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毫无缘由地相信友情这东西可以打败时间,最后却又被时间打败。我们总是在分别的时候说着保持联系的话,以为可以常来常往,却发现最难的竟是保持联系。—— www.vikilife.com 文/卢思浩,人人网 我的小时候可以浓缩成一个逗逼的成长史。比如我常对着电风扇说话为了听颤音,然后毫无意外地感冒;比如那时的我觉得下雨不打伞是一件非常酷炫的事,然后毫无意外地发烧;比如放学途中我最爱和同桌把石块当成足球踢,然后毫无意外地踢碎玻璃。 ….对不起就是这么炫酷。 不幸的是,那时候逗逼还不流行,太逗逼很容易被当成傻逼。 幸运的是,和我一起逗逼的人还有我的同桌,这样傻逼路上我还能有个伴。 那时我们深受灌篮高手的影响,立志要成为篮球运动员。 某天放学后,我们俩在黑板上写:“樱木花道最牛逼!” ….然后两人都忘了擦黑板,第二天被老师罚站了两节课。 没多久小学毕业,不知是谁先买了同学录拉着每个人都写,同学录这东西一下流行起来。 很多事情我都忘了,小学的事情更是忘得七七八八,偏偏连几张照片都没有,想回忆都不知道从何记起。只是记得同桌给我写:“樱木花道最牛逼!我们一定要成为篮球运动员!” 初中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约好每个周末都一起练球。 每次练完球我们都高喊:“樱木花道最牛逼!”,然后被人一顿白眼。 可我们俩不以为意:樱木花道就是牛逼,怎么着! 那时候放学早,太阳都没下山。 那时候时间慢,友情可以延伸到很久以后的永远。 初二前的夏天,我们照常练完球,我刚准备喊:“樱木花道……” 樱字刚说出口,同桌打断我说:“卢思浩,我要搬家,以后不能陪你练球了。” 那时候我对搬家没什么概念,说:“卧槽不就是搬家,能搬去多远,每个周末都回来啊!” 同桌没说话。 我一时气,说:“行行行,你爱去哪去哪,去了就别回来。” 回到家时我一阵后悔,心想应该好好问问他搬去了哪里,问个联系方式。我想起我扭头就跑回家时,同桌在原地站了很久。 然后同桌就此消失在我的人生里,一直到我模糊了他的长相,一直到同学录在一次搬家时弄丢,一直到某天我再次回我们练球的场地,那儿被居民楼取而代之。 物是人非让人伤感,可那是回忆里唯一的证据。 直到某天物非人不在,我再也无法确定那些是否真的发生过。 高中考上重点班,从高一起就没了周六和周日的下午。对于这件事我一直很愤慨,但苦于没有办法反抗,只得乖乖就范。 也因为这,每个周六的早上我都无心早读,不是在朗读声中抄歌词,就是用自己的节奏把课文变成歌。那时我觉得自己一定有写歌的才能,简直酷到没朋友。 我的情窦开的晚,在高一的下学期才喜欢上一姑娘。 那阵子正值期末,课间很少有人会走动,每个人都在埋头苦干。我天生没这天分,坐太久憋得慌,非得走动走动不可。可又没人陪我,我只好一个人趴在教室外的栏杆上发呆。 我喜欢上她,是每次这个时候都能看到她。 虽然我们之间隔着一个教室。 张家港的六月常下雨,我就在课间趴在栏杆上,时不时地瞟向不远处的她。 下雨的时候,其实特别适合安静,谁也不用说话。 偶尔会下雷阵雨,白天暗的像黑夜,窗户像是随时都会爆炸。没缘由的,我最喜欢这种末日景象,像是一切都是未知,转眼我们都将置身黑洞。 这个时候,整个走廊只有我们俩还靠在栏杆上。 那时候我常想,真的有黑洞就好了,只要有她在,什么都不用怕。 虽然我情窦开的晚,但我胆子从小就大。 食堂排队时她排我前面,我拍拍她的肩,准备给她一个无比炫酷的第一印象。 可当她回头,我准备好的台词都不见了,我急中生智冒出一句:“同学,我今天语文书没带,能不能问你借。” 说完我心想,尼玛说好的要留个好的第一印象呢混蛋!不给力啊! 不过姑娘很快说:“好啊,你是几班的?” 自此我就和姑娘认识,我借书后都会在书里夹个小纸条,这样姑娘就会有回信,这样一天就可以见好几面。 直到今天我想起这个细节,我都会忍不住给自己点赞!卢思浩你简直太机智了! 后来晚自习下课,我都会等姑娘一起走,假装顺路。 那时候送喜欢的姑娘回家,去哪里都顺路。 高二的冬天,我照常等姑娘下晚自习,可我左等右等也不见她人,正当我着急时,姑娘出现了。她一脸神秘地对我说:“我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我其实老远就看到她手里藏着的围巾了,但还是假装不知:“哦?什么礼物?” 姑娘一把把围巾给我戴上,说:“喏,织了个红围巾给你。” 我因为太开心,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舌头打结:“太太太棒棒棒了了了,西西西谢…” 姑娘边笑边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不用谢。” 高考后我找齐小伙伴,给她发短信约她学校见,然后转头拉着包子他们练起温柔,排练那早就排练了几百遍的表白。 第二天我很早就到了,死党们更早,他们在等我。 作为主唱兼吉他手的我开始一本正经地唱:“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 但我等的人,最终还是没有出现。 然后我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所谓的音乐才能。 后来我听朋友说起她考砸了,家里让她报了另外一个高中复读去了。 最后有关她的消息,是她去了上海。 这些都是我生命里很重要的人,我们却走散在路上。 没有波折,没有吵架,只是彼此分道扬镳。许久后或许还有着联系方式,却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姿态联系。又怕一切变得似是而非,不如保留在回忆里。 好在我回顾四周,发现身边还有着那些没被时间冲走的混蛋们。 这些陪我哭陪我笑看透了我知道我所有缺点却没有离开的混蛋们。 前不久我和包子聚会,这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在海底捞排队,队伍长到没朋友,我心里一句我擦,然后拿出pad看起老友记来。 包子说:“老友记有什么好看的,都多少年前的了。” 我说:“傻逼,这和时间无关,我喜欢老友记不光是它好看又陪了我很久,也是因为它承载了我所有梦想。那种有人陪伴的感觉,好友就在身边的感觉,我们没那个命,都四散各地。” 包子说:“这有什么,没关系的。只要你来,我就会去接你。” 很多人和我都该成为很好的朋友,是的,本该是这样的。 很多时候我回想过去,都会不由得觉得可惜,却又觉得无能为力。 你不知道下一秒谁会住到你生命里,你也不知道今天的好友会不会变成明天的路人甲。 我不知道。 好像从没有认真告别过,却又好像一直都在告别。 我们总是毫无缘由地相信友情这东西可以打败时间,最后却又被时间打败。 我们总是在分别的时候说着保持联系的话,以为可以常来常往,却发现最难的竟是保持联系。 好在经过不停地失去,我明白什么是重要的了。 好在这帮混蛋们已经见过我的一切了,我也不用害怕他们嫌弃了。 所以这些人,我再也不会轻易弄丢了。 我感激每个在我生命里出现过的人,我知道他们都是我的一部分,让我变成了现在的自己。 还陪伴在身边的,常来常往,保持联系。 在路上走散的,原谅我只能在心底和你说声再见。 愿我们在彼此看不到的岁月里,熠熠生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