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养老金双轨制。企业工作人员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用缴纳,但其养老金却远高于企业工作人员。这无疑有损社会公平。面对社会公众有关破除养老金双轨制的强烈呼声,人社部门尽管表示实行养老金并轨“大方向已经确定”,但是对于何时实行却一直没有明确说法,总是强调“适时”出台。
“适时”是个模糊概念,可能导致实行养老金并轨被长时间甚至无限期拖延。近些年来,围绕养老制度改革,还有包括延迟退休、延长社保缴费年限等诸多动议出现。而包括延迟退休、延长社保缴费年限在内等改革,要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实现养老金并轨是必不可缺的前提条件,否则只会加大当前业已存在的养老差距。所以,实现养老制度并轨,既关涉社会公平公正,又关涉养老改革举措能否顺利推进,对如此重大的改革举措,有关方面显然有必要通过明确具体时间表,令其得到加快推进。
“并轨”迫在眉睫,在于以下两个层面:一是“双轨制”导致难以“应保尽保”,这就拷问制度设计的兜底责任。譬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7月16日说,扣除0到15岁人群、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已经有其他养老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军队武警等,全国共约9.8亿人应被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而目前参保共约7.88亿人,覆盖率达80%左右,仍然还有近两亿人没有参保;二是“双轨制”带来明晃晃的权益失衡,差距悬殊,制造新的社会痛感。譬如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及其团队向记者披露,一般而言,公务员养老金在4000元左右;同时地区之间差别较大,东部地区公务员养老金明显高于西部。事业单位比公务员低20%-30%,企业养老金更低,大部分在1500-2000元左右。又如,1999年,机关、事业单位年人均离退休费与企业之比为0.8,但2000、2001年即迅速扩大为1.5,2002、2003、2004年更达到1.8。数字胜于雄辩。 |