儿又唱起歌来,一点儿要走的意思也没有。女人们坐在一起,有些在做针线活,有些在绣着一些美丽的布片,有些在聊天。我走过去仔细看着她们的活儿,老阿妈拉我坐在她身边,拿一些漂亮的布片给我看,图案十分复杂精美。她们闲暇时喜欢像这样坐在一起,一边聊天,一边细致地做这些手工来消磨时间。老阿妈慈祥地看着我,伸手摸摸我的脸,示意我再吃些东西。可惜我不懂她们在说些什么,达瓦在给客人们倒酒,没空过来作我的翻译。我在老阿妈身边坐了一会儿,感到有点发困,便向女人们都笑了笑,回到林礼钧身边。他正大碗和男人们喝着酒,不知道在高谈阔论些什么,好似永远喝不醉的样子。我轻轻拉拉他的袖子,他回头温和地看看我。
“我累了,想先回去睡觉了。”我面对众人欠身笑笑,林礼钧对大家说了几句话,可能是说我需要先睡觉了,不再陪着大家了。所有人都友善地看着我。他拉着我的手送我回到卧室。
等我洗完澡,发现头脑又恢复了清醒,瞌睡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还坐在上次他睡过的那张床上等我,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梅眉,你穿这件睡衣真可爱。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每天起床的时候能够看见你这件睡衣。”真是孩子话,我不仅莞尔。“是不是喝醉了,快下去陪客人,不然人家说你没礼貌。”他不肯走,过来想要吻我,我推他,“我要看那本画册,你爸爸画的那本,快去拿来给我看。”“还是你自己去要吧,阿妈不肯拿出来的。”“不,我不好意思,你去。”他磨蹭着不愿意去,我使劲推他,最后他出了房门,下楼去了。
过了一阵,有人在敲门,又是那种轻轻的敲门声,我一听就知道是达瓦,立刻大声喊她进来。达瓦走进来,小脸红扑扑的,开心地笑着。
“四哥非逼着我去问阿妈要画册,我想了个办法,要了来。”
“谢谢你,达瓦。”
“这么客气,”达瓦在我床边坐下,“阿妈不给人看的。”
“为什么?”
“书钧姐姐把那画册上面的话翻译给她听以后,她就再也不肯拿出来给我们这些认得汉字的人看那册子,她不好意思嘛。呵呵。姐姐你是汉族,学问那么好,她怕你看见上面的字。后来我告诉她,给你看了,说不定你可以帮她找到叔叔,她才拿出来了。”
我听了她的话,好奇心大起,忍不住立刻就要看到那画册
我想不到那画册是我走进林志强心灵的通道。那是一本很厚的速写本,纸张已经发黄,由于年代久远变得有些脆。我小心地打开封面,看见那上面写了几行龙飞凤舞的字。
“新的生活,新的期盼,新的人们;蓝天,白云,雪山,海子;没有等级和不平等;永远不会有欺骗。”
画册已经差不多画满了,果然和林礼钧说的一样,有人物,风景,静物,但是最多的是人物,各种姿态的人物,最频繁出现的是年轻时的老阿妈。我用心辨认那个署名,认出是林志强三个字。
“他叫林志强吗?”我低声问达瓦。
“可能吧,我们也不知道,阿妈他们都叫他的藏族名字。”
原来这样,我仔细地看着那画册。难怪老阿妈不给我看,因为在人物肖像的旁边,林志强几乎都写满了他的感受,他一定以为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不可能有汉人会看到这本册子,老阿妈他们都不懂汉语,这本册子几乎成了他宣泄情感的舞台。
年轻时的老阿妈眼睛明亮,长发及腰,皮肤健康靓丽,画册上的画大半是她各种各样的姿态。汲水时,洗衣时,做饭时,打酥油时,骑马时,唱歌时,跳舞时,几乎囊括了她生活的各个方面。然后是那两兄弟和孩子们。林志强看起来十分迷恋绘画,他采用一种非常写实的风格,人们劳作时由于用力而鼓起来的肌肉他也描绘的细致入微。他喜欢刻画力量,在他的画中,见不到纤细苍白的人物,都是健康活跃快乐的,和藏区的风格十分吻合。风景和静物很少,风景画中也多半有人物,通常是经过他想象和夸张过的。
一张画中,描绘的是老阿妈在风中旋转着跳舞的场景,那应该是林礼钧带我去过的那个地方,看来情人们的想法都一致。远处的雪山在阳光下闪着光,草原上已经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老阿妈的长发飞舞,仰头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边上写着一行字:“我的天使,我的卓玛,我的最美丽最善良的宝贝儿?你的身体是大自然的杰作,你的歌声,是璀璨的天籁,你的舞蹈,只应在天堂中存在,你的嘴唇,比蜂蜜还要香甜。”我看了这话,觉得脸上发烫,看来林礼钧和他爸爸一样,就像那夏日正午的太阳,能把人烧得热血沸腾,晕头转向。
“你阿妈叫卓玛?”达瓦也入迷地看着那画册,听见我的话,她答应了一声。
“姐姐,我特别喜欢看这画册,叔叔画的真好。你看,阿妈像活得一样。要是谁能像他那样天天画我,我死了都愿意。”
达瓦的话令我猛然醒悟,林志强一定爱卓玛爱的发疯,他笔下的卓玛虽然并非美若天仙,但是非常传神,特别是眼睛,只有情到深处才能画出那样的神态和眼神
达瓦,你不用下去给客人们倒酒吗?”我怕达瓦为了陪我,不好意思离开,关心地问了她一句。
“没事,我叫大嫂去了。”他们经常提到大嫂,那是个总微笑着,非常纯朴的藏族妇女。我一进林礼钧家,就注意到她总和老阿妈在一起,看起来关系很好,好像没有常见的婆媳不和的迹象。
“你的哥哥们只娶了你大嫂一个吗?”
“嗯,是大哥娶回来的,三哥早就当兵去了,家里只有大哥二哥两个人。二哥可能不准备找了吧,他年龄这么大了。”
“你的三哥当兵去了?”
“是的,他是这个村子里第一个高中生呢,后来当兵去了。”
“他就是林诗钧,对吗?”
“是的,他用了那个名字。”
这个特别的家庭,出去了那么多孩子,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一定非常罕见。
“村里的其他家,都像你们家,有这么多人在外面吗?”
“没有,那些小孩好多很早就没读书了。大哥二哥也很早就没上学了啊,他们不愿意上。叔叔来了以后,喜欢带着三哥玩,教他画画,说汉语,认汉字,后来三哥就一直读书读上去了。”
“那林书钧和林礼钧呢?”
“听阿妈说,叔叔走了以后,有时会寄钱过来。她知道他一定盼望孩子们出去读书,就想尽一切办法让他们都去读书了。结果他俩的成绩好得很,特别是书钧姐姐,老师几次跑到家里来,说假如他俩不到城里去读书就可惜了,无论怎样都一定要到D县去读中学。结果阿妈和爸爸二叔商量以后,就决定二叔不种地了,到D县去作生意,这样可以住在那里,照顾他俩的生活。听阿妈说,那阵子,生活真是艰难,因为二叔到城里去了,没人种地,大哥十几岁就帮着爸爸去放牧,二哥和阿妈忙地里的活儿。不过是值得的,姐姐和四哥都考上了大学,你不知道,这在我们乡里都很出名呢。”
“达瓦,你也想去外面上学吗?”
“当然啦,姐姐和四哥带回来好多照片,外面好大好漂亮,我想去的很
我思考着达瓦的话,“达瓦,叔叔寄钱回来,汇款单上没有汇款人地址吗?”
“有,是Z市光明区。”
“只有这个吗?”
“嗯,只有这个,再也没有更详细的地址了。”
老天,Z市这么大的城市,光明区都有一两百万人,林志强可真是处心积虑啊,他是安心不再和他们联系了,他怎么舍得。
“姐姐,听说Z市好远,是吗?”
“是啊,从C市坐火车要二十几个小时呢。”
“姐姐,你说叔叔的家是在Z市吗?”
“他每次汇款来的地址都是一个地址吗?”
“是,书钧姐姐说都是一样的。”
达瓦靠近我,“姐姐,书钧姐姐跑到那里去过。”
“去过,什么时候?”我惊奇地看着达瓦,达瓦也睁大眼睛看着我。
“真的,姐姐。书钧姐姐那人特别有主意,她没和任何人商量,自己就跑到那里去了。她说她看不得阿妈抱着画册流眼泪,在上大学的第一年,暑假里骗阿妈说她要在学校那边打工,结果她跑到Z市去找那个邮局了,她查到那个邮局后,每天从早到晚在那里守了一个月,什么也没有看到。回来后才偷偷告诉我,阿妈到现在还不知道呢。”
我的天,林书钧,真不可思议,这么漂亮的姑娘。七八月里,正是最热的时候啊,而且Z市还是有名的火炉城市。我想象着她冒着烈日,艰难地辨认邮戳,然后跑到邮电局去四处打听,最后终于找到那个邮局,不分昼夜地守在邮局外的情景。这哪里是一个一般的女孩子能够做到的。
“她根本就不知道你们的叔叔长什么样,能守到什么?!”
“我也是这么问她的,她说菩萨见她心诚,说不定会让叔叔正好去汇款,就能看见他了。他不是一个高个子,白皮肤,头发自然卷曲的男人吗,这样的男人并不多见。而且他不是和她长得很像吗,她认为如果他真的出现了,她一定能够认出他的。没办法,书钧姐姐就是这样,从小就是,她要做的事情,谁也阻止不了。”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句来表达我的心情。我在心里决定,我也要去找他。我要找到林志强,告诉他,他有一堆多么爱他的人们在这里,他起码应该回来看看他们。
我想了一会儿,不知道应不应该问达瓦。“达瓦,你说,你阿妈是不是最爱叔叔。”
达瓦看着我,调皮地笑笑。“按说,她对每个人应该一视同仁的,如果一碗水不端平,人家会说她不贤惠。但是,我觉得她最爱叔叔。呵呵
达瓦,你阿妈是嫁给你爸爸的,对吗?”
“嗯,她嫁给爸爸的时候,只有十六岁。她的歌唱的好,阿爸被她的歌声迷住了,就天天到她家外面去唱歌,唱的她心动了,就嫁了他。”
我不仅悠然神往,这里的婚姻多是自由恋爱,少了财产、家族、地位、阶层的牵绊,感情真挚而热烈,在内地,还有几个人是只谈感情的啊。我叹了口气,一丝不安在心中萦绕,我爸妈铁定会反对我和林礼钧在一起,中间还夹着个男博士,我俩躲到哪里去啊。
“姐姐,你怎么了?”达瓦关切地看着我,像只小猫一样依偎在我身边。人确实有缘分,我一见达瓦就喜欢她,她清澈的像一股山泉,轻巧地,温柔地慢慢流过,便在你心里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她本来应该是这个家里最受宠的小女儿,但看起来好像父母们的心思都在大的那几个孩子身上。没办法,记得有篇文章就叫作“漂亮者生存”,没想到这个自然界的规则无所不在,甚至在这里也表现的淋漓尽致。林书钧一看就是众人宠爱的焦点,林礼钧则得到了哥哥们的疼爱,这个小妹妹,大家怎么好像不太在意。我要是作了你的嫂子,一定好好疼爱你。我心里想着,伸手拍拍达瓦的肩膀。
“没事,达瓦,我觉得阿妈好可怜。叔叔不应该就这样悄悄走了,真没有责任感。”
“他不是悄悄走的,他托人带了口信给阿妈。”
我吃了一惊,“可是你不是说他离开你们,再也没有回来吗?”
“他是离开了我们,但不是悄悄走的,他托人带了口信回来,后来就没消息了,偶尔他会寄钱过来。”
“哦,他是突然遇到什么事情了,对吗?”
“嗯,阿妈说那天他到城里去打电话,那时候,我们这里根本就不通车,去城里要骑马,来回不停地走要两天。叔叔每个月都会进城往他家打电话,结果那天后他就没回来。村里人回来告诉阿妈说他打了电话后,就急急忙忙地走了,说他家里出了点事,他来不及回来了,因为路上要耽搁两天,他说他处理好就马上回来,让阿妈和爸爸们不要担心,结果他再没回来。你看当时他什么都没带,连他的画册都留在这里了。阿妈后来急得直哭,不知道他家里出了什么事,直到他寄钱回来,才知道他一定没事。”
我觉得林志强就站在远远的光影里,我看不见他的模样,他颀长,白皙,清秀,他始终朦朦胧胧,奇怪的人,神秘的行为。
“达瓦,你们不恨他吗?”
“为什么恨他,”达瓦奇怪地看我,“阿妈说他来这里是缘分,和爸爸二叔成为好兄弟是缘分,作她丈夫是缘分,他走了,说明这一世缘分尽了,他要是回来,又是缘分,缘起缘尽都是菩萨决定的,有什么值得恨的呢?”
“可是,难道他没有让你们伤心吗?”
“伤心是肯定有的。原来爸爸二叔和阿妈担心他家里出事,后来担心他为了我们拼命省钱,自己不肯用,会亏待了自己,担心总是有的。他们总在经堂里念经,求菩萨保佑他。不过现在日子好了,我们家前两年修的新房子,所有人都说漂亮,夸阿妈能干呢。阿妈说叔叔也应该过得很好,他那么好,,的人,菩萨不会让他受苦的
和达瓦说着话,时间过的很快。夜已经很深了,达瓦见我有点发困,便告辞出去了。我躺在床上,先是盘算着明天要厚着脸皮再睡个懒觉,然后一页页慢慢仔细地看那画册。
毫无疑问,林志强是一个擅长用画笔来表现内心世界的人,速写本的起始几页几乎都是风景,无一例外有着大朵的厚重的云,风把树枝吹的不断摇摆,正是冬季的高原,气氛肃杀而凝重。此时的他,一定有着极端郁闷和压抑的心情。在这些画的旁边写着几句这样的话:“只有不断的劳作和流汗,才能忘记痛苦。为什么这世界会有欺骗?”
我好似看见他在地里挥汗如雨的情景,二十几年前,他遇到了什么事情,让他远离家乡,来到这个与主流文化完全隔绝的地方。
画册里出现人物的时候,他的心情开始好转了。我看见一张男人们围着火塘喝酒的习作,那旁边写着:“强巴大哥是我见到最能喝酒的人,我以为自己已经够能喝了,结果还是喝不过他。”孩子们清澈透明的眼睛是他热爱描绘的对象,他在这些习作的旁边写了大量赞美的话语。
当画册中出现美丽的卓玛的时候,他的心情已经像是跳跃在阳光下的小鹿,充满了喜悦和激情。我特别喜欢看这些习作,我喜欢看他充满了狂喜的各种语无伦次的话语,天真的像个孩子,喜欢看他那些习作中下笔如有神的灵动而光彩的各种人物。我一定要找到这个人,当我迷迷糊糊地把画册放到枕边快要睡着的时候,我又一次告诉自己。
我被敲门声惊醒,定睛一看,太阳已经从厚重的窗帘中挤了进来。我急忙从床上坐起来,那敲门声急促而有力,肯定是林礼钧,他应该是这种风格。我故意不起来,让他敲,他果然敲的更用力,而且甚至在过道中开始叫我的名字了。我只得起床,去给他开门。他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抱着我,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懒虫,还躺着,你仔细看看太阳。”
我不满地看着他,“昨天那么累,而且睡得那么晚,我又不是铁打的。”
“我都等你一个小时了,最后决定过来叫你起床。”他疼爱地把我的头发拨到我的耳朵后面,“你还要不要再睡会儿,我在这里守着你。”
我拿着一根发带把头发挽到脑后,“不睡了,就你这么吵,我还怎么睡得着。”他笑,“我还不是想早点看见你。你要是和我结了婚,我保证不吵你,每天看着你醒来。”这人的嘴就像涂了蜜一样甜,没办法,我喜欢听。
他走到我床前,拿起画册,“宝贝儿,你看了没?画的好不好?”毫无疑问他一定是林志强的孩子,他们俩很多地方真是像的要命,特别是情感。遗传真是奇怪,这个一天都没有见过父亲的男孩,在冥冥中仍然有一根坚实的纽带把他和他的父亲紧紧联系在一起。
“我很喜欢,都想问阿妈要了,留着慢慢在家欣赏呢。可是不好意思,还是留给阿妈吧,这是她最宝贵的财产。”我挨着林礼钧坐下,语气坚定地告诉他“我要找到这个人。”他奇怪地看着我,“你们怎么这么奇怪,为什么要找他?”“你们?”
“林书钧啊,也要找他。我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他想回来的时候,自然会回来,不想回来,找到他又有什么意义?”“难道你一点也不想见他?”“不怎么想,他在我的生活中只是个影子和符号而已,我不觉得有没有他我的生活会有什么区别。”
看来男人和女人的想法是大不一样,林书钧想找到他,是因为心疼母亲,不希望她在夜晚里因为回忆而哭泣。而我想要找到他,除了好奇之外,还想要寻求一个未知的结果和一些中肯的建议
照着林礼钧的要求,我在他家里住了几天,这几天我们逛遍了周围的美丽风景,达瓦有时候也和我们一起去。不知为什么,男博士竟然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来,这在他十分稀奇,平时我们一周见一次面,除了学术上的问题,他几乎从来不会没事找事地给我打电话。在学校的时候,我们还算有点共同话题,等到进了各自的单位,由于志向差异过大,几乎就再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他唯一关心的就是我能否评上职称,打电话来也是催促我写文章和督促我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实际上,单单从中国传统婚姻的角度来讲,我俩十分相配,学历相当,家世背景相当,年龄相当,独独缺了感情,可是有几对夫妇是有感情的呢,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不都是凑合的吗?
在林礼钧家中的那几天,我已经对他的家庭非常熟悉了。他的爸爸,就是林志强画册中的那个强巴大哥,由于年龄大了,便不再去远方放牧,主要是干地里的一些农活。他的弟弟旺堆和林礼钧的二哥帕卓,则主要是放牧。林礼钧的大哥格桑从事运输,卓玛老阿妈和他们的大嫂主理家务,负责一家人的生活起居,他们家几百平方米的房子,各种杂事非常繁重。家里的财务是由卓玛统一管理,所有人的收入都由她统筹安排,由于她是个十分勤劳能干的女人,他们家在三年前重新修了新房子,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十分红火。
可是要指望我父母和他们这一家人成为亲家,我想都不敢想。我爸爸那个超级顽固的大脑,根本不可能接受他们,何况中间还夹着他们理想中的乘龙快婿。他会认为我疯了,居然会想要嫁给少数民族,他的想象力再丰富,也绝不会认为这是正常合理的行为。
临近离开的日子,我变得莫名其妙的沮丧起来,我知道我是不愿意离开这个世外桃源,虽然他们的理念以及文化和我们的截然不同,但是我喜欢这种简单的,靠近自然的生活方式。我曾经问林礼钧到底爱我什么,他的话令我沉思。他说我是有文化的,甚至是很有文化,但又清澈见底,是透明的,心里想什么,表面上就是什么。而在他看来,这两者几乎是不可能在一个人身上存在的。他所熟悉的藏族姑娘们确实是一眼能看见心底,内外统一,可是他觉得文化有些欠缺;有文化的汉族姑娘们,则让他觉得复杂多变,内外不一,难以把握。他说我在这个世界上是稀缺的,他一定要抓牢我,以免把我给弄丢了。
我知道我很幼稚,用男博士的话来说,就是十分缺乏社会经验,不懂玩心眼。可是我的确觉得那很累,我不想把有限的生命耗费在无限复杂的各种关系中。可能这也是我不求上进的具体表现。
终于到了必须回去的日子,男博士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来催促我,说有重要事情要和我商量,我妈也有电话委婉地问我打算什么时候解决我那令他们烦恼不已的个人问题,这个个人问题已经上升到我家议事日程之首,我妈已经给我准备好全套的床上用品,只等我领了证就办酒席。难道他俩已经协商好我出嫁的事宜,只有我自己被瞒在鼓里,一丝不祥的预感凝聚在我心中
次日我们离开他的家乡准备上路,林礼钧照例和所有人拥抱。卓玛老阿妈有叮嘱不完的话语,拉着我的手也不肯放下,双眼恳切地望着我,好似她儿子的幸福都在我身上。天知道我前面的路有多么漫长,我身后的牵绊有多少,我只好暂时不想那么多。格桑大哥紧紧搂着林礼钧,久久不愿放开,他们兄弟关系好的令人嫉妒。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离这里最近的小学也有几十里路,林礼钧的爸爸和二叔要种田和放牧,而卓玛是一定要孩子们上学的,除非他们自己不愿意读书。接送林礼钧和林书钧去学校的任务就落到只有十几岁的少年格桑身上,他每天都要骑着马沿着崎岖的山路去接送他们,风雨无阻。冬天的高原,风雪凌厉,奇寒彻骨,这个少年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从来没有让父母们多操过一点心。由于他们都是男孩子,格桑爱他这个弟弟甚至胜过父母。林礼钧抱着他哥哥,落下泪来,格桑轻轻拍着他的脊背,温言安慰他,我忍不住眼圈也红了。外面的世界早已缺乏这样的亲情,眼前的这个世界,远不如外面发达和光怪陆离,而且物质匮乏,精神世界也很贫瘠,可是爱和快乐却无处不在,究竟什么才是我们一生中最为重要的,我真的很需要重新去思考。
我们踏上了归途,路程漫长而艰辛,我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林礼钧也不说话,不知在想着什么心事。来时路上的那一大堆塌方已经清理干净,我们回去十分顺利,到C市正是第二天的上午。从长途车站去我们学校还有一段距离,要转两趟公共汽车。一下车,一阵热浪扑面而来,太阳照的路面和玻璃幕墙上全是白晃晃的,汽车的尾气弄得空气污浊不堪。我已经开始想念那一尘不染的雪山和海子了,而且一到这个环境,我就回到了现实生活中,过去几天发生的一切好像是场梦,非常美妙而不真实。我看着林礼钧,觉得好像不认识他了,他在这个环境中,与他家乡中十分不一致,在雪山脚下,他魁梧和充满力量,有着不凡的雕像般的质感,而一到这个四处充斥着声音和气味的地方,他变得很模糊,难以把握。
“宝贝儿,我送你回学校吧。”
他一点儿也没有变,语调温柔,眼睛里充满爱意,脸上也满是幸福和快乐。我没来由地烦躁起来,我可不能让他送我回学校,万一被人看见了怎么办。傻瓜也看得出来我俩的关系并不是寻常的师生关系,他可不像是为了考研而回来寻求老师帮助的样子。但是要拒绝他的好意,我怎么说的出口,他是想多和我呆一些时间,才想要送我回家的。而且他心中已经把我当成了爱人,他甚至又想要亲我的脸。我推开他,“大街上,人家会看见的。”
他看着我,一副不知道要怎样对我好的神情,总像是我很快就会消失,他不知道要把我放在哪里才觉得安全。我被他的表情打动,心中柔软的一塌糊涂。管他呢,难道在这个车站就一定会遇到熟人吗。我踮起脚,轻轻亲吻他的脸,他开心地看着我。
“我先一个人回去吧,这里不是你家乡那边,我至少要先把我男朋友的事情处理了,才能和你来往啊,你给我打电话吧。”
他拉着我的手,不肯放开,“我爱你。”
我微笑着看他,“我也爱你
我背着登山包,走进学校的大门,我的心和登山包一样沉重。这是我将永远生活和工作的环境,我不敢想象人们会接受我和林礼钧的婚姻,我毕竟生活在人群中,不能过于特立独行,我也缺乏那个勇气,能够笑对人们嘲弄的,同情的,调侃的和幸灾乐祸的眼光。
一年前我到X大时,博士还不象现在这样遍地都是,学校算我是引进人才,在等待集资建房的过程中,给了我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居住。进校后我认识了外语学院的竺蓝,由于她是硕士毕业,所以不享受这个待遇,学校不解决住房,需要租房居住。我正好需要一个伴儿,两室一厅也空着一间房,就邀请她和我一起住。竺蓝为人十分热心,喜欢帮忙,也很爱说话。和她住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俩相安无事,关系也逐渐亲密起来。她也是那种由于不断读书而错失婚恋良机的剩女,我闲着没事也曾拜托男博士在S大帮她寻觅可意之人,只可惜竺蓝的想法和我一样,既然已经错过了,便不能马虎从事,怎么也要找个还看得过眼的,但是受她学历所限,竟一个稍微合适点的都没有。她妈妈急得恨不得大街上就给她拉回一个,上学期更是跑到我们这里来住了一个学期,每晚上不许她在家里呆着,必须出去交往。她没办法,只好一到晚上就去图书馆或者呆在我的实验室,我俩呆久了相对无语,她见我一直和男博士没有成婚之意,便总是劝我男博士好歹也是个居家过日子的人,不要再想入非非,挑三拣四,等着白马王子乘坐五彩祥云而来,作那等毫无可能性现实性科学性的美梦,即没有意义又徒增烦恼。我心知她说的全是事实,可是总也提不起和男博士结婚的兴趣,又每每遗憾自己从未认真爱过一次,怕终于进了围城以后便会彻底变作一枚鱼眼睛,连做梦和幻想的心情都不会再有。我的日子就在犹豫着要不要嫁给男博士中一天天蹉跎下来,不过话又说回来,男博士是不是愿意和我结婚根本还两说呢。
我无精打采地打开房门,竺蓝听到动静跑出来。
“终于回来了,怎么样,变黑了。”
“你怎么又在家里呆着?”
“我练好了一首英文歌,”由于百无聊赖,竺蓝闲暇里学着弹吉他,这种过时的乐器最近总在我们房间里响个不休,“等会儿我弹给你听。”
“充分说明我走的这一个星期你根本在感情上没有任何进展,不然哪有时间练习曲子?!”
竺蓝白了我一眼,“又被你猜中了,无聊的很,天天在家,你可回来了,不然我都憋死了。”
说着话中,房间里的电话响了,竺蓝跑去接,然后大声叫我。
“看看,电话追得多么紧,上午已经打好几次了,是杨可。”
我早上就关了手机,心底确实也讨厌男博士在我和林礼钧即将分开的时间里打电话过来,没想到他打到家里来了,真稀奇,难道我走了一星期竟然就成了香饽饽了。我放下登山包,走到茶几前,拿起电话。
“梅眉,我一天都在给你打电话,结果你的手机关机了,昨天怎么没充电啊,万一有什么事情怎么办,你总是这样,出门前永远不做好准备。”
我一听这话就来气,本来心情就不好,打电话来就是抱怨指责吗?我不想说话,只管听着他的话沉默着。
他见我不说话,接下来继续说:“我已经在往你们学校的路上了,我在超市里买了好多现成的菜,给你犒劳犒劳。”
我很想拒绝他,现在我一点儿也不想见到他,我需要认真考虑怎么跟他说分手,但他现在已经在来我们学校的路上,我只好让他过来。
“那你小心点,竺蓝也在。”
“叫她和我们一起吃,热闹。”他心情出奇的好,语调很开心。这一段时间他都表现的很奇怪,我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挂上电话,我蹬掉那双重的要死的登山鞋,瘫倒在沙发上。竺蓝捂住鼻子夸张的大叫,我不满的瞪她一眼,竺蓝不理我,到我房间里替我把拖鞋拿过来。
“瞧你,不是娇小姐偏要拿腔作势,装出一副要死的样子,不知道杨可怎么还巴巴地要赶过来,你这种爱理不理的语气,要是我,根本懒得理你。”
“谁要他过来了,平时你见他来过吗,谁知道是什么居心。”
竺蓝坐到我旁边来,“肯定是来向你求婚的,要慎重嘛。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开不开心。”
我听到她这话,越发手脚都凉了。难道杨可终于想通了,要和我结婚。林礼钧,我的林礼钧,我好似看见他微笑的看着我的眼睛,这才分开一会儿,我就开始想他了,我忍不住嘴角微微上翘,也温柔地看着幻想中的他。
“瞧你,听到他有可能要来求婚,高兴成这样。”竺蓝没好气地说,“我可不想你结婚,不过你们两个穷人也没钱买房子,结了婚你还不是要住在这里陪我。每周末你要去和杨可作周末夫妻,我权当你上了个什么周末学习班。”
我被她的话拉回现实,“谁说要和他结婚了,我才不想嫁给他。”
“行了,别吃着嘴里的看着锅里的,咱们学校多少女光棍硕士博士,到现在一点谱都没有。我看你还算手快的,竟然毕业前也抓住一个。现在杨可这样的,是打着灯笼也难找,重点大学的博士,S大副教授,家里没有任何负担,长得也不是歪瓜劣枣,你还在想些什么?”
我不说话,竺蓝说的完全是事实,我不要杨可,有的是人要他。现在是一堆三高女青年,学历高,条件高,要求高,都狼一样,杨可才是货真价实的香饽饽呢。我不说话,推竺蓝去给我倒水,我到底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如果说我的生命是在登山,杨可是那条中规中矩的石板铺成的结结实实的正路,我从这条路上去,不会有危险,和大多数人一样,被导游领着,安全又舒适,看着经过反复考虑和安排过得风景点,难免冗长雷同,毫无新意。而林礼钧则是从未有人走过的小路,崎岖陡峭,却充满风险和诱惑,而且无限风光在险峰,我将会看到别人从未见过的壮丽风景。
我的确是个喜欢冒险的人,热爱非主流最好是无人进去过的地区,可是我的性格又决定我难免叶公好龙,做事多半凭兴趣,稍微多吃点苦就开始怨天忧人,思前想后。平日里只能参加那种腐败游,绝不会去攀登海拔四千米以上的高山,穿越蚊虫密集的原始森林,看见些略有不同于世俗的风景,便会大声欢呼。往往和那些假户外爱好者们周末去露营,徒步的筋骨刚有点放松,便要在当地大吃大喝。我这样的性格,一旦将来有什么压力,不知道会不会后悔,会不会半途而废,会不会和林礼钧发生强烈的冲突,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选择
竺蓝憋了一个星期的话,一见到我,就象开了闸的水,一时半会儿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见她拿出上课的架势,要大谈有关婚姻爱情的诸般事宜,赶紧借口要洗个澡钻进了自己房间。一进房间我立刻打开手机,果然短信好多条。我先赶快给林礼钧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已经安全到校,让他别担心。他不肯放电话,语调温柔地唤我,说他想我的很,不能没有我。难道我不是吗,可是有什么办法,我得先拿定主意,除了应付杨可,还要对付竺蓝,这两个人都有超发达的大脑,哪里是那么好胡弄的。我这还没打算脚踩两条船呢,就已经被自己和别人搞得晕头转向,一脑子糨糊,我必须要马上处理好这事,不然用不着多久我就得进精神分析中心。打完电话,我顾不得看短信,无非就是一些情意绵绵的话语,为了安全起见,我又关掉了手机。这才打仗一样去收拾衣服洗澡。
竺蓝还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一见我出来就讥笑一句:“躲在里面说情话,还说不在乎他,今晚我看我也不要没眼色地呆在这里了,免得招你们俩烦,在浪漫的求婚进行曲里插入一些刺耳的音符,有什么好?”
我赶紧拉住她,好言好语又加上撒娇求她留下来,我真的不愿意一个人面对杨可,特别是今天。短短的一个星期,我的心理已经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这变化是我一时间难以把握和处理的,我必须要竺蓝在这里,我感到莫名的害怕,我需要力量。有始以来第一次,我感到自己根本无法应对一种属于未来的,只凭自己的力量已经完全无法控制的形势。
竺蓝奇怪地看着我,她此时很难理解我的心情。“我一直就见你一副眉目含情,粉面桃腮的样子,怎么杨可真要来了,你又不愿意和他单独相处。梅眉,我告诉你,你平时但凡拿出一半给我撒娇的本事来对付杨可,他早就拜倒在你石榴裙下,结了秦晋之好了。你倒好,每次打电话不是争吵就是硬邦邦地谈你们那个学术,哪个男人会喜欢你这样的变态女博士?我看杨可也是没有办法才和你在一起,这次你可要抓住机会啊,不然以后后悔都来不及。”
竺蓝的话引起我的深思,“你以为想撒娇就可以撒娇啊,在他面前我才做不出那副娇滴滴,酸溜溜的模样,我自己都嫌牙疼。”
是啊,我不是不会撒娇,不会温柔,我的眼睛也会眉目传情,可是我和杨可始终都无法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严格意义上讲,我俩的关系甚至都不如我和竺蓝,无论是理解,宽容,快乐,都是远远不如,虽然我认识竺蓝才一年,而认识杨可已经六年了。可能我们彼此要求对方的东西,对方都没有或者难以做到,我们彼此根本都不是对方所欣赏的那种人。
我还没洗完澡,就听见门铃声大作。竺蓝去开了门,接过杨可手上的东西,把他让进屋,又给他倒了一杯水,细心地把风扇侧面对着他。在杨可屈指可数来这里的日子里,几乎每次竺蓝都在,他从来不讨厌竺蓝夹在我俩之间,反而喜欢她在这里。其实竺蓝有效地缓解了我俩之间长时间坐在一起的尴尬局面,竺蓝的开朗热情都象润滑剂一样让我俩这两个本来难以一起运转的齿轮又重新艰难地配合着滑动开来。我很想故意多洗一会儿,但觉得不太妥当,于是赶紧把身上的泡沫全部冲掉,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出了门。我从前在云南买过一块少数民族手工制成的土布,买时就爱不释手,回来后请人裁成了一条吊带裙,裙边裁成斜角,这种土布穿在身上十分透气凉爽。今天热的令人心烦意乱,就翻出来穿上了。
我一出浴室门,就看见杨可坐在沙发上,这才不到三十,他已经微微有些发胖,嫌风扇偶尔吹到他还不够,已经把风扇直对着自己吹,就这样还在不停地淌着汗。杨可有着本省男人特有的清秀眉目,个子不高,平时我难得穿一次高跟鞋,不然就和他齐肩了。一看杨可就知道他是那种典型的知识分子,带着一副眼镜,衣服永远是那几身,颜色单调乏味,鞋也永远是那样的款式,中规中矩,球鞋配牛仔,皮鞋配西裤,为了安全起见,浅色袜子配浅色鞋,深色袜子配深色鞋,从来不会出错,也没有什么创新,更不会和时尚挂着半点钩,虽然在人群中毫不显眼,但也不会让人觉得刺眼和难以理解。今天他可能觉得以休闲为主,穿了一件体恤衫,短裤配沙滩鞋,倒也看起来清爽悦目,T恤衫合理地放在短裤外面,以掩饰他已经有些粗大的腰身。看来他最近真是心宽体胖,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好事
他一见我从浴室里出来,本来很开心的脸上立刻露出一丝嫌弃的神情,然后又强压了下去。我知道他是讨厌我的裙子,我太了解他了,对我的衣着他从来没有满意过,可是我也绝不会为了他而改变自己的风格。其实我是个叛逆的女子,自小我就充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幻想和思维,但是从没有机会和勇气表现出来,就只好通过不断旅游,穿奇装异服来发泄。我永远不会象竺蓝她们一样穿得规规矩矩去上课,或者用杨可的话来说,穿得象个女博士,象个大学教师。我会为了淘一件有个性的衣服在城里逛上一天,也会偶尔自制一些饰物来装饰自己。老实说,我觉得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很重要,它们使我在镜子前会有自信,会更喜欢和欣赏自己,在这个方面,我不在乎别人怎样谈论我。可是和林礼钧在一起,又另当别论了。
果然我一坐下,杨可就发话了,从声音中我听出他竭力使自己和气一些。“梅眉,你看看你这条裙子,这是什么嘛?这种布料,这种颜色,奇奇怪怪,真不知你的欣赏能力在哪里。”我懒得理他,跟他说了他也不明白。我的好多女学生们毕业时都曾对我说过,觉得我穿衣服和人家都不一样,她们上课就喜欢看我,还总有人来打听我的饰物是在哪里购买的。我用得着他欣赏吗,老实说如果他欣赏了,对我倒是一种侮辱。不知为什么,回来以后我再也懒的和他争论,话都不愿和他多说一句,因为他说的每一句话我听着都觉得刺耳,我们俩这种关系的确已经没有任何维系下去的必要了,不管有没有林礼钧的存在。
竺蓝切好西瓜,从厨房里端了出来,为了吃着方便,她很细心地将西瓜去了皮,切成块,放在一只很大的玻璃盘中。我们有一套很精美的水晶水果叉,是我旅游时带回来的,每次有人来玩,我们就会把水果制成拼盘,让人家用那些流光溢彩的水果叉,然后再夸奖我俩会生活。可是显而易见杨可是看不见这些水果叉并对它们不屑一顾的,他先吃了好几块西瓜,然后说出一番话来,听了他这些言语,我总算是知道他为什么急着找我了
杨可又吃了几块西瓜,得意地说:“上学期我一个学期都在实验室里忙,所以就没有来陪梅眉,但是我这个表现是有成绩的,我终于进了我们院长的项目组,那可是863计划啊。现在我们院长特别欣赏我,说我是年轻人中少见的人才,我这学期再做点成绩出来,升个一官半职肯定没有任何问题。”
他从包里拿出一叠资料递给我,“梅眉,你英语好是有名的,我这个学期的文章都打算写成英文的,发到国外的杂志上。这些数据是我上学期做出来的,你给我写成文章,然后去投聚合物或者聚合物降解,这两个杂志的影响因子都还可以。只要咱俩一起努力,写出几篇好文章来,我们院长一定会提拔我。”他又看看我,见我依旧不出声,便尽量好言好语地对我说:“梅眉,为了咱俩以后的幸福生活,你就先委屈一下,文章上面不挂你的名字,第二作者都写成我们院长,这样他肯定开心,觉得我会做人。梅眉,反正我的就是你的,等你评上副教授,还有五年才需要评教授,你的文章可以慢慢准备,你不喜欢做实验,我给你做些数据就行了。”
我看着他,如果我没有遇到过林礼钧,我可能会接受他的建议,和他组成一个以婚姻为牢固纽带的男女互助组。在这个社会里,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应该设法得到更多的现实利益。我和他的确是最好的搭档,对于文章上面挂不挂我的名字,我并不在意,我不是那种喜欢争名夺利的人,也不是非要破格评职称,以此得到领导赏识的人。我替他写几篇英文文章并不是很艰难的事情,对他却意义重大,毕竟他们学校乃是本省最好的大学,人才济济,他如果把文章都发在国外,档次会显得更高一些。这样一来,无论是对他个人,还是对他们学院都是有好处的。他又进了863项目组,不写几篇高档次的文章,又怎么能在那个竞争激烈的地方站住脚呢。他也没有说错,这些文章都是有奖励的,对于组建一个家庭来说,这都是必要的经济基础。
竺蓝也在听着他的话,“杨可,你可真会打算,梅眉这边集资房子,你那边就忙着当官占资源,真是两不误啊。好了,等你升了官,可不要忘了我们啊。”
杨可开心的要命,脸上一副志得意满的表情。“那是肯定的,竺蓝,我也一直给你物色我们学院里新分来的博士呢,可是觉得没人配得上你,都长得稀奇古怪,还骄傲的要命,不过你别着急,我肯定能给你找个好的
他俩在那里热火朝天地谈着,看来我千方百计留下竺蓝真是作对了,要是她没在这里,我早和杨可吵起来了。我借口要煮点粥晚上喝,便进了厨房,乐得耳根清净。我慢慢洗好米,把米放进锅里炒一炒,准备作一锅皮蛋瘦肉粥。在家务中,我很喜欢煮饭,觉得把几样东西做成一个精美的菜肴,别人吃的很愉快是件很享受的事。我把瘦肉从冰箱中拿出来,等着解冻,然后准备剁成肉泥。在这过程中,我决定今天暂时不和杨可说分手的事,竺蓝在这里,我应该给他点面子。等我替他把文章写了,去交给他的时候,就一定要和他分手,我再也不能忍受这个人了。现在我以写文章为借口,可以有足够的理由叫他这段时间都不要来打扰我。
竺蓝进了厨房,先倒了杯水给自己,问我:“梅眉,晚上喝粥吗?”
“嗯。”
“梅眉,你应该对杨可热情一点,杨可这人是比较现实,可不都是为了你俩的将来吗?你就是太爱幻想了,应该找个杨可这样的,不然将来怎么过日子?”
我不说话,生活固然残酷,可如果没有了梦,只关心生存,又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呢?
“你把粥熬上以后,赶快出来陪陪杨可。”竺蓝说完出去了,我心中翻江倒海一样,只好拼命剁那瘦肉,把案板弄得震天价地响。
吃饭时,我一声不吭,杨可问我多久能把文章给他,我含糊地答应着他尽快,其实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写好,我心中乱的厉害,根本没心思写什么文章。饭后竺蓝去洗碗,我和杨可坐在沙发上无话可说。他又问起领结婚证的事,我说需要再好好想想。他见天色晚了,觉得百无聊赖,便要告辞,我并不留他,答应他文章写好后便给他打电话,送他下了楼。
回家后,竺蓝已洗好碗,不满地看着我。“梅眉,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我看你没给杨可一个好脸色,人家是来向你求婚的,你也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我都替他难堪,平时你不是这样的啊。”
我玩弄着遥控器,“竺蓝,我打算和他分手。”
竺蓝瞪大眼睛看着我,“梅眉,你爱上别人了?”
“你看出来了?”
“我早觉得你和平时不一样,今天你回来的时候,满脸都写着开心,我还以为是因为杨可要来,后来发现你对着人家冷冰冰的全不是那么回事,就知道你有问题,结果还真是这样。是谁?是不是这次出去认识的?”
出去时我并未告诉竺蓝林礼钧的事情,心底我觉得那不是件见得人的事,和一个学生去山里,谁能接受?于是我决定就让她一直不知道事情的真相,顺水推舟地回答道:“是的,路上认识的。”
竺蓝一听十分不以为然,“梅眉,杨可总说你幼稚,你还真是扶不上墙壁,我早说了单身女人不要出去旅游,容易被那些登徒子骗,你看这不就变成现实了。为了一个路上萍水相逢的人,你竟然就要放弃杨可,我看你真是吃错药了。你了解他多少?就一个星期,你就敢说爱上了一个人,也太轻率了吧。”
“白发如新,倾盖如故,你懂不懂?”
“行了,他是干什么的,年龄多大,百分之百是个骗子,就对你这样的单纯没脑子的有吸引力。”
真的,只听说林礼钧要在哪个工作室找工作,找到没有我不知道。他究竟比我小多少,我也不清楚,在他家乡的那几天,这根本不是问题,也没人关心,我压根儿忘了问他一声。两个问题我一时都难以回答,只好不说话。竺蓝鄙夷地叹口气,“这你都不知道,还说爱上了,我看你真昏了头
“不是你想的那样,竺蓝。”
竺蓝看着我,叹了口气,“梅眉,杨可真是不错的机会,你一定要珍惜,你看看我,将来肯定连杨可这样的都难找。你不是二十岁的小姑娘了,不能做事没有理智,不顾后果。幸好今天你没有一时糊涂,说出分手的话,不然我看你怎么收场。”
“竺蓝,难道你还没看出来吗,他从来就没把我当成一个独立的人,我哪样东西他看得惯?要不是想要我无条件,无限制地给他加工文章,他哪会想起要和我结婚。结婚以后我完全就成他的奴隶了,不能有自己的个性,永远作他背后的那个女人。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读这么多书干什么,我不如不读书,作家庭主妇好了。”
“梅眉,生活就是这样。杨可的确自私点,跋扈点,可是终归还是比较求上进,有理想的青年。你看现在社会上都是些只知道依靠父母,什么本事都没有的,如果找到那样的,你境况比这还要糟。”
我颓然坐在沙发上,难道找到一个真心相爱并心甘情愿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就这么困难,这么不可思议吗。竺蓝也不嫌热,挨着我坐下,拍着我的肩膀,“没事了,梅眉,你是一时头脑发热,很快就好了。你不要给杨可写文章吗,正好不和他接触,也不和你那个所谓爱人接触,可以好好想想应该怎么办。”
我心乱如麻,心中发酸,忍不住眼泪掉了下来。我早就想好好哭一场了,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机会选择自己的生活,我想要做的事情永远横着数不尽的障碍,单单一个杨可就弄得我不知所措,还有父母,同事,朋友,我到底该怎么办。
竺蓝仔细看着我,递了一张纸巾给我,突然很严肃地说:“梅眉,你是真的爱上他了,是个什么人?”
我捧着脸,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他很吸引我,我觉得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过得很愉快,我总是想和他在一起。我知道我们之间存在着很多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是我还是忍不住要去努力。”
“梅眉,他爱你吗?”
我嘴角浮现出温柔的笑容,“当然,那是不一样的,他从上到下都欣赏我。你被一个人用心爱过,你就会知道有什么不一样。杨可根本不爱我,他正是因为找了我委屈才觉得看我样样不如意,而一个人如果爱你的话,他看你每样东西都是完美的,令他开心的。”
“梅眉,他不是因为你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是个博士才缠着你吧?”
“我是不是博士,有没有工作,会不会写英文文章,”我调皮地笑笑,“他都一样爱我,因为他爱我的原因根本就不是这些。”
“你俩生活在真空中吗?过神仙日子吗?不用生活,不用考虑家人吗?梅眉你怎么这么幼稚,这个男人也是一样,他肯定比你小。成熟的男人不可能这样思维,他们早被社会污染的成了乌贼了。”
我就是不工作,林礼钧现在也能养活我,他并不是那种只知道谈恋爱的二流子,由于幼年的生活环境,他很能吃苦。他曾告诉我,因为心疼大哥,和大哥开车时他永远都是开夜晚,虽然很累,但他年轻身体好,仍然干得很开心。我有足够的把握如果和他在一起,我可以干我想干的任何事情,他会宠爱我,支持我,绝不会象杨可一样,只会没完没了的挑剔和指责。
“梅眉,”竺蓝叫我,“又走神了。照片拿给我看看,你肯定拍了不少照片,看看这人什么样子。”
我把相机拿出来,那些风景照让竺蓝赞叹不已,“梅眉,你可真会享受,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美的地方,每一幅都可以用来做杂志的封面呢。”然后她停住了,我看见她正看着一张林礼钧骑在马上的照片,他笑得那么开心,是那天我们去他心目中的圣地照的。竺蓝慢慢向后翻着照片,非常仔细地看着照片中的每个人,然后说:“是他,我见过这个人
竺蓝比我早分来这个学校,曾经在校园里见过林礼钧并不稀奇,但我没想到她不仅仅是见过他。
她并不往下说,抬起头来看看我,然后伸手拧我的脸,“我倒要看看这张脸最近长出什么来了,”她笑,“怎么出去一趟,就开始走这么邪门的桃花运?”
我脸做贼心虚地红了,她仍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梅眉,这是咱们学校的学生,是不是?”她指着照相机中的一张照片,林礼钧在这张照片中正看着雪山沉思,“开始我还不敢确定是他,因为难得看见他笑,直到看到这张照片,我才肯定是他。”
对她撒谎是不可能的,这根本是个人精。
“是咱们学校的学生。”
“梅眉,我真不知道怎么说你才好,你到底怎么回事,学生怎么可以碰?你还要不要继续在学校里混了?”
我不说话,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竺蓝见我不说话,继续往下说,“这个学生上大一时,我刚进学校,正好教他大学英语,他非常特别,我们学院的年轻老师都知道他。”
我好奇心来了,“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觉得他很显眼吗?长得象他这么帅气的男孩你觉得很常见吗?老实说他走到哪里别人都很容易注意到他。他是不是少数民族?不过我记得他用的是汉族名字,但他那张脸,一看就知道绝不是汉族,但肯定也不是纯粹的少数民族,他的五官有种汉族男人才有的精致,而且他特别聪明,少数民族学生我教得多了,他的领悟力不一样。”
我低声说,“他爸爸是汉族。”
“你还知道的真清楚,”竺蓝语带讽刺,“梅眉,我真没想到你能糊涂到这个地步,任何一个成熟女人都知道漂亮男人是不能碰的,那脸蛋倒是看着舒服,将来是无休止的烦恼。他应该毕业了吧?”
“嗯。”
“梅眉,你来这个学校刚一年吧?”我不知道她突然问这个是为什么,便答应了一声是。“我在这个学校已经四年了,我告诉你,每次我看见这个学生的时候,他旁边的女生都不一样,起码换了五个以上。”
“这个我知道。”
竺蓝奇怪地看着我,“知道你还这样?!咱们学校里那些师生恋的下场你不知道吗?你这还是女老师和男学生,将来你怎么面对学生?就算你不想升官得到领导的赏识,混日子你也不能趟这趟浑水啊。”
“怎么叫趟浑水?再说他已经毕业了。”
“毕业了,我告诉你,几年内你都消停不了,这个学生太显眼了,好多老师都认识他。还有,我和你同龄吧,我都接受不了这个事情,你父母那里你怎么去解释,那天你妈打电话来,你不在,她就跟我聊了几句。说她现在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的脾气,还有就是你总也不和杨可结婚,不知你到底是怎么打算的。就算为了你父母,你自己好好想想,你能不能干这么出格的事?”
我沉默,竺蓝这么激烈的反应是我早已想到的,她所提到的问题也全是客观存在的。
“还有,他这么风流,你能把握他吗。现在你们一时头脑发热搞到一起了,将来没完没了的有年轻女孩子来找他,你怎么办?本来你就比他大,等你成货真价实的黄脸婆了,他才刚刚适龄,你就等着去一哭二闹三上吊吧。”
“我才不会那么没水平。”
“到时候哪由得了你?那天优优到这里来哭的闭了气你就不记得了?我早就跟她说她那个老公靠不住,她哪里听我的,图人家个子高,她随时可以作小鸟依人状,结果想到她老公那里作小鸟依人状的女孩子多了去。现在有什么办法,已经被她抓住在外面寻花问柳,索性撕破脸什么都不顾了,家都很少回来,她俩弄不好就只好离婚,幸好还没有孩子,你以为她离了婚会多么好找吗?”
“又不是长的帅就一定花心。优优的老公我看长得根本不怎么样,就是高点。他那眼睛到处转,我也不喜欢他。”
“仅仅个子高点就自我感觉好成这样,你这个还不翻了天了。我告诉你,就算他自己洁身自好,那些女孩子都会来缠着他,你就整天什么也不干,看着他吗?”
竺蓝说的全在理,我无法反驳她,只好不说话,事实上她所说的难道不正是我自己心中所忧虑的吗。竺蓝拍拍我,“好了,梅眉,你也累了,这几天你好好想想,过了这个糊涂劲儿就好了,我看你还是快和杨可领了结婚证,年底请我们喝喜酒是正经。我要当你的伴娘,听说当伴娘的都很快会出嫁哦。”
我回到房间,没有一点儿睡意,只觉得身心疲惫至极。这时候我才想起要打开手机,手机的短信提醒声不断想着,我把杨可的全部删掉,也懒的看林礼钧的。呆坐一会儿觉得无聊,才打开短信看他说些什么。短信里他真可爱,和旅途中完全不一样,做任何事都会发一条短信告诉我,甚至吃了块西瓜也发条短信告诉我说很甜,然后就说想我的很,想和我一起干所有的事。我看了忍不住开心起来,好似看见他对我做鬼脸。最后一条短信是告诉我他睡了,手机放在枕头下面,我任何时候都可以给他打电话,哪怕是半夜。他一贯睡的死,但是手机在枕头下就不会听不见了
经过一下午和整晚的折腾,我觉得委屈极了,很想给他打个电话,但时间已经很晚,便只好作罢。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地怎么也睡不着,天气炎热,心里又堵的慌,我干脆爬起来,告诉自己必须要干点什么。突然想起何不上网搜下林志强。他画的那么好,应该不是无名之辈吧。我的精神立刻来了,马上打开电脑,先是看见李一在MSN上给我留的言,让我一上网就和她联系,说有要事相商。她那儿和这里有几个小时的时差,现在正是傍晚,因为受了竺蓝一晚上的现实主义教育,我再也懒得听她的爱情宣言和倾述,暂时不想理睬她。
我使用林志强和画家,林志强和设计师,林志强和教师等关键词在GOOGLE上不停搜索,还是一无所获,我心中疑惑,难道这个人没有从事任何一种与绘画相关的职业吗。我把杨可的数据拿来翻看了一会儿,觉得很厌烦,也没有情绪给文章开个头。只好又打开 MSN,李一正在线上,看见我上来很是开心,马上打了个笑脸过来。我没好气地打了一句话:“找我什么事?”
“你玩疯了没有,怎么样啊,有没有艳遇?”
这个人就关心这个,我懒得理她,继续问:“什么事情?”
“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我现在不想听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我自己正烦着呢。”
李一打了个疑惑的表情过来,“你也会烦?是不是和杨可分手了,你早就该和他分手了。”
“差不多,正准备分手呢。”
“天下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读研一时我看着他就烦,小人。”
李一从来没说过杨可的半句好话,她很不喜欢他,嫌他功利性太强。不过李一本身过得就是艺术人生,讨厌十分现实的人也在常理之中。我很想告诉她林礼钧的事情,但是一时难以说清楚,决定先不说。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
“我刚得到克劳斯爱立信青年工业设计大奖赛的三等奖。”
“真的,祝贺你。”李一一直不懈地朝着自己的理想去努力,果然比我们读研时所有的同学都活得更精彩,那时候所有人不都认为她疯了吗。她的每一个好消息都象是给我注射了一针兴奋剂,使我能够获得勇气朝着自己的梦想去奋斗。
“是办公用品的设计。拿到奖那天晚上就有猎头给我e-mail,试图挖我去另一家公司。”李一打了个兴奋的脸颊发红的表情过来。
“你跳不跳,肯定薪水会增加不少。”
“我们公司也会很快给我加薪的,就算不得奖,老板最近也打算给我加薪。公司要开展中国地区的业务,我现在不想跳槽,等公司成立了办事处以后,我可以申请回国工作。”
“你不是喜欢呆在国外吗?”
她打了个害羞的表情过来,“我想离他近一点。”
“你怎么还在趟这趟浑水?”我不自觉地用起了竺蓝的语气。
“我爱他,就想让他快乐。”她倒理直气壮。
“我可警告你,别破坏人家的家庭。”
“不会的,我就这么远远看着他,等着他。永远不告诉他我爱他,除非确信他没有了老婆。”
“我看你要等他老婆死,恐怕自己就成老太婆了,现在的人都活得那么久。”
“我没等他老婆死,那也太卑鄙了,我觉得现在这样很好。他又不知道我爱他,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我心里小小地平衡了一下,各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李一不也很痛苦吗,只不过权宜之下,找了个聊以自慰的方法来远远爱着别人,我要是她,肯定早疯了。
“你帮我个忙好不好?”
“不会是让我去毒死那个人老婆吧?我可告诉你,现在氰化物管理很严格。”我打了个恐惧的表情过去。
“没那么严重,要去我自己去了,不连累你。”她打了个目瞪口呆的表情过来。“不过的确和他有关
“快点说,已经很晚了,小姐,我们这里是半夜了。”
“行了,好容易耽搁你一次时间,就吝啬成这样,装出一副学术狂人的样子。是这样,我参赛前把比赛的题目和规则都告诉了他,他次日给了我几个构思,我用了其中的一个作了很详细的方案,后来效果图也是他帮我画的,因此这个奖应该是我俩共同得到的。”
我发了个惊讶的表情过去,“还没把人家勾引到手,就从人家那里得了好处了。”
她不理我,“没想到得了奖,奖金不多,合人民币大约有六万。我前几天把得奖的事告诉他,要汇给他一半的奖金,这是他应得的,可他坚决不要。我觉得他不要简直是瞧不起我,我怎么能要别人的东西,其实有个荣誉我都很开心了。”
“我看你在北欧呆久了,什么事都和女权扯上关系。”
她打个脸红的表情过来,“可能是吧,反正一言不合,差点吵了起来,他懒得理我,可是钱也必须给他啊。”
我传了个撇嘴的表情给他,“我能为你做什么?”
“他的卡号我是绝对弄不到了,只能找个人把钱给他送过去。只要不是我亲自送,他肯定不好意思拉拉扯扯地不要。”
“天,你想让我去。”
“哎呀,你不是喜欢旅游吗,权当旅游一次嘛,还有人给你出路费,要是我,高兴都来不及。”
“是哪里?远了我可不去,我忙着呢。”
“你忙什么,放假了,瞎忙?!”
“Z市。”
我的心猛然一紧,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吗?“等等,他叫什么?”
“急什么,我还没有跟你说地址呢!Z市和平区,Z大艺术学院。不过他现在大部分时间在外面一家公司作设计总监,晚上会在家。”
“他叫什么名字?”
“天,你急什么,难道你还会认识他不成。”她打了个张嘴大笑的表情过来。“林卓,他叫林卓,他很有名,很多人都知道他。”
我怎么就没想过,林志强有可能改名字呢,卓是他心爱的卓玛的第一个字,这铁定是他了。我紧张的手都有些发抖,好半天没在键盘上敲出一个字来。
“还在不在?”李一发了个瞌睡猫过来。
李一肯定不知道他曾经叫林志强,问她也没有用,我感到她对这个林卓的了解十分有限,那么,林卓到底是不是林志强呢。我直觉百分之八十他是,但是还需要进一步的证实。我发了个大吃一惊的表情过去,假装认识这个人。“是他啊,我认得他,他是我一个朋友的叔叔,小时候我见过他,他是不是个子很高,头发有点卷,皮肤很白的。”
“是啊,小时候你见过的人居然还记得?”
我感觉我很有撒谎兼业余演员的潜质,反应神速,“是啊,你知道我父母都是大学老师,认识的人很多也是大学老师。这个叔叔让人记忆很深刻,他画画的很好,所以我记得他。”
“哦,是这样,你们很多年没有联系了吧,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他。”
“是好多年没有联系了,自从他离开S省,就再也没有过他的消息了。”我下意识地说出实情。
“奇怪,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在S省住过,不过我知道他对西藏文化很着迷。”
这肯定是他,我觉得我几乎可以确定了。
“他有个博客,你可以去看看,他有些作品在上面。”
我急忙打开李一发给我的那个链接,博主的名字很古怪,是“失去灵魂的男人”,这个博客里面内容很少,看来他很少更新。与卓玛老阿妈的画册中如出一辙的风格,我感到那么熟悉和亲切,我嘴里轻轻咕哝着就是他,这个总是站在我想象中,我无法看清脸的男人,终于要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了。
我仍然觉得不能确定,猛然想起既然他是大学教师,那么他一定写过很多文章,我可以去中国期刊网上查他的资料,进一步了解他。我打开中国期刊网,以林卓为关键字搜索第一作者,我查到了他的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以及简历,从这些数据来看,都应该是与林志强符合的。他毕业于某著名美术学院,现在Z大任教,我继续搜索他所写的文章,看了几篇他写的文章题目后,我不再继续往下看,因为我已经确定他一定是林志强。那几篇文章的题目分别是:康巴藏居的色彩与构成,藏传佛教对康巴文化的影响,康巴藏居的美学要素……
明天再发不好意思了各位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自己没有权利把他的过去和李一分享,我决定先不告诉李一这一切。可是邀请林礼钧或者林书钧一起去,我觉得也不妥当。如果林卓真是林志强的话,那么林书钧那样的眉目和身材,任何人都有可能看出她与林卓的关系,我怕会对林氏姐弟以及林卓的家庭都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我很快作了一个决定,反正是暑假,我闲着也是闲着,我要一个人去拜访林卓,而且事先不告诉任何人,去了以后的结果是什么,我一无所知,但是我的好奇心空前地膨胀起来,我发现我真不应该学什么材料学,我应该作侦探。
李一有些急了,发了个不耐烦的表情过来,“梅眉,在不在?”
“在,我看林卓的博客呢。”
“是不是很棒,他一直坚持每天画画呢。”
“他不是教师吗,怎么在外面作设计总监。”
“他是不肯去,可是那人是他一个大学同学,已经N顾茅庐请他好多次了,他那同学的公司快倒闭了,他只好去帮他。林卓那人,心地很善良,这也是我爱他的原因。”
我心里一凉,可怜的李一,你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林卓心里怎会有你的位置。他天天牵挂,日日思念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卓玛。他从未有一天忘记她,他博客上尽是他记忆中卓玛的肖像,他好像任何时候都在画她。你还以为他是对西藏文化感兴趣,其实他感兴趣的是卓玛。他的名字就叫“失去灵魂的男人”,因为他的灵魂早在二十几年前就被卓玛拿走了。可是李一说过,他是有老婆的,那么这又会是个什么样子的女人呢,我越想越糊涂,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基本的逻辑判断能力和一个女博士应有的智商。看来要作侦探还有一段距离,不过首先我还是要先去亲切会见一下这个林卓,不知道林卓看见我这个不速之客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不会杀我灭口吧。
“梅眉,你又在想些什么,总是走神。”李一发了个打哈欠的表情过来。
“行了,我去,就这几天吧。”
她发个大喜过望的表情过来,“太好了,我知道你会同意的,我把往返机票钱和生活费一起汇给你,真想和你一起去。还有,你可别被他迷住了啊。”
“神经病!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我知道他很爱他老婆。”我话里的老婆其实是指卓玛。
李一认了真,发了个吃惊的表情过来,“真的吗,你怎么知道。”
我索性撒谎撒到底,“刚才不是告诉你了,他是我一个朋友的叔叔,我那朋友告诉我的。”
“这绝不可能,他一点儿都不快乐,如果夫妻关系很好怎么会那样?”
我很难向李一解释这一切,只好顾左右而言他,“那是你想象的,人家很快乐,不然画那么多画,写那么多文章?”
“那恰恰说明他很郁闷,要通过那些东西来发泄。你没听过‘艺术正是被压抑的爱的表现’这句话吗?”
“好了,以后你就知道我说的话都是有道理的了,现在我困了,要睡觉了,你自己在网上慢慢转悠吧。88。”我下了线
躺到床上,我才觉得疲乏象潮水一样涌向全身,我很快进入梦乡。梦中我在浓雾中艰难前行,恐惧和紧张如影随形地跟着我。前面有个高个子男人,我拼命叫他等等我,我不愿意一个人独自前行。他却一直不回头,我使劲跑,还是追不上他。我是很少做噩梦的人,可是这个奇怪的梦令我一起床心情就很不好,这到底预示着什么。
吃过早餐,我打电话订好去Z市的往返机票,准备给杨可的文章开个头,可是提起笔来,却心神不定,只好又放下。手机响了,我一看是系主任袁立文。去年我一进校,虽然研究方向和他的有所不同,他还是让我进了他的课题组,现在给我打电话,多半和项目有关。
“袁主任。”
“梅老师,假期没有回家吗?”
“还没有,想写篇文章,写完了再回去。”
“梅老师真是勤奋啊。”
天晓得,我还勤奋,要不是杨可厚颜无耻地用结婚作条件,我才懒得写呢。
“没有啦,袁主任有什么事情吗?”
“我们那个项目已经中试完,下个月就要试生产,科研处的小赵,我们俩,还有尹老师要一起去一趟。”
我知道袁立文是很欣赏我的,他听过我几次课,每次都夸我实在不愧是博士毕业,备课认真仔细,口齿清楚,善于和学生交流沟通,课堂总是很活跃,说一个刚进校的老师是很难做到这一切的。此外我英语好,我知道他指望我多写点文章。评职称确实也需要项目作支撑,我乐得顺水推舟,平时和他关系也很融洽。只是每每他劝我写入党申请书,我都会找各种理由拒绝,我并没有其他意思,只是讨厌一切和权力有关的事务,我深知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我是个平凡的小女子,没有多大兴趣染指这些东西,只想好好过自己的日子。闲时听听音乐,四处旅游,体验各种民俗风情,写写随笔心情,看看小说,便是我理想的全部。
“尹老师不是要退休了吗?”
“就是他要退休了,所以我们才要赶紧试生产,也是他的一个成果,还可以对他评职称有点帮助。”
袁立文很会做人,官场上那一套操作的得心应手,学术上也不算保守,人也比较随和。我一听他这么说,才明白原来还是为了尹老师评职称,尹老师确实也可怜,都快退休了,还在朝副教授奋斗,职称如果评上了,他经济上会有很大好处,退休的也更体面。想到这里,我立刻答应了袁立文。项目转让的那个地方很偏僻,我实在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挂上钩的,不过这个产品是属于精细化工产品,利润很高,运输成本高点倒也无妨,反正那里的其他成本低。
“下个月几号去?”
“立秋以后吧,会凉快一点。我提前告诉你一声,你准备一下。”
“好的,袁主任,这些事情你总是想到我,太谢谢了。”
“梅老师,你很有前途,应该多努力,不然太可惜了。”他打了个哈哈。
“我会的,谢谢你,袁主任。”
“别客气,再见。”
挂了电话,我发一会儿呆,突然想起要是我和林礼钧结了婚,不知这些人的嘴脸又会是什么样子。想起来又有点泄气,现在领导们是千方百计地想要锻炼我,不知为什么你越不想要什么东西,他们就偏要给你,你越想得到什么,倒反而得不到。我叹口气,眼见什么也干不下去,决定去城里逛逛
袁立文的电话给我了撒谎的灵感,眼下我真是撒谎成性了。我打电话告诉所有人我要去Z市作项目调研,妈妈很沮丧我又要推迟回家的时间,杨可有些懊恼我会更晚完成文章。等我打完所有的电话,我才发现已经好久没有联系林礼钧了。不过如果要去城里逛逛,我还不如到他那里去玩玩,反正去中国银行把李一的钱取回来,还有的是时间。我给他拨了个电话,电话才响了一声他就接通了,好似一直拿着电话在等。
“嗨,是我。”
“宝贝儿,你终于给我打电话了。”他语气中有抑制不住的兴奋。
“昨晚好晚才睡。”
“懒虫,”他温柔地说,“我一直没给你打电话,怕给你惹麻烦。”
他细心的一点儿也不象个藏族男人,不过归根到底是因为爱我,才事事以我为中心去考虑,我无法不对他心动。
“杨可昨天没打招呼就跑到这里来了,要和我结婚。”
“真的,”他倒笑了,“那你怎么说?”
“我本来当场就想拒绝,但我们屋里的竺蓝在,我怕他没面子,就决定把他约出去跟他说。”
“到时候要不要我去保护你,免得他怒不可遏,伤害了你。”
“呸,我要是对他有那么重要,你还有什么机会?”我也笑起来,林礼钧总有这样的本事,让我心情很快由阴转晴。
“我想见你,宝贝儿。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想你。”
“我今天要进城办点事情,办完事就过来看你。”
他大喜,“我陪你去办事吧。”
“你不用找工作吗?整天游手好闲。”
“找什么工作,刚回来,一个哥们儿就给我打电话让我和他一起做个方案,说我上次给他们工作室做的那个设计客户很满意,还拼命说服我现在就去他们工作室全职。”
“你去吗?你不是说要积累经验吗?”
“现在我在家做SOHO,假期里就可以随时陪你了。等你开学了,我再去做全职。”
我很想他来陪我,又怕被人看见,只好回答他,“我可不想全世界的人现在都知道我俩的关系,我还是自己去。”
他沉默了一会儿,“亲爱的,什么时候我才可以随时和你在一起啊?”
我心情重又黯然,他见我不说话,“没关系,宝贝儿,我永远在这里等你,你不要着急,慢慢想,我不想你为难。我在抚琴路108号,你到了给我电话
我换上一条自己最喜欢的白裙子,我曾经在北京逛了整天商场淘到的。裙子的款式非常特别,腰线在胸部以下,裙摆直到脚踝,并且布满了不规则的褶皱。这条裙子配上金色的手镯和金色的平底凉鞋,并且把头发盘起来,非常有古希腊的韵味,好似爱琴海的微风迎面吹来。
我收拾妥当,背着一个大的草编包,先去了中国银行。我很顺利地取到钱,并兑换成人民币,然后存到一张卡上,到时候我准备就把这张卡给林卓。我在临近的商场里闲荡了一会儿,买了两样小饰品,然后准备去抚琴路。
抚琴路108号是个新建的小区,里面全是小户型的电梯公寓,各种设施一应俱全,非常适合那些未婚的年轻人。我在门口给林礼钧打了个电话,他很快就出现在我面前。
“怎么这么快。”
“在那个WOWO门口看报纸,一边等你。”他接过我的包,领着我往他的住所走去。他住在十五层,和一个男孩,据说也是少数民族合租一套房子。房子很小,一室一厅,他俩一个住在房间里,一个住在厅里,屋里一看就是刚收拾过的,但还是处处显出男人的凌乱和不拘小节。
一进门,他弯下腰把手环抱在我大腿上,我正不知他想干什么,结果他一用力就把我抱了起来,这样的抱法,我记得只有小时候爸爸这样抱过我。我好似回到童年,开心极了,忍不住笑起来,一边搂住他的脖子。他把我抱到窗前,象抱着一个孩子,他把头贴在我胸前,“宝贝儿,好不好?”
“嗯,我喜欢。”结果后来他这样抱着我竟然成了我们见面时的必然仪式。我觉得他累了,便用脚踢他,他才把我放下来,“我给你泡了杯茶,你快喝了,解暑。”
“明天我要出差。”
“假期还出差?”他很疑惑。
我又开始撒谎,“是主任想做个项目,开学没时间,让我先去调研一下。明天的机票。”
“学校竟然还会让你飞机往返?”他稀奇地问。
这我怎么没想到,看来撒一个谎,就要撒无数谎来圆第一个谎。我反应很快,“是袁主任从经费里给我出的钱,说天热,坐火车太辛苦。”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三四天,四五天吧。”
“我去机场接你吧?”
“不,回来时,你给我做好饭,我过来吃。”他要是知道我竟然是去追踪他爸爸,不知道会怎么想
嗯,”他答应一声,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说:“宝贝儿,这条裙子真好看,你穿着象点圣火的女神。”
我笑,“本来就是古希腊风格嘛。”他今天穿了一件手绘的T恤衫,和他那次穿的那双鞋是一个风格。我拉着他的袖子仔细看看,“给我也画一件,我喜欢这些图案。”
“好,给你画件衣服,画双鞋,和我一起穿。”他也不嫌热,把我抱到他腿上,不知为什么,和他在一起,我总有种回到孩童时代的感觉,情不自禁地竟然会跟他撒娇。
“你哥们儿让你做的那个设计是什么?”
“是一个专门作水晶饰品的公司,想先做一期用来宣传产品的平面设计。”
我突然想起林卓来,遗传真是奇特。“那你有构思了没?”
他点头,“有点想法,我需要做一双水晶鞋,但是不知道鞋底怎么办。”
“鞋底?”
“是啊,模特儿站在那上面,要有足够的强度,但是又要晶莹剔透,象是真正的水晶做的一样,我还没找到这样的东西。”
这个容易,我笑了,“我给你做一双。”
“你?”他睁大眼睛看着我。
“忘了我学什么的了?”看来知识任何时候都有用,难怪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你把模具做好,我用聚酯给你作一个,现在高分子可以做出很漂亮的效果,完全透明,没有任何瑕疵,还可以有不同的颜色。”
他抱着我,在我脸上狠狠亲一口,“我就说要找个有文化的嘛,昨晚我想了一晚上都没有想出办法来。你一来就给我解决了。”
我很开心可以帮他做点事,那感觉和帮杨可写文章完全不一样,这是种很愉快的感觉,那却是种应付。他要拉我出去吃饭,说要感谢我,我仍然不肯,心里还是怕被人看见,于是打发他出去买些菜回来,本来我也喜欢做饭。午后他开始查各种资料,不停地画着草图,我在沙发上迷糊了一会儿,起来看看书,觉得这样的日子过着很不错。
晚饭时和他同住的室友回来了,林礼钧说他是羌族,羌族和汉族非常近似,没有多少少数民族的特征,看起来和汉族一样,名字可全用汉语,这个室友名叫穆真,在一家计算机公司工作,本地看起来好像遍地都是计算机公司。我常常看见那种有着典型IT人士特征的人在街上闲荡,总是一副天即将要降大任于斯人的样子,踌躇满志地招摇过市。穆真倒不怎么象个IT人士,他好象不太爱说话,可能也因为天太热了,每天坐公交很累,和我打过招呼他就回到了卧室。
坐车回学校还要一段时间,我觉得天色有点晚了,便要告辞回家。林礼钧拉住我,不肯放我走,一定要我再多呆一会儿,说晚了送我回去,我答应他明天去机场前再来看他,他才不情愿地让我回去,不过还是坚持要送我到车站,我只好由他。
晚上我在计算机前下载了一副林卓画的人物,将其某个局部放大,和我所拍下的卓玛老阿妈那本画册上一副人物的局部放在一起。我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果,这绝对是同一个人所画,看那线条,对肌肉的描绘,阴影的处理,虽然他现在画的更熟练更有感觉了。要是他不承认自己是林志强,我就把这两幅画拿出来,习作是不会撒谎的。我又找出一幅林礼钧的全家合影,用像纸在打印机上打印出来,准备拿去给林卓看。
次日我一早起床,换上我的经典搭档T恤和牛仔裤。不管怎样,我觉得还是这种穿法最舒服。我收拾好一个大旅行包,带着种去洞穴探秘的感觉,给还没起床的竺蓝留了张纸条,兴冲冲地往城里去了。看来去我除了不爱搞学术,什么都喜欢
我停住脚步,他俩同时抬起头来。我首先看到女孩子用惊异的目光盯着我,低声叫了一声“梅老师。”这声称呼令我受到极大的惊吓,我顾不得看林礼钧,便急忙转身走开,电梯并不在此层,我推开消防梯的门,急忙向楼下跑去。我的思维一片混乱,林礼钧带给我的愤怒,女孩子对我称呼带给我的惊恐,那肯定是我的学生,虽然我好象从来没有见过她。我的脚步在消防楼梯中回响,有人追了下来,一边呼喊着我的名字。我跑的更快,此时的我只知道赶快逃走,然后再清理自己的思路。
可是我跑不过他,他从后面拽住我的胳膊,大声喊,“梅眉,宝贝儿,事情不是那样的!”我停住脚步,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可是我知道,我所受到的惊吓远大于愤怒。后来他告诉我,我的眼神冷的象冰,瞬间就把他冻得毫无知觉。我厉声回答他:“放手。”他吓得赶紧放开我,有人曾经说过,如果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就会没来由地怕她,他甚至不敢再追我,我很快跑出这栋楼,在门口打了辆车到了市中心。
我找了个咖啡馆,坐在那里喝了杯咖啡稳定情绪和思维。期间我收到林礼钧的N条短信,解释这件事情的真相。说那女孩是他从前的女友,一直要和他复合,总是来找他,并说没有他就再也活不下去了,由此可见女人一定要独立。这我可以理解,和林礼钧相处的越久真是越难离开他。女孩子今天早晨就来了,看来也是个不喜欢打招呼搞突然袭击的主(参见杨可的行为),林礼钧告诉她自己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非常爱她,女孩子表示要看看这个人,林礼钧竟然很得意地答应了她,可见一点脑子都没有,根本不知道一个嫉妒的女人所蕴含的原子弹爆发般的强大破坏力。这个女孩子是他的同学,显然是认识我的,我怀疑他的智商等于或小于零,根本不理解我现在的心情和不欲他和我的关系为人所知的难言之隐,反而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已经接受他了。可恨之极,后来我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而且这个女孩带给我的麻烦和烦恼真是无穷无尽,她为了达到自己目的百折不饶,艰苦奋斗,屡败屡战的精神也着实让我佩服,估计她这种精神要是用在学术上,诺贝尔化学奖非她莫属。
女孩子等了一会儿,林礼钧又只顾画图和查资料,可能即没有没事找事地陪人家聊天,也没有殷勤地给人家续茶添水,表现出一个好客主人应有的修养和素质,女孩子百无聊赖,只好告辞。他才觉得有点不妥,冷淡了人家(早干什么去了),便很热情地送人家出门,结果一出门,女孩子便声泪俱下地搂住他,准备发扬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精神,迫他就范。幸好他的T恤是棉质的,吸水性尚可,他便好言相劝,女孩子越发来劲,我却在这时也成了一个不速之客,原本以为自己素质还可以,结果还是和杨可等人成了一路。可是我昨天告诉了他我今天要来的啊,结果还是让我看见这一幕,真是倒霉到家了。
我把咖啡喝完,已经完是这样一来,我和他的事情还会是秘密吗?竺蓝早已说过,人们的唾沫星子都可以淹死我,而且我真是见识了女孩子们喜欢缠着他这一事实,难道我防一世吗?我心乱如麻,他不停地给我打电话,我都按掉了,可怜林礼钧以为已经失去我了,急得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谁让他没脑子,自作自受。
我索性又吃了些东西,找了本时装杂志看看,才慢腾腾地跑到机场大巴停车场。一进候机厅的大门,我就看见林礼钧站在那里,我懒得理他,径直去换登机卡。他跟牢我,竟然还要帮我拿包,我恶狠狠地瞪他一眼,他却死皮赖脸地搂住我的肩膀。
“干什么?”我想用力推开他,斜眼一看,好多人都在看我们两个,我只得又收回手。
“宝贝儿,你真的误会了,我给你发的短信你看了没有。”
“这是你第几个女朋友啊?”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脸皮真厚,还敢笑),“最后一个。”
“让人家搂着,很舒服吧?”
“不是,她突然就那样,我还没反应过来。”
“你要反应几分钟?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二十四个小时?”
他不说话,只是强行要拿走我的包,我不愿在公开场合和他拉拉扯扯,便只好让他帮我背着包。我知道他肯定不愿狠心推开那女孩,他自己振振有词,说他没有主动去搂着人家,可是男女有别,难道就可以任由人家搂着他吗?总之我心里说不出的不开心和别扭,爱护女人也不是这个爱护法啊
我想了一会儿,本想用杨可来打个比喻,说明我的愤怒心情。我想让他想象一下突然之间看见我和杨可抱在一起,他会是什么感觉。可是又想起人家说过甚至可以和杨可一起照顾我一辈子,便觉得这样的比喻还不如不说,达不到教育说服他的目的。可是他并没有深挖自己的思想根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难道就这样善罢甘休了吗?下次又有第一任,第二任,第N任女友来搞突然袭击,他那个腰就可以随随便便被人家搂着。须知古代女子为了自己的贞节,男人摸了一下手就自己把手给砍掉了,我倒并不要求他能刚烈到这种地步,可是总要保持适当的距离才好啊。
林礼钧等我换完登记卡,利用我生怕引起旁人注意的心理弱点,一把搂住我的腰,然后嬉皮笑脸地跟我说:“亲爱的,我为了怕你跑了,打车追了过来,已经在这里等你几个小时了。我午饭都没吃呢。一直站在这里,那些服务人员和安检人员都以为我可能要制造一起恐怖事件,一直都很警惕地盯着我呢。”
我很想不理他,心里却开始心疼他,只得硬硬地回他一句:“那还不吃饭去?”
“好宝贝儿,我走得急,门也没锁,衣服也没换,身上的钱全用来打车了,你请我吃肯德基吧。”
我明知他撒谎,就是想我和他在肯德基里坐一会儿,怕我现在就急急忙忙地进安检,也只好答应他,和他一起进了候机厅旁的快餐店。他选了一个鳕鱼堡套餐,我愤愤不平地掏钱给他付了帐,便要离开。他拉住我,非要我陪他吃饭,我发现我拿这个人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而且今天算怎么回事啊,通常电视剧里出现这种情节时,应该是我冲上去,给那对狗男女中男一记响亮的耳光,然后义正词严地大喝一声“骗子”,而事实上是我拔腿就跑。哪怕是法国人都做不出这么丢脸的事情,听说他们要是把妻子和妻子的情人堵到床上,一般会十分礼貌地说声对不起,然后出去等候,也不会像我一样落荒而逃啊。其次我应该让林礼钧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犯,并百般哀求我,我才要拿腔作势地不情愿地原谅他,并需要配合梨花带雨,痛不欲生,楚楚动人的各种文艺表情。可是他甚至都不承认自己错了,只差没反咬一口并指责我只看表面现象,不看事物本质,见识短浅,鼠目寸光。我郁闷地坐在林礼钧对面,默不作声,他一边吃一边看我的神情,然后说了一番让我啼笑皆非的话。
“梅眉,这样也好,本来你是不让我来机场送你的,我也不敢不听你的话。但我想送的要命,嘿嘿,这下让我如愿了。”
“我看你有病,而且病的不清。”
他得意地吸着饮料,甚至要求还要啃一对鸡翅,我没好气地让他自己去买。他回来后挨着我坐下,我离他远点,他又靠过来,我只好不动。
“不生气了,好不好,我真的不知道她会这么做,我想好好劝劝她,让她别再闹了。宝贝儿,我生怕你跑下楼的时候崴了脚,又怕你被车撞了,我担心死了。你可怜可怜我被你吓死了,好不好,亲爱的。”
说到最后变成了他被我吓死了,我逻辑发生了严重的混乱,思想死机,一时又重启不了,只好再次沉默。
他坏笑,拉起我的手亲了亲,“时间到没有?你回来后,想吃什么,记得给我发短信。我爱你,宝贝儿。”
我站起身来,朝餐厅外走去,他快步跟上,握住我的手。我有些心软了,不再挣扎,这一走好几天,我会想他的。我走进安检,他一直看着我,直到再也看不见我。我发现我真的陷进他的眼神里无法自拔,也许,他就是我的宿命,今生我再也无法逃开他
飞机缓缓停下,Z市果然热的要命,而且机场离市区很远。还是昆明机场好啊,基本上就在市区里面。好容易折腾到市中心,我买了张地图,找到Z大。我的天,这个学校在郊区,还远的很。我决定还是住在Z大的学术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也容易联系林卓,只好忍着酷暑,咬牙颠簸到了Z大。
Z大真不愧是历史悠久的名校,校园里十分幽静,梧桐树的枝条几乎覆盖了所有路面,古色古香的建筑随处可见。我问了N个学生,才找到学术交流中心,假期里这里还算比较空闲。我订了个标间,放好行李,一看已经快七点了,便决定先找个地方吃晚餐。
和所有的大学一样,Z大的侧门也全是各种各样的小店和餐馆,我找了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面馆,吃了碗牛肉面。时间已经晚了,今天肯定不太可能联系林卓了,再说我也需要好好想想怎么跟他说。我买了本《小说月报》,准备回宾馆,开足空调看看书,然后美美睡一觉。校园里人很少,我一直认为假期是大学校园最好的时候,干净清凉,早晚寂静无声。太阳已经落下了,Z大象个超大型的园林,并且还不收门票,为什么我不好好逛逛呢?我信步在校园里走着,知了不断地声嘶力竭地叫着,间或看见几个没有回家的学生在看书,教室里仍然有很多苦读的学生。我不由心生感概,发现自己停在了一栋古建筑的门口。Z大有很多古建筑,大多都是省级保护文物,甚至还有国家级保护文物。我眼前的这栋建筑看起来十分古旧,我不由大发怀古之情,便走了进去。楼里一个人都没有,我的脚步在木制地板上发出很大响声,让我自己感到有些害怕,我不敢再继续前往三楼,快步逃出了这栋建筑。后来我才知道这是Z大的人文学院,这栋建筑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墙壁和地板都是非常古老的东西,屋檐上雕梁画栋,显示出不凡的精美与辉煌,每年都要花很多钱来维护和修缮。一出人文学院,我很自然地往右拐,与古建筑风格完全不同的一栋建筑出现在我眼前。这是一栋扇形的建筑,呈棕褐色,虽然是假期,却有很多人进进出出。一看那些人的装束,我立刻便知道了这是什么地方。与我料想的相对应,楼里也传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我正是我此行要找的地方,Z大艺术学院。这里这么热闹,想来是成教和师范类的学生趁假期正在训练。我走进艺术学院,想慢慢逛逛,一边看看那些学生训练,一边看看林卓工作的地方。
二楼是各种琴房和舞蹈室,我来到三楼,看见很多画室。没错了,肯定是这里,我沿着三楼的走廊慢慢寻找,很快看见了宣传栏。几乎第一眼我就认出了林卓,林书钧实在和他很象(幸好没有约林书钧一起来)。照片上他身材颀长,眉清目秀,皮肤果然和他们描述的一样,十分白皙。年轻时他肯定很象个姑娘,造化真是神奇,单看林卓和卓玛老阿妈,都没有什么特别出奇之处,可是他们的孩子竟然完全遗传了他俩的所有优点。林书钧更偏象林卓,眉目秀丽,却又不乏健康和野性的美。而林礼钧更象卓玛,尽显高原儿女的粗旷,但仍然保留了汉族父亲的精致五官。难怪生物学家都主张血缘关系要越远越好,林书钧和林礼钧真是他们最好的论据。看来单单从后代的角度来考虑,我还是应该嫁给林礼钧,肯定会生个漂亮聪明健康的孩子。我为自己的想法忍俊不禁,突然听到一个人问我。
“同学,你找谁?”
谁这么多事,我脸一下红了,难道我在这里看看宣传栏都打扰了别人吗?我回头一看,是个带着眼镜的男生,看起来十分老实忠厚。他见我盯着他,便又解释道:“是这样,假期里外面的人在晚上八点以后是不让随便进出的。我觉得从来没有见过你,所以问问。”
原来是这样,难道我看起来很像不法分子?我十分郁闷,指着林卓的照片说:“我找他。”
“林教授?他假期都没来过,你是要考他的研究生吗?”看来假期里总有第二年要考研的学生在这里闲荡。真没想到有这样的机会来了解林卓,干脆顺水推舟就说是,可以打听些林卓的事情。要是我知道后来会给林卓带来那样的麻烦,打死我也不和这个男生搭讪了
我自小看着就脸嫩,在X大时那些不认识的人普遍认为我是学生。这个男生多半也以为我是个学生,十分热情。
“嗯,他的研究生好考吗?”
“考得人很多,林老师那人非常好,你最好是先找他谈谈。你怎么想起考他的研究生。”
我眼睛一转,“是这样,我拜读了他几篇文章,觉得很棒,就想考他的研究生。”
那男生一听很开心,后来我知道他就是林卓的学生,平素很崇拜老师,听见有人夸奖他的老师,觉得很骄傲。
“林老师的文章就是写得好,他那人更好。”
“是吗?”
“我们上本科的时候,如果他能够碰巧教我们一门课,不知有多少学生会羡慕的很呢。他上课的时候,旁听的人都会坐满教室。他自己还会掏钱给学生买书,真是好老师。”
看来林卓并不象我想象的那样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不知为什么当年他会那样作。男生一直看着我,看起来至少是不讨厌我的。“说不定我们很快就成为同门了,我也是林老师的学生。我叫王平,你呢?”
“梅眉。”我笑笑,“梅花的梅,眉清目秀的眉。你怎么没有回家?”
“暑假里教几个学生画画赚点钱。林老师假期里都没有来过,不知道他会不会来。不过你最好不要去他家找他。”
我心里一阵紧张,这么容易我就接触到了李一费了无数功夫也没有了解到的他的家庭情况。“为什么?”
“他夫人……”
“你是说你师母?”
“是,”他有点尴尬,“我师母不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而且他家里情况比较特别。”
王平看起来的确不是个有心眼的人,对一个刚刚认识的人就如此推心置腹。不过不排除他对我甚有好感,呵呵。我便利用他对我的好感趁机旁敲侧击,刨根问底。
“比较特别?”
他一点儿也不提防我,也不想想万一我将来真的成为他的同门,跑到林卓家里去告他一状,他会有什么后果,可见天真害死人啊。不过好在我既不可能成为他的同门,更不可能去背后说他的坏话。但有机会还是要劝告他一下,不可如此轻易相信一个人。
“是的,她得了种奇怪的病,好久都不能走路了。”
“瘫痪?!”
“差不多,是她那种怪病引起的,听说原来还能够生活自理,后来就不能走路了,家里请了两个保姆,常年都坐在轮椅上
我沉默,这太可怕了,他竟然有个瘫痪的妻子。那么我这趟来是不是太轻率了。王平看我不出声,便邀请我去办公室坐坐。我本来很有兴趣看看林卓办公的地方,可是听到这种情况后情绪便一落千丈,只得跟他说我累了,就不再打扰了,想要回去休息。他问我住在什么地方,我告诉他就是本校的学术交流中心,他很开心地说趁我在这里的时候会来拜访我,而且他会想法子让我见到林卓。王平心思单纯,我却心怀鬼胎,并不象一个意图考他导师研究生的学生一样对着他寻根究底,没完没了地提些与考研有关的问题。幸好他一点儿也没有怀疑我来到这里的用意。
我回到宾馆,拿起书看了一会儿,觉得索然无味,寻思明天到底应该怎么办,慢慢进入了梦乡。
次日清晨,我吃过早餐,拿起手机左思右想。人在面对难以控制其发展趋势的事物时,难免会紧张。我安慰自己不会发生任何事情,我只不过想找他谈谈,不会带来任何严重的后果。我终于拨通了李一给我的那个手机号码
电话很快就通了,我的心紧张地砰砰跳。我真的很庆幸我能有勇气到Z市来寻找林卓,并且坚持不懈地找到他,因为他对我以后的想法实在起到了难以忽略的影响。他的声音柔和而彬彬有礼,“你好,请问是哪位?”
我咽了口唾沫,“是林卓教授吗?我是李一的朋友,她有些东西拖我送给您。”
他在电话里微微笑了,“哦,”我想他肯定被李一的坚忍不拔和奇思怪想折服了,我急忙又加了一句,“我昨天从C市过来,到这儿的时候太晚了,就没有联系您,不知您今天是不是有时间见个面?”
“C市,”他停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吃惊。“那么远?你住在哪里呢?”
“Z大学术交流中心。”
他沉吟一会儿,“我现在外面一家公司里,你看你方便来找我吗?”
“方便,我打车过来就行。”
“那好,我在办公室等你,你到了以后给我电话。”
我心里又兴奋又紧张,把银行卡,林礼钧一张骑马的照片以及林礼钧全家的合影收拾好,心里又遗憾没有林书钧的照片。到校门外打了个车来到林卓所说的地址
这是一栋很大的写字楼,我从出租车上下来后,犹豫了一下要不要马上就给林卓打个电话,最后还是决定直接去找他。我没想到这是间很大的公司,该死的李一,不是说这间公司要倒闭了吗?我印象中面临倒闭的公司都是那种在居民楼里租一间房子,几个人佯装繁忙工作的小公司。这件公司尽然占据了这栋写字楼的一层楼。是间很大型的成衣公司。走到门口,我很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穿着休闲装,在一群穿着正式服装的人们中间,我看起来十分显眼。我刚走进公司,前台小姐便叫住我。
“小姐,请问找哪位?”
我停住脚步,收回东张西望的眼睛。“林卓先生,我已经和他约好了,他在办公室等我。”
那小姐的态度立刻变得很温和,“稍等,我给他打个电话,请问小姐贵姓?”
“免贵姓梅。”我也故作淑女状。
她拿起电话,“林总,有位梅小姐说您约好和她在办公室见面?”然后她放下电话,“梅小姐,林总在办公室等你,我带您去。”
林卓派头还真大,不过指望他热情无比地冲出来迎接我肯定是不可能的,我也没那么妄想。毕竟他把我看成一个晚辈。可怜李一还整天发着春梦,哪里轮得到她?!
我斜眼看见公司里几个年轻女孩都上下打量我,暗暗猜测我和林卓可能存在的关系,彼此在窃窃私语。后来我知道几乎从来没有女人来找过林卓,而且他和任何人都保持一定距离,他才华横溢,成功挽救了公司惨淡的未来,女孩子们总是崇拜英雄的,而且他身上总是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难以接近的光芒,这让女孩子们更加不由自主地迷恋他,可是没有人能够走近他,他彬彬有礼,却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经过很多设计室,我看见人们在一张张很大的平台上井然有序地忙碌着。前台小姐非常热心地给我介绍,“我们马上要举行一个秋季的时装发布会,大家都在赶制所有的发布会用衣,忙了好多通宵了。这些面料的图案都是我们自己设计的,林总非常能干。”她由衷地说着,仰慕之情溢于言表。见鬼,林卓的又一个粉丝?
我们总算到了设计总监室,前台小姐轻轻敲着他的门。不知是不是我过于敏感,我感觉到她略微有些紧张。
我们推开门,她很恭敬地对着里面一个男人说:“林总,你的客人。”我终于看见他了,虽然在照片上我早已见过他。林卓正站在一面贴满了图片的墙边沉思着,他听到声音,抬起头来很和气地对她说,“谢谢,”然后转头看着我,“梅小姐,请进。”
看见林卓,我才明白了什么叫优雅。他身材高挑,几乎没有变形,胳膊和腿都很长,腰挺得笔直。看来林礼钧的身材并不完全是遗传自母亲,林卓也有着这种黄种男人较少见的宽肩长腿。他两鬓已经全白了,头发略略卷曲,眉目仍然遗留着年轻时的清秀,眼睛上的皮肤有些松懈,微微下垂,眼袋已经比较明显。到底快五十岁的人了,他已经青春不在,可是由上而下他仍然散发着令人难以阻挡的魅力。他身穿一件深蓝色短袖衬衣,衣服是立领,在领子和前襟上以垂直方向平行地绣着精致的暗纹,使那衬衣显得很有立体感。裤子是同色系的休闲裤,裤管瘦长,显得他的腿长而直。值得注意的是他带着一枚黑银戒指,但是这枚戒指竟然是带在右手大拇指上的,戒指略微粗旷的风格越发显现出他纤长的手指。难怪李一爱他爱的发疯,他实在是个令人着迷的男人
我找了张椅子坐下,那个前台小姐给我倒了杯水才走开,临走时轻轻关上门。我看着林卓,老天,如果我嫁给林礼钧的话,他将成为我未来的公公,太不可思议了。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个男人有种令人眩惑的力量,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令人难以承受的痛苦和挫折造就的。他的处变不惊,泰然自若,浑然游离于世俗之外的优雅气质都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形成。他微笑着看着我,李一说的真对,这小妮子深爱他,观察他简直细致入微。他的眼睛从来不笑,所以人们虽然喜欢他随和,本质上他却令人难以接近。
“梅小姐,真是辛苦你了。这么热的天,你从C市来给我送东西,我觉得真不好意思。”
“没事,李一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是我的事,她也会这么帮我。”
“我晚上再请你吃饭好吗,中午实在是没有时间。这一段时间我们非常忙,在准备一个服装发布会。”
“你不用客气,我知道那个发布会,刚才前台小姐都告诉我了。我看见外面那些人都忙很。”
他微笑,“肯定要请你吃顿饭的,这么远道而来的朋友。不过我真的没有多少时间陪你,所以只好推到晚上。”他语气柔和却令人难以拒绝,他的力量是无形的,你会有种奇异的很怕让他生气的感觉。
我取出银行卡,放到他桌上。他看着卡,又笑了,“这丫头真是倔,其实都是她自己的努力。”
我不出声,坐在椅子上,他奇怪地看着我,“梅小姐,Z市没什么好玩的,我马上叫个学生来领着你逛逛,晚上我来接你们一起吃饭,你看行吗?”他准是想叫那个没有回家的王平来陪我,可是给李一送银行卡只不过是我此行的一小部分任务,我的重点并不在此。我的手紧紧捏住包里的照片,空调虽然很凉,我觉得自己的手心却在出汗
令人窒息的安静,他察觉到我的异样,却并不说话,只是耐心地看着我。我深吸一口气,终于把那张大大的合影拿出来,放在他的桌上。我设想过很多种他将会产生的反应,并在黑夜里无数次盘算我的对策,可是他的反应还是令我难以想象。
他拿起照片,仔细地看了好久好久,修长的手指慢慢滑过照片上的每一个人,好似他们全部有生命一样。他的手有些发抖,然后我看见大滴的眼泪从他的眼睛里流出来。那些眼泪无边无际地流着,好像永远不会枯竭。你永远无法想象一个男人那样流泪会带给人怎样惊心动魄的感觉,没有任何声音,只是哭泣,好像这一世的眼泪都在这一刻流了出来。我默默地站在他旁边,只觉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甚至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怕惊吓了他。他终于停下了,找了张纸巾,背对着我拭干眼泪,然后转身看着我,竟然还给了我一个微笑。
接下来他的行为更让人难以琢磨,他小心地把照片放在桌上,然后指着照片上的人问我,“二哥和老二怎么不在?”
我做梦也想不到他会问这个,“他俩放牧去了。”
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又指着达瓦,“尼玛不应该这么小。”
原来林书钧小时候是叫作尼玛。“那不是尼玛,尼玛当时不在,这是卓玛阿妈最小的女儿,叫达瓦。”
他惊喜,“卓玛还生了孩子吗?我走的时候,只有四个孩子。”
难怪他只为孩子们取了四个名字,“还有一个儿子,你走的时候,卓玛阿妈已经怀孕了,这个孩子就是他。”我边说边拿出林礼钧那张骑马的照片。
他仔细看着照片,“卓玛为什么没有告诉我?”
“可能她也不知道吧,”我突然愤怒起来,“你走了以后,老阿妈天天哭,她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了消息。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做?”
他有些发呆,这下轮到我落泪了,“他们想你,年年为你祈祷,你怎么可以伤害这么善良的一家人?”眼泪止不住地从我眼睛里流出来,“林书钧,不,尼玛,瞒着卓玛阿妈跑到这个城市来,到你汇款的那个邮局守候了一个月,希望可以找到你,只为了她亲爱的阿妈再也不要抱着你的画册哭泣。你知道这里天多么热,她的希望多么渺茫,你有什么权利可以这样作?”
我的声音越来越大,激动得不能自已。有人在轻轻敲门,林卓大声回应:“没事。”
我才意识到这是在人家的办公室里,林卓轻轻拍着我的肩,努力使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收好一个包,“我们去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谈谈。”
“可是你还在上班?”
“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情更重要?”他笑,这次他的眼睛里也有了笑意。“你是一个天使,把他们的消息给我带来了。”
林卓出门后,低声叮嘱了一个中年男人几句,然后在众目睽睽下,和我离开了公司
我们离开公司后,一位公司里的职员马上给老板拨通了电话。
“康总,林总被一个年轻姑娘叫走了!”
“年轻姑娘?”
“真的,我们也不敢相信,但是所有人都看见了。他俩在办公室里吵起来了,但是林总走的时候看起来很开心。”
看来所有员工都有听老板墙角的爱好,特别是林卓的私生活更能引起大家的好奇。
“那姑娘原来来过吗?”
“从来没有见过她,听口音不象本地人。”
“这太不可思议了,你看他俩象是什么关系?”
“看不出来,但是林总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
老板沉默,俩人挂了线
康亚和林卓是大学同学,上下铺兄弟那种关系。林卓在大学里就是出了名的好人,从不和人发生半点争执,康亚也不明白上帝为什么独独对他就那么不公平。林卓很少对他提及家庭,但家里是个什么情形同学圈里却无人不知。康亚很早就下了海,专业上远不如林卓,但头脑灵活,社会关系比林卓活络得多。早些时候康亚确实也赚了些钱,可是公司发展到后来,竞争十分激烈,他的设计总监不是缺乏创意就是恃才傲物,总和他不对劲,加上管理混乱,一度已在破产的边缘。他急得跳楼的心都有了,想起林卓肯定能帮他出奇制胜,便死乞白赖的天天上门苦苦哀求林卓救他全家一命。林卓被他缠的没法,便发狠替他干了一阵子,公司居然也起死回生。康亚便把林卓看成了自己的命根子,大学里他便与众不同,大家根本搞不清他对什么感兴趣,好似超然于世俗之外,每日只喜欢看书和画画,话也不多说一句。所以能请到林卓,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他不计较报酬,对男人们极感兴趣的金钱美色都不在意,又没有所谓艺术家的任何古怪毛病和架子,和公司里任何人都关系融洽,年轻的设计师们都喜欢他,没事就围在他周围。眼下马上就是服装发布会,公司的业务和名声都会上个台阶,康亚恨不得把林卓全方位监管起来,一日三餐乃至睡眠都在他的照顾下才好。他绝不能容忍林卓有任何差错,林卓要是走了,对公司就有如八级地震,现在公司好容易有点起色,外面看起来着实光鲜,可要是这根支柱断了,公司立刻就会人心混乱,大厦将倾。林卓的内心深邃难解,他从来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难以预料他的行为,他必须要防患于未然。在康亚记忆中,林卓从来没有和人吵过架,这次竟然和一个年轻姑娘在公司里争吵起来,康亚好奇心大起,更怕林卓会有什么变故,他决定要把一切都弄清楚。
林卓开车带我出了城,一路上他并不说话,只是专心开车。我注意到他脸颊上还有个酒涡,可惜他很少笑,所以很难看见这个酒涡。我们来到河边,这条有名的河与林卓一样,表面看起来很安静,下面却全是漩涡和暗流,无人敢小觑它。河边有很多农家乐,我们来到一家看起来十分幽静的小院落,从院子里挑出一张小小的蓝色布帘,上面写着一个“茶”字。
老板和他的小院落一样干净利索,看见林卓只是笑笑,问了一句:“普洱和话梅?”
“嗯,”林卓也微微一笑,很熟练地走进一个能够看见水面的房间。
“烦的时候我就到这里来,很静。”他替我拉出一张椅子,让我先坐下,然后他才在我对面坐下。这时老板端来一壶茶,两个杯子,一小碟话梅。那壶和杯子都是青花瓷,看了就让人清凉。
“林老师,你好久都没来了。”
“最近忙的很,我也早想过来。麻烦你拿个水瓶,我自己添水。”
“好的。”
老板掩上门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拿了个水瓶进来。
“是新烧的水,喝完叫我一声。”
我盯着林卓不说话,等着他先开口
他却并不说话,先将第一壶茶倒掉,然后重新沏上一壶茶。他说话的声音不急不缓,但他所述说的故事实在令人吃惊。
“梅小姐,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真的,我找他是为了什么,要他回去?要他解释一切?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就这样满怀着好奇心跑来了。见到他我才发现,事态的发展与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他根本就不否认一切,倒好象早就等着我来,我一时语塞。
他笑笑,拿起茶壶给我先倒了一杯茶,茶水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然后他给自己倒上茶。他凝神看了一会儿窗外流淌的河水,我感觉到他内心激烈的起伏,他体内好象藏着另外一个人,这个人被他捆绑着,束缚着,几乎就要窒息,现在他再也压制不住这个人了,绵长的回忆令他情绪激动,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会背负这么沉重的矛盾和痛苦。他竭力平静下来,直视着我的眼睛。
“我一直想回去,从来没有停止过这种想法。没人知道他们,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一个人。”
我知道他其实根本不需要我说什么,他早就需要将所有事情倾述给一个人听,他不知道,过度的强势实际上让他已经濒临崩溃了。李一说的对,他竭力让自己任何事情都做得完美,只是要掩饰内心深处无法弥补的自卑。
“为什么去?又为什么离开?”
他沉思了一会儿,我知道他在思考怎样开头,多年来他早已习惯麻木自己,忘却生活的不公平,从而能够继续生活下去。他在黑暗中跋涉的太久,没有同行者和朋友,他的认知和表达能力变得迟钝,无法连贯地叙述自己的故事。
“我结婚很早,大学一毕业就结了婚。”
确实是太早了,即使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那也太早了。
“为什么那么早结婚。”
他又停了停,开始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我是农村出来的,小时候家里非常穷,经常吃不饱饭。本来我也会和我的父母一样,世世代代都在地里讨生活,可是一个下放在我们村里的画家改变了我的命运。”
“他教会你画画?”
“嗯,我可能有点天赋,他却是个最好的老师。他刚下放到我们村里的时候,非常绝望和悲伤,试图自杀过好几次。发现我能够画画以后,他简直欣喜若狂,教我画画就成了他业余生活的全部内容。没有纸和笔,他就教我拿着石头在地上画。是他告诉我必须每天坚持画几十分钟,这个习惯由小到大我从未中断过,如果没有绘画,我早就疯了。”
我看着他,静静的等着他说下去。
“一有空我就在地里抓蜈蚣,这种东西可以入药,收购的价格也很高,卖的钱都用来买了纸笔和颜料。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考上大学,吃商品粮。”
“商品粮?”
他笑笑,“那时候只有城镇户口才可以吃商品粮,和农村户口是天壤之别,我实在不愿意过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于是吃商品粮就成了我的全部理想和奋斗目标。我的生活里只有两件事,读书和画画,假期里才帮帮父母干地里的活,高中毕业后我很顺利地考上了美术学院,那就意味着我成了一个国家干部,将会是吃商品粮的人了。”
“为什么毕业后你就结了婚?”
“那时候乡土观念很重,觉得应该回到父母身边,就放弃了留在G市的机会,进了我们那里县城的一个师范学院当老师。”
“真可惜。”
“是很可惜,”他笑了,他真是个思想非常单纯的人。“然后就有人给我介绍对象,是我们那儿一个工厂子弟校的老师,大专毕业,教数学的。”
“你同意了?”
“是的,我看她相貌不错,而且是我上的那个高中毕业的,也是农村出来的,家离我家那个村子也不远,介绍人就是我们村里的,就同意了。”
“就这么简单?难道在大学里你没有谈过女朋友吗?”
他脸红了,“没谈过,想都没想过,家里那么穷,谁会看得起我啊。介绍人一说,我就觉得她挺合适,都是农村的,又是大学毕业,吃商品粮的国家干部。现在确实是不可思议,但那时就是这样。我们交往了三个月,觉得还合得来,就领了结婚证
他开始觉得犹豫和痛苦,又停了一会儿。我知道他将要说出一件他实在不愿意谈及的往事。
“领了结婚证以后,我们学院给了我一间房子。我们俩的学校离得远,我一星期到她那儿去一次,经常看见她和一个男老师一起下棋,我并没有多想,只是和她商量请客的事情。在我们家乡,领了结婚证并不算合法夫妻,必须要请了客才算,我们准备腊月二十八请客。”
他又停住了,表情非常复杂,我用鼓励的目光看着他。男人其实非常脆弱,很多时候象个孩子。
“请客前出了一件事情,”他的声音有些发抖,这件事发生了那么久,我还是能感觉到他的愤怒。“我无意中发现了她的一张人工流产的单子。”他又停了下来,我发现自己都紧张得喘不过气来,这怎么可能,她怎么可以那样欺骗他,而且那还是非常封闭的八十年代。
“这不可能!”我失声叫出来,“她和你已经领了结婚证了,是法律上的夫妻了。”
他苦涩地笑了,“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她当时就给我跪下了,说她被人骗了,就是他们学校里经常和她一起下棋的那个男老师,她请我原谅她,说她以后再也不会了。”
“你原谅她了,这种事情怎么可以原谅?”
林卓的性格注定了他的悲剧,他善良到了没有任何原则性的地步。“我见她哭的可怜,便觉得都是那个男人的错,后来我到她们学校去了,一句话都没说,便把那个男人打了一顿,这是我第一次打人,在此之前,我都不会吵架。”
“你们准时结婚了?你怎么不问问亲人和朋友们的意见?”我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男人,不敢相信他的行为。
“我是个很内向的人,不善言谈,不然我不会选择教师作为职业。因为教师就需要不停地说话,并让学生们接受和理解,我认为那样可以克服我的缺点。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我答应原谅她以后,心里也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过去的事情就算了。而且村里人都知道我要结婚了,我不能让父母因为我在村里抬不起头来,我们那里从来没有过离婚的先例,那简直是不可原谅的。”
“那时离婚有那么可怕吗?”
他看着我,“你还是个孩子啊,根本理解不了在八十年代离婚意味着什么,我们俩那时已经领了结婚证,只是没有请客,实际上已经是合法夫妻了,如果要分开,就只能离婚,我根本没有勇气那样作。”
“于是你就只能原谅她?”
“是的,我觉得她很可怜,上了男人的当,后来我才知道事实根本不是那样。”
我同情地看着他,换了是我,我可能都崩溃了。
“结婚前又出了一件事,我还是坚持没离婚,现在看起来真是愚蠢,不过人生就是这样,不是吗?”
“是什么?”
“我们俩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一直答应我不要彩礼,新事新办。可是结婚前一星期,她变了脸,非逼着我家给她家送彩礼。我家那时很穷,我又刚参加工作,没有积蓄。我父母没办法,只好东拼西凑借了钱给她家送礼,婚礼才如期举行。这件事让我觉得十分对不起父母,心里也开始反感她,但我还是说不出口。结婚那天,天下着大雪,地上很泥泞,我一点儿也不愿意结婚,心情沉重的象塞了铅块,可是我们还是举行了婚礼
婚后她就怀孕了,我一点儿也没有即将要作父亲的兴奋之情。刚参加工作,我们之间的关系又是这样一种情形,我便让她把孩子做掉,她却死活要生下来。我只好由她。”
听到这里,我打断他,小心地问:“这个孩子是你的吗?”
他看着我,眼神很空洞。“不知道,我也不关心。我只知道结了婚就要履行丈夫的职责,有了孩子就要执行父亲的义务。我包揽了一切家务,但我们的关系还是很紧张。”
“她为什么非要生这个孩子?她又不是没有做过人工流产。”
一丝苦笑又浮现在他脸上,“婚后我才从她那一届的校友那儿知道,她其实比我大三岁,她骗我说只比我大一岁,其实哪里可能,她光是上复读班就上了三次。因此,她怀上这个孩子的时候,其实已经二十七岁了,在八十年代这个生育年龄已经有些偏大,她怕再作流产会导致她以后再也不能生育。”
“年龄她都欺骗你?”
“欺骗我的事情太多了,是我自己轻率,只因为她相貌身材都不错,又吃商品粮,就和她结了婚,根本没考虑两人是不是性格合适,志趣相投。其实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一步错步步错啊。她除了和学校的那个男人来往以外,事实上在高中时就开始谈恋爱,不知道为什么和那人分了手,实际上在情场上她早已是老手了。婚后她理所当然地瞧不起我。”
“瞧不起你,她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你!”我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世上竟有这样的荒唐事。
“首先她家比我家富裕,她母亲生下她大哥以后,和一个供销社的私通,后来就改嫁了这个供销社的,所以经济收入比一般农村家庭都好一些。此外,那时候工厂效益是不错的,教师收入却很低。她在工厂子弟校,收入比我高得多。她一直希望我能混个一官半职,结婚时就是看中了我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觉得我肯定会在仕途上有发展。可是我生来就不喜欢名利,只想把学生教好,画些自己喜欢的画。她觉得我没出息,更加看不起我家里人,凡是我家来了人,她从没有过好脸色。”
“你怎么能和这种人结婚啊!”我感慨万千。
他倒笑了,“我们从来不吵架,我不会。但是我打心眼里厌恶她,后来就开始厌恶女人,本来我就对女人一无所知,接触到的第一个除我家人以外的女人就是她,我以为女人都是这样。后来遇到了卓玛,我才知道并不是所有女人都是那样的。”他脸上浮现出温柔的笑容,思绪飞到很遥远的地方,其实我很理解他,我不也十分痛恨那些很多人都认为很重要的东西吗,所以杨可总也看不上我。
“孩子生下来刚半岁,她就要求离婚,并且在外面四处说我根本不是个男人,在我们那个小县城里闹得满城风雨。”
我很明白以林卓追求完美的个性,他很难和他厌恶的女人同床共枕,长期以来他根本不碰她。虽然他包揽了所有家务,可是在一个家庭中爱和义务是两回事。其实他是计较的,那张可怕的人工流产单子早已在他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那不仅仅是一张人工流产的单子,而是无耻的欺骗,并且挑战了他的尊严,其实在看到那张单子的一瞬间,他的自尊已经被粉碎了,他不知道这样的厄运为什么会降临到他头上,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处理这样的突发事件,他还太年轻,又太单纯,只知道不能让父母和自己丢脸,不能去干别人从来没有干过的那件事,离婚。可是不离婚又怎样,那个女人还不是闹得满城风雨,说他根本不是个男人,他更丢脸,以至于在学院里都呆不下去了
他停下来,给我的茶杯续上一杯水。我注意到他的手指有些发抖,看见一个男人这样被命运作弄,真让人心酸。他自己把茶杯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开始叙说,他实在憋得太久了。
“我虽然是农村出来的,但是从小皮肤就很白,长相可能也太秀气,大学里就常被嘲笑成小白脸。”八十年代是时兴阳刚美的,所以蔡国庆就招人烦,而陆毅和李俊基则红极一时,他那个长相真是生不逢时啊。“孩子才半岁她就闹着要离婚,正常的女人都不会那样,所以没有人不相信她的话,都认为我一定有问题。那时我并不知道人们背后已经把我议论成了一个可怕的怪物,直到我们系的书记来找了我。”
回忆痛苦而漫长,他需要整理自己的思路,使叙述尽可能有条理。“他一直很喜欢我,这个关键时刻是他保护了我,我永远也不能忘记他。”
我对他微笑了一下,“世上还是有好人。”
他赞同地点点头,“是的,为了怕伤害我,他尽量委婉地说了我的处境,那是个唾沫星子就可以淹死人的年代,虽然他尽可能不直接说出同性恋这样的字眼,但我还是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我瞬间就崩溃了,不知道这样的无妄之灾怎么会降临在我的头上,也不知道世界上怎会有这么无耻的女人,可以为了自己的目的就随意去诽谤他人。当时我除了瞠目结舌地看着他,就只会重复一句话,‘不是那样的。’,他拍着我的肩,说他知道真相,可是人们都是巴不得看看谁的笑话的心理,他建议我出去避一阵风头,他会给我一个长的病假,而离婚是绝不允许的,因为影响太坏了。他认为我和李玉玲分开一段时间,可能关系就会缓和,毕竟我们还有一个女儿。”
“她要求离婚是不是因为外面有人了?”
“我真的不知道,到现在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闹离婚。我听从了我们书记的劝告,那时候他已经五十出头,社会经验非常丰富,一直待我就象父亲一样,他是绝不会害我的。上大学时我曾经见过老师画过的一副油画,描绘的就是康区的风景,见到那张画时我简直不相信人间会有这样的地方,那时就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去看看。于是我决定往西走,我本来就是农村的孩子,有的是力气,到哪里我都可以养活自己。也不知道搭了多少车,走了多少路,当我看到那座雪山,那个海子和那个草原时,就决定要留下来。那种感觉就象是在黑暗中压抑的太久太久,猛然看见了光明,而且那里的人们都那么善良和热情,虽然不通言语,可是他们还是立刻就给我拿来了酥油茶和糌粑,并且毫无戒心地收留了我。”
那个世外桃源的美丽他不用说我也深有同感,我更了解他看到那个可以洗净人世间所有罪恶的雪山时的感受,他这样的人,正应该选择留在那里,没有欺骗和不平等,没有名利和金钱的诱惑,更没有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和看人笑话的眼睛。
“一开始强巴大哥以为我是城里人,根本不能干活。后来他再也不敢小觑我了,我不仅会干活,也会喝酒,后来他常常搂着我说我是他的好兄弟。”林卓的脸上因为这段回忆出现了笑容,我甚至能够感受到他深刻的思乡之情。
“你就在那里成了一个康巴男人?”
他很赞同我的话,“是的,我很快就学会了简单的日常用语,劳作使我忘记了所有的烦恼。那是种非常单纯的日子,种地、放牧、喝酒、唱歌,我有足够的时间画画,并体会到从未有过的快乐。”
“我看见了那本画册,”我看着他,他有些脸红,眼睛移向窗外,不敢看我的眼睛。他实在是个很可爱的男人,我明白了李一为什么会这么爱他。“那些画画的真好,”因为想要捉弄一下他,我又接着说,“文字和诗也写得好。”他脸更红了,我觉得好笑,“我很想问老阿妈要了来,慢慢留着欣赏,可那是老阿妈的宝贝,我不能夺人所爱,就算了。不过,正是因为看见了这本画册,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帮助卓玛老阿妈找到你
林卓望着窗外,叹了口气,“要是能回去,我早就回去了。”
是什么阻碍了他回家的步伐,是什么牵绊住他,让他离开了他所热爱的一切。我很想知道下文,但是女人都是好奇且对爱情更感兴趣的,我更加想了解他和卓玛的故事。
“卓玛是你爱上的第一个女人吗?”
事隔这么多年,他仍然有些害羞,“是的,她比我大两岁,那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她是全家人的主心骨,健康,又明,而且自信,歌声象百灵鸟一样。说来你不会相信,她让我觉得非常安全。”
在受了这么多伤害以后,他是敏感而脆弱的,他迫切需要找个地方舔平自己的伤口,卓玛恰好给了他最需要的东西。在独自面对了所有的苦难,在漫长而艰苦的旅程中,他唯一的想法就是找个安全的港湾,在那里他再也不用担心有人会利用和陷害他。卓玛照顾他的生活,妥善又周到,两位哥哥和他一起干活,晚上一起喝酒,将他看作自己的亲兄弟,邻居们友善又热情,孩子们崇拜他,他从灵魂和睡梦中都觉得无比惬意。
“可是,你怎么能够接受他们的生活方式呢?”我不知道怎么说才会比较合适,他却非常明白我的意思。
“你是说他们的婚姻制度吗?”他笑了,“那的确和我们的太不一样,一般人都难以理解。”
他思考了一会儿,“文明有很多种形式,也包括很多内容。我后来写了很多文章,可是当年我就有一种观点,那就是所有的文化都是平等的,没有优劣之分。”
我对他的话有些糊涂,他看看我,继续说,“有个关于高昌古国的故事,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
我摇头,“中国的皇帝废了很多事去征服这个小国家,后来终于把他们征服了。中国的皇帝就对他们的皇帝说,你们这个小国家是野蛮的,不开化的,应该学习我们大国的文化。赠送了他们很多中国的书籍和文化用品,人家的皇帝和人民根本不感兴趣,对中国的皇帝说,你们是天上的鹰,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们是那地上的爬虫,也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们的生活方式适合你们,而我们的生活方式也适合我们。”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不知道他试图要说明什么。“如果你有过在那里长时间生活的体验,而不是走马观花的旅行,就会知道海拔全是在三千多米以上的地方,资源多么匮乏,灾难多么频繁,气候多么恶劣,人们生活起来有多么不容易。他们缺乏劳动力,可是资源又只有那么多,人口绝不能过度膨胀,要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和大自然和平共处,他们的婚姻制度乃是最合理和人性化的。”
我有些明白他的意思了,“你是说,一开始你就没有把他们看成是不可理解的,而是很有兴趣地去了解他们的一切,风俗,文化,宗教,是吗?”
他点头,“你真聪明,是这样的。一般人都会觉得陌生的东西很可怕,对于不符合自己习惯的东西就会排斥,这很正常。所以一般人都喜欢把自己的思维方式强加于别人头上。而我从小就不是这样,对于那些与我不同的人,我从来没有偏见。”
林卓真是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我发现他就象我的一面镜子。我也有如出一辙的想法。学校里很多老师说起少数民族,就很有偏见,觉得他们不发达,落后,思维怪异,我却从不这样认为,我觉得他们的文化有自己的特点,并不能因为他们人数少就认为人家的东西比我们的差。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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